颠覆性技术创新治理研究与启示
——以英国高级研究与发明局建设模式为例
原创 张宇,裴文乾2024-02-27云阿云智库•前沿科技
摘要:2022年以来英国陆续出台相关法律和政策,以巩固英国作为全球科学超级大国的地位;并支持成立英国高级研究与发明局(ARIA),将其作为开展颠覆性技术治理工作的法定机构。本文首先通过分析ARIA相关的法律内容与政策举措,梳理其最新进展;随后分析了ARIA与美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英国研究与创新署的区别;最后提出了探索成立法定机构来支持颠覆性技术发展和强化创新主体非常规科技创新活动治理能力等建议。
关键词:英国;高级研究与发明局;法定机构;颠覆性技术创新;治理
通过支持颠覆性技术创新来增加对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主动权,是近年来主要发达国家的一项重要探索。所谓颠覆性技术是指“可改变游戏规则”的创新技术,以创新思维为根本,开辟新型技术发展模式,在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将超越原有技术并产生替代,具有另辟蹊径改变技术轨道的演化曲线和颠覆现况的变革性效果。为把握未来科技竞争的主动权,世界各国纷纷通过出台科技发展计划、组建专职研发机构的方式构建颠覆性技术创新治理体系。
从颠覆性技术创新概念内涵的演化发展来看,最早提出颠覆性技术创新这一概念的是美国哈佛大学的克莱顿·克里斯坦森,他通过研究技术革新导致大公司破产的现象提出了这一概念。随着颠覆性技术创新理论的丰富和完善,颠覆性技术创新的内涵被进一步丰富,形成了以颠覆路径特征为区分的低端颠覆、新市场颠覆和高端颠覆三类,分别代表从边缘市场自下而上颠覆主流市场的路径、开拓新市场逐渐取代原有市场的路径以及从高端市场自上而下逐渐取代主流市场的路径。可以看出,颠覆性技术创新的形成路径、演化过程、技术特征都与一般的创新方式有所区别。因此,从颠覆性技术创新的概念内涵来看,需注意区别颠覆性技术创新与突破性创新、前沿创新等概念之间的关系。颠覆性技术创新是一种复杂创新,相比于突破性创新、前沿创新、新兴技术等概念,其更注重技术迭代对产品、产业、市场、科研范式等带来的颠覆性影响,对国家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我国近年来对颠覆性技术创新治理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撑颠覆性技术创新的政策,并在顶层设计中予以明确。在国家“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中,均提出要加强颠覆性技术研发。“十四五”规划中再次强调要加强颠覆性技术的供给水平。在具体举措方面,各部委、机构以各种形式支持颠覆性技术创新的发展,如中国科协每年通过重大科学问题和工程技术难题征集来推动重点领域颠覆性技术创新,科技部自2021年起逐年举办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来挖掘有潜力的颠覆性技术创新方向。
国外设立了许多颠覆性技术创新治理机构、计划或基金等来加强对高风险研究项目的支持力度,如美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Defens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DARPA)、俄罗斯先期研究基金会、日本颠覆性创新计划 、爱尔兰颠覆性技术创新基金、德国网络和关键科技颠覆性创新机构、欧盟未来新兴技术旗舰资助计划、以色列首席科学家办公室等。美国DARPA是从事颠覆性技术创新的典型行政机构之一,通过专注于高风险且具有战略意义的颠覆性技术创新,取得了全球卫星定位系统、隐形战机等一系列重大技术突破。近年来美国DARPA模式不仅被多个主要发达国家模仿借鉴,就连美国拜登政府为了促进前沿技术研发,也在更多科技领域推广其模式。俄罗斯先期研究基金会、爱尔兰颠覆性技术创新基金等都是借鉴DARPA经验专为高风险颠覆性技术创新设立的。
目前国外成立法定科研机构的案例很少,国内也鲜有研究涉及。2015年以色列议会通过了《产业研讨和开发鼓励法》的第七次修正案,提出建立国家技术与创新总局(National Authority for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NATI)以取代过去的首席科学家办公室,进一步完善了以色列的国家创新治理体系。2018年,英国研究与创新署(UK Research and Innovation,UKRI)的成立也是建立在英国《2017高等教育与研究法案》的基础上的。为了保持和扩大英国在科学领域的实力地位,2022年2月24日,经英国议会两院审议通过、女王批准的《2022年高级研究与发明局法案》(Advanced Research and Invention Agency Act 2022)正式生效。该法案是将颠覆性技术创新机构作为法定机构进行治理的典型文件。从国内外颠覆性技术创新治理经验来看,英国高级研究与发明局(Advanced Research and Invention Agency,ARIA)是世界上少数通过出台专项法案成立的颠覆性技术创新治理机构,在接受政府高额资金支持的同时,又兼具受法律保障的高度科研自由,在英国科技创新体系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因此,本文基于英国政府、英国议院官网数据和相关法案、框架协议等原始资料,深入分析英国ARIA成立的背景、组织架构、运行模式、重要突破,对英国如何进行颠覆性技术创新治理这一问题进行探讨,提出对中国有借鉴意义的建议。
1.ARIA的成立背景与预期定位
1.1 英国的科技创新组织管理体系
在ARIA成立以前,英国政府对本国科研和创新项目的直接资助主要是通过政府各个相关部门和UKRI来进行的。UKRI下设包括英格兰研究中心、创新英国、工程和物理科学研究委员会等九个组织,各个组织根据各自的资助分配标准和科研创新项目情况来分配国家创新基金,如图1所示。UKRI是根据英国《2017年高等教育与研究法》在2018年4月1日成立的,是受政府资助的非营利性独立法人机构,通过UKRI的整合作用,英国可以更高效地对研究和创新进行资助。由图1可以看出,英国的公共财政体系很复杂,除UKRI外还包括官方发展援助、科学基础设施资金、国家生产力投资基金、研究与创新预算等各类基金和资助计划。根据2019—2020年度的机构预算,UKRI总计支配7.7亿英镑的财政预算,是英国各部门中份额最大的科技创新基金,远超过其他各类科技创新资助的预算额度,已接近英国全国高等教育机构研发经费的预算水平。除此之外,UKRI还承担着发布英国研究与创新总体战略的功能,2022年3月UKRI发布了名为《2022—2027年战略:共同改变未来》第一个五年战略规划,涵盖科技人才、创新孵化、企业激励、成果转化、知识交流、优势领域发展等各个方面。
英国的科技创新组织管理体系主要由政府相关部门和UKRI组成,涉及到研究与创新的政府相关部门主要包括国防部、卫生与社会保障部、数字文化媒体与体育部、工作和养老金部、以及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如图2所示。2023年2月,英国政府在改组内阁时整合了前商业、能源和工业战略部(Department of Business, Energy and Industrial Strategy,BEIS)和前数字文化媒体和体育部(Department for Digital, Culture, Media and Sports,DCMS)的相关部门,组成了新的部门——科学、创新和技术部(Department for Science, Innovation and Technology,DSIT),将五大未来技术(量子、人工智能、工程生物学、半导体、未来电信)及生命科学和绿色技术的领导权整合到了一个部门之下,显示出英国政府对科技创新重要领域的把控程度进一步提升。UKRI则负责具体科研项目的直接资助,其下属的九个组织各司其职:七大委员会主要负责资助研究活动(Research);“创新英国”主要资助创新活动(Innovation),通过与各个科技型企业合作,对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投资、赋能和支持等服务,包括分发创新资助经费、投资创新中心等;英格兰研究局则负责为英格兰的高等院校提供跨学科的科研经费。
1.2 探索成立类DARPA机构
2016年7月,英国保守党领袖候选人呼吁英国组建类似美国DARPA的机构来大力促进技术投资,“英国在研究和发展方面的投资远远低于像美国这样的国家,政府对于研发的投入也一直低于经合组织和欧盟的平均水平”。2019年12月19日,英国女王在“脱欧”前夕发表重要演讲,明确英国政府将优先投资世界领先的科学技术研究,并强调“为了在我们世界领先的科学卓越成就的基础上再接再厉,以及为世界上一些最大的挑战提供解决方案,我们将制定计划以显著增加公共研发资金。支持在新兴研究和技术领域资助高风险、高回报研究的新方法。政府将与业界和学术界合作,最终敲定该提案。减少研究经费使用过程中的官僚主义,以确保我们杰出的科学家能够花费尽可能多的时间来创造新的想法”“部分新的研发支出将用于资助新兴研究和技术领域的新方法。它将为有前景、高风险、高回报的科学、工程和技术理念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并将进一步完善英国现有的世界级研究体系。”
ARIA成为了英国政府把握“脱欧”机遇的重要举措之一。2020年7月,英国商业、能源和工业战略部发布研发路线图,阐明了政府巩固英国作为科学超级大国地位的意图,拟投资8亿英镑,大体效仿美国DARPA模式建立一个独特且独立的高级研究资助机构,支持大胆的、变革性的研发。该部门认为,虽然这类研发具有很高的失败几率,但可以产生高额的长期回报。因此,应通过对新的资助模式进行长期探索来支持突破性技术和基础研究,并投资于新的想法,使研究人员能够实现根本性的技术突破。
1.3 英国各界的相关评论
2021年年初,英国商务部长和科学部长纷纷发表观点认为,英国拥有悠久而自豪的发明历史,可以追溯到几个世纪以前:从开创了计算机早期前身的阿达•拉弗拉斯和阿兰•图灵,到通过发明蒸汽机改变交通方式的托马斯•纽科门和詹姆斯•瓦特,再到发明燃料电池的威廉•格鲁夫和通过开发第一个便携式除颤器拯救数百万生命的弗兰克•帕特里奇。ARIA的创建将延续这一传统,在8亿英镑的支持下,资助发明家将他们的变革性想法转化为新的技术、发现、产品和服务,从而帮助英国保住全球科学超级大国的地位。
政府首席科学顾问认为,ARIA将建立在英国世界级的科学研究和创新体系之上。ARIA为前沿研发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资助机制,并将对UKRI的工作形成良好的补充。
英国工业联合会(Confederation of British Industry,CBI)首席政策主任认为,ARIA成功的关键在于强有力的商业参与,以确保杰出的想法能够进入市场。CBI创新总监认为,ARIA的创建是一个强烈信号,表明政府为科学和创新投入重注,这有利于创造一个支持企业进行研究和创新的生态环境,让企业有信心对其核心能力进行长期投资。
英国皇家工程院院长希望该新资助机制能够有效促进颠覆式创新,使技术发生阶跃性变化,为经济和整个社会提供价值。英国物理学会表示,ARIA模式作为英国研发资助体系的补充,可以筛选出目前尚未产生直接市场应用,但有可能在未来10年甚至20年后形成未来产业的研究和技术发展领域。
1.4 将ARIA建立为法定机构
法定机构(Statutory Board)管理制度发源于20世纪中叶的英国,依据公立法人(Public Corporation)理论,当国家或地方团体认为某种行政活动在性质上不宜由一般行政机关处理时,可以在传统的行政机关以外,设立新型机构,使它们有一定的独立性,能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与其他国家相比,英国的法定机构除了强调专业性外,尤其注重独立性或自治性,严格按照创设法律履行职责,不受行政机关的非法干预,因此更加适合颠覆性创新机构的成立与发展。
2020年7月至2021年3月期间,英国下议院科学和技术委员会向社会公开取证调查关于ARIA的性质和目的以及它如何融入现有研究和创新生态系统的想法。相关问题包括:当前英国的研究和发展体系中有哪些差距可以通过DARPA式的方法来解决?新的资助机构对现有的资助机构及其方法有什么影响?新的研究资助机构的重点是什么,它的结构如何?ARIA应该接受哪些资金,以及它应该如何分配这些资金以实现最大的效益?从其他国家的类DARPA同等机构中可以学到什么?将ARIA设在“金三角”(伦敦、牛津和剑桥)之外可能会获得哪些好处?
2021年3月2日,英国下议院正式提出了制定《2022年ARIA法案》。2022年2月24日,经英国议会两院审议通过、女王批准的《2022年ARIA法案》生效,意味着ARIA从前期准备阶段进入至正式建设阶段。同年5月19日,英国政府宣布,商业、能源和产业战略部大臣将与苏格兰政府、威尔士政府,以及北爱尔兰行政部门共同签署《关于ARIA独立的协议》,要求各方遵守ARIA战略自主、运营自主和最小化官僚主义的三个基本原则。
2.《2022年ARIA法案》的主要内容
2.1 框架结构
《2022年ARIA法案》包括涉及ARIA的主要规定、相关法律的同步修订、涉及相关原则的解释说明,以及附表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包括ARIA的成立,ARIA的职能,战略性的研究、开发和利用:对失败有所容忍,大臣(the Secretary of State)对ARIA的拨款,国家安全指令,信息,转移方案,以及解散ARIA的权利。第二部分主要包括对自1958年至今涉及到的法案和条例等的同步修订情况。第三部分主要包括对法规、解释、范围、启动和简称等的解释说明。第四部分是附表,含身份、会员资格、执行成员、非执行成员、人员配置、委员会和小组委员会、程序、职能委派、账目审计、年度报告、印章证据、补充权利等,以及转让计划。
2.2 立法目的与机构功能
《2022年ARIA法案》的目的是将ARIA建立为法定机构。该法案规定,ARIA是一种面向战略性科学研究的新型资助机构,能够容忍失败。其功能主要包括:自行、委托或支持他人进行科学研究,开发和利用科学知识,通过收集、分享、出版来推进科学知识的发展。在行使支持他人进行科学研究的职能时,ARIA可以鼓励、促进和提供建议,通过赠款、贷款、投资、奖励等任何其他形式提供财务支持,提供权利,或通过贷款、许可、赠与等方式转让财产。
2.3 人员构成与职能委派
ARIA由执行成员和非执行成员组成。执行成员由首席执行官(Chief Executive Officer,CEO)、首席财务官(Chief Financial Officer,CFO),以及至少2名但不超过5名的其他成员组成。执行成员由主席与其他非执行成员协商,并经过大臣允许后任命。第一任首席执行官由大臣直接任命,任期不超过5年。任何人不能被任命为首席执行官两次以上。非执行成员由大臣任命的主席、政府首席科学顾问,以及大臣可能任命的其他成员组成。大臣必须确保大多数成员是非执行成员。除政府首席科学顾问外,任何人在成为执行成员后不再是非执行成员。ARIA可将其任何职能委托给ARIA的成员、被授权的ARIA工作人员,以及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
2.4 组织结构与工作程序
ARIA可以设立委员会,委员会可设立小组委员会。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可由既不是ARIA成员也不是ARIA工作人员的人组成。ARIA可以决定自己的工作流程和任何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的工作流程。ARIA大会的法定人数为其成员人数的一半。大臣可根据法规制度对让ARIA成员、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成员产生利益冲突的工作流程进行处理。ARIA、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工作程序的有效性不受其岗位空缺的影响。
2.5 权利责任与宽容失败
《2022年ARIA法案》规定,ARIA可以做任何对行使其职能有必要或有利的事情,以及与行使其职能有关的事情。特别地,ARIA可以借用资金、取得和处置土地、接受捐赠、组建和参与合伙企业和合资企业,以及成立公司。ARIA在行使职能时,要求必须考虑到这样做对英国利益的可取性,通过对英国的经济增长或经济利益有所贡献,促进英国科学创新和发明的发展,改善英国及其他地方人民的生活质量。同时该法案也强调,ARIA会特别重视通过科学研究或科学知识的开发和利用带来的经济潜力,即使这种行为有很高的失败风险。
2.6 法律地位与相应修订
《2022年ARIA法案》通过成立一个新的创新机构来补充现有的立法框架,在法律地位上与《1965年科学和技术法案》《1982年工业发展法案》《2017年高等教育和研究法案》等并列。《2022年ARIA法案》适用于英格兰和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但ARIA在行使职能时的相关活动不限于英国境内。该法案注明了对《1958年公共记录法》《1967年议会专员法》等法律的修订,意味着从创建之日起,ARIA产生的任何记录都应被视为公共记录,并受管理公共记录的限制和原则的约束;ARIA被列为可接受议会监察员进行行政行为调查的对象之一。
3.《ARIA框架协议》的相关补充
2023年2月17日,经年初由前商业、能源和工业战略部,数字、文化、媒体与体育部等相关部门整合而成DSIT和ARIA商定,并得到英国财政部的批准,英国政府出台了《ARIA框架协议》(ARIA Framework Agreement),并于同年4月20日进行了更新。该框架文件规定了ARIA的运作框架。
3.1 ARIA与DSIT的关系
《ARIA框架协议》明确,ARIA将在其研究和项目选择、工作流程,以及机构文化等方面拥有最大自主权;其项目应由ARIA而非DSIT的部长们来制定;研究项目的资金分配将由ARIA具有相关技术专长的人决定;如果DSIT和ARIA之间存在争议,首先将寻求非正式的程序加以解决,若无法解决将采用正式程序并通过高级别官员进行解决。
3.2 ARIA主席职责
主席是ARIA使命和目标的监护人,在捍卫ARIA的战略自主权的同时,确保其履行法律和政策中规定的任务,确保董事会发挥有效的管理作用,支持CEO选择可能违背共识和主流意见的非常规项目。董事会每年召开至少6次会议,审计和风险委员会每年至少再召开4次会议。主席需要与学术界、商业界、议会、政府部门、UKRI、各党派团体,以及其他公共、私营、英国以外的合作伙伴接触,以提高ARIA研究的相关性和经济影响。
3.3 ARIA的CEO职责
ARIA的CEO根据要求不仅对ARIA负责,而且对议会和DSIT负有规定的相关责任,并将作为联系ARIA董事会、DSIT,以及大臣之间进行重要沟通的关键角色。CEO也将同时作为会计主管,确保对公共资金处理的适当性、规范性、回报性以及可行性,并负责ARIA的日常运作和管理。CEO应遵循董事会的建议和指示,但如果对其指示的某项行动认为不符合作为会计主管的职责,CEO应拒绝该行动,并通知DSIT的相关人员和大臣。
3.4 ARIA董事会结构
《ARIA框架协议》进一步明确,根据《2022年ARIA法案》规定,ARIA的董事会将由执行成员和非执行成员组成,如图3所示。非执行成员包括主席、政府首席科学顾问、副主席,以及由大臣任命的其他成员。执行成员包括CEO、CFO,以及至少两名但不超过五名包括CFO在内的其他成员。董事会成员总数不应超过12人,大多数必须为非执行人员,以确保执行成员在其职位上面对应的支持和挑战。
3.5 ARIA的审查机制
《ARIA框架协议》进一步明确,每十年对ARIA正式审查一次。下次的审查时间是2032年。在这段时期内,如果ARIA同意,DSIT可以选择对ARIA进行非正式的定期审查。另外,DSIT的国务秘书和总干事将每年至少与ARIA的董事会主席会面两次,讨论ARIA的业绩。
4.ARIA的推进情况
2023年1月25日,经英国议会发布生效令后,ARIA正式成立。相关的推进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4.1 对CEO的选择与任命
最初,英国政府曾考虑邀请彼得·海纳姆(Peter Hihnam)担任ARIA的首任CEO,该任命于2022年2月1日正式宣布,希望其在领导ARIA的组建和指导其初始资金方面发挥关键作用。海纳姆曾在1999—2003年期间担任美国DARPA项目经理,从事电子战和空中通讯领域的工作,后于2020年2月至2020年8月任DARPA的代理局长。海纳姆任职六周后因个人原因选择辞去该项职务。
2022年7月19日,由英国商务大臣任命伊兰·古尔(Ilan Gur)担任ARIA的CEO,负责制定该机构的议程、指导其对高风险项目的初始资助、建立一支由项目经理组成的杰出团队和参与国内外研发部门。古尔之前在美国担任非营利组织“激活”(Activate)的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组织科学家和工程师将突破性研究带到市场。Activate已支持142名研究员,并促进了100多家以科学为基础的初创企业的创建。古尔还建立了2家以科学为基础的初创企业,并在美国能源部的ARPA-E机构担任第一代项目主管,该机构为能源技术的突破性创新提供资金。
4.2 确定董事会成员和薪酬标准
除CEO古尔以外,委员会成员还包括非执行主席马特·克利福德(Matt Clifford,来自欧洲Entrepreneur First人才投资公司的联合创始人和CEO)、英国政府第一位女性首席科学顾问安吉拉·麦克莱恩(Angela McLean,前国防部首席科学顾问)、非执行董事凯特·宾汉姆(Kate Bingham,前英国Covid-19疫苗工作组主席)、非执行董事大卫·麦克米伦(David MacMillan,2021年诺贝尔化学奖的共同获得者之一)、非执行董事斯蒂芬·科恩(Stephen Cohen,英国公务员专员和博彩委员会专员,在亚洲、欧洲和美国拥有超过40年的资产管理经验)、非执行董事、技术和公共政策顾问莎拉·亨特(Sarah Hunter,登月工厂X的公共政策全球总监)、CFO安东尼娅·詹金森(Antonia Jenkinson,前英国原子能管理局CFO)等。
ARIA规定,主席每周工作一天,其职位收入按148500英镑的全时工作量(Full Time Equivalent,FTE)标准计算,年收入约29600英镑。董事会非执行董事每月工作2~4天,年薪13800英镑。2022年9月,英国议长同意对ARIA的24个高级职位进行授权,未来10年超过英国财政部对高级薪酬规定的最低标准。这些职务包括含CEO在内的4个行政职位,以及包括项目经理、科研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在内的20个高级职位。截至2023年7月,ARIA提供给营销部门负责人的年薪约85000英镑,高级财务经理的年薪约75000英镑,其他岗位薪酬相比外部同类岗位均具有竞争力。
4.3 宣布机构宗旨和定位
ARIA在其官网上发布了机构宗旨和任务定位:ARIA是一个研发资助机构,旨在进行高风险科研投入补充和扩大英国的世界级研究生态系统,主要任务是进行颠覆式创新,使英国受益并推动人类进步。
官方着重声明ARIA唯一的边界条件是:所资助的一切项目必须是果敢的、专注的和改变世界的。果敢指拥有足够的雄心壮志、投机性,或其他超常规特点;专注指具有指导迈向成功的坚定领导者;改变世界指能够在全球范围内展现价值。ARIA的计划和项目将由那些对科学研究拥有强烈愿景并坚定地致力于实现这些愿景的科学领袖来实现。ARIA表示将从所有与研发相关的学科、方法和机构中吸取经验,以助力这些人才实现他们的目标。
4.4 确定机构的运营模式
ARIA根据不同人才特点制定两种核心运营模式,引导人才有效发挥出各自的能力和水平。
一种是驱动(DRIVE)模式,主要针对远见型的项目。ARIA拟招聘5~8名项目经理,授予其资助和指导具体项目的权利,并给予每名经理5000万英镑预算和全球网络资源的支持,推进项目并实现愿景目标。项目经理可以来自各行各业,但须具有远见和技术专长,并渴望解决重大问题。项目经理可以围绕自身的科学和技术愿景进行构思,或从ARIA提供的项目中进行挑选和组合,创建行动方案,自行组建团队。项目经理可以兼职,每周可以有五分之一的时间放在原单位的工作上。
另一种是建设(BUILD)模式,主要针对创业型项目。ARIA向申请人发放资金,授权其成立新的组织或研究单位,以自我创业的方式推进愿景。未来将使用一系列的创新方法资助研究人员,包括颁发奖项、允许研究人员持有股权、迅速发放小额赠款、简化公开竞争流程等。ARIA是对美国DARPA模式的补充完善,注重将研究成果与商业化相联系,借助好的创意来催生引领未来世界趋势的英国企业。
4.5 探索项目选题机制
ARIA宣称,虽然可以根据大量的简报、分析和报告来设定一个战略重点领域,但还是希望其所产生的任何巨大影响都源于所支持的研究团体的愿景和动力。ARIA已经与来自英国各个学科的研究生、企业家、教授、投资者、诺贝尔奖获得者、辍学者、企业研究人员等进行了数百次对话,并通过具体案例为潜在的合作者进行了详细说明。例如,通过开发一个可以实时检测和对抗认知偏差的虚拟助手,使决策更加明智和公平,减少歧视,并与个人和社会的目标更加一致;通过调节身体的免疫反应或肠道—大脑轴,可控地增强认知、注意力或情绪,改善所有人的精神健康、生产力和幸福感;通过设计安全、可扩展的方法来提高地球的自然反照率、辐射冷却或甲烷氧化,从而减缓全球变暖的速度并应对日益增长的气候变化的风险。通过给出启发性的选题,ARIA为项目申请团队展示了其极具雄心和创造力的选题宗旨,从而能够大幅激发研发人员的创新热情和创造力。
5.主要特点
5.1 对英国科技治理的重大突破
在ARIA之前,英国法定机构大多隶属于某个政府部门,与该部门保持着“虚线”联系。而《2022年ARIA法案》在行政管理上更加突出了大臣对ARIA的指导权利,体现了国家对颠覆性创新的重视,对ARIA代表的国家利益、安全等更高治理层级的要求。这点通过对ARIA与UKRI的区别与关系的分析可以进一步了解。UKRI是英国公共资助研究的总括机构,涵盖多个研究委员会,每年约80亿英镑的研究资助预算,为近4000所大学、企业和其他组织的超过54000名研究人员和创新者提供支持。而ARIA旨在以全新的方式资助科学研究,超出了UKRI所允许的方式。ARIA将受益于更为轻松的项目审批方式,在中央政府授予的更大的自主权下快速运作,并制定一套独特的分配制度和财务安排。英国政府在2021年3月19日发布的ARIA政策声明中提到,ARIA将是一个小型组织,具有扁平的结构和独特的文化特征。ARIA将使用一系列的创新方法资助研究人员,其中可能包括颁发奖项、允许研究人员持有股权、迅速发放小额赠款、无需冗长的公开竞争等。此外,在《ARIA框架协议》中也提到,ARIA与UKRI相互了解对方的优先事项和主要研究计划对双方都有利,可以在必要时签订关于共享项目和联合供资等协议。可以预见的是,英国的科技创新体系中,ARIA将成为UKRI的良好补充。
5.2 在美国模式基础上进行完善
一是形式更全面。美国DARPA内部不设实验室,而是根据项目需要,通过授权项目经理负责具体项目的人员招募、经费申请和项目运行等工作,支持科研团队成员在各自所属机构工作。而英国ARIA对于科技项目开发可以选择自己做,也可以委托别人做。二是权利更集中。美国DARPA及类DARPA机构由政府部门直接负责实施,管理程序较为简单。而英国则复杂一些,更加强调中央政府的领导作用,执行成员任免、成员薪酬、拨款条件、机构解散等重要权利集中在大臣手中。三是链条更延伸。美国DARPA的创新活动聚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先期技术开发三个阶段,倾向于只开展项目成果可行性分析研究,后续的二次技术开发工作往往交由民间组织或军方开展。英国ARIA项目包括从基础研究到开发原型和商业化技术,涉及的创新链更长。更加注重将纯研究与新发明和商业产品有效地联系起来,通过更好的创意来创建世界领先的英国公司。四是领域更广泛。DARPA追求一系列技术进步,但都与美国国防部的目标有着广泛的联系。在这方面,英国ARIA将脱离DARPA模式,与多个政府客户建立联系,开启解决一系列社会问题的新途径,并在多个领域推动英国工业的发展。
6.对我国颠覆性创新治理的启示
以颠覆性创新为代表的科研活动,大多具有不确定性、长周期性、非共识性等特点,对常规的组织模式与治理方式提出了新需求。这些创新行为离不开政府的长期关注与资金支持,但又需要尽可能减少政府常设机关中固有的科层制带来行政干预和审批条件等影响。英国采用的方式是通过专门立法来保障机构的独立性,让ARIA在基因上就拥有更大的自主权。英国提出的ARIA高风险高回报项目的治理模式,与我国近年来推进的加强基础研究、促进原始创新、激发科研人员活力等重点工作相比较,有一定的相通之处。可见,世界大国在促进创新发展中面临着不少共通的问题和瓶颈。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效率和质量将成为未来形成全球科技和产业创新优势的决定因素。借鉴ARIA中诸多有价值的新理念、新探索,启示如下。
1)探索成立法定机构来支持颠覆性技术发展。英国为ARIA制定的《2022年ARIA法案》,兼顾法定机构治理的自主性与“适距控制”,并在法定机构严谨性与颠覆性创新特殊性之间寻求平衡。上世纪70年代末在中国香港兴起的新公共管理改革促使法定机构大量产生,成为“分散化公共治理”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在我国内地也陆续出现,但目前在科技领域还存在空白。探索成立颠覆性创新机构并通过将机构法定化来加强治理,是我国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的可选路径之一。高风险高回报的研发活动,对常规的治理方式提出了新需求。这些创新行为离不开政府的长期关注与资金支持,但又希望尽可能减少常设机关中固有的科层制带来行政干预和审核限制等影响。需要在目前放权松绑的基础上,通过立法对政策中难以突破的但关键有效的改革举措加以保障,进一步强化满足符合这类活动规律的制度供给。
2)强化创新主体非常规科技创新活动治理能力。以颠覆性创新为代表的非常规的科技创新活动可以涵盖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产业技术开发和商业应用等各个环节。各类创新主体在进行非常规科技创新活动中,需要处理好以下关系。一是主体治理与项目管理的关系。充分借鉴国外经验,以美国DARPA为代表的非常规科技创新活动组织模式,体现了“快决策、重执行、无监督、里程碑式评价”等特点。英国ARIA进一步突出了机构治理权利上抓与项目管理权利下放,降低了外部治理重要性与内部管理灵活性之间的相互干扰。机构的资金使用方向和结果始终独立、自由和客观地进行交流,不受政治限制或干扰。二是主体目标与科研目标的关系。非常规的科技活动扩大了科研人员的研发自由度,进一步满足了对科技探索好奇心理。但无论是以常规科技活动为主的创新主体,还是国外典型颠覆性创新主体,其使命导向和战略导向往往优先于与团队的探索导向。三是沉没成本与容败文化的关系。无论是美国DARPA还是英国ARIA都一再强调宽容失败,作为最终成功一项必要条件。但从美国DARPA项目筛选的历史演变以及以贝尔实验室为代表的大企业创新衰落来看,不设边界的基础研究容易增加项目的沉没成本。需要将前期项目选择机制与后期包容失败文化进行合理区分。
3)探索以发明愿景为导向的项目和人才支持机制。英国ARIA对项目选择与人才支持的做法为我们提供了新思路。即,不限于以科研领域和研发阶段的角度去判断项目类型及资助方式,还可以从社会需求、产业发展、世界领先、人类受益等解决不同战略问题的应用场景入手,自下而上、由外到内加以谋划。同时,探索以愿景和动力为导向的人才团队支持与评价标准,根据行为特长用好人才。
4)引导新型研发机构完善董事会等现代治理模式。前期,我国一些新型研发机构中存在很多机制模式无法执行到位的问题,如章程制度形同虚设,董事会(理事会)一年不开一次会,外部治理与内部管理相互脱节等问题。ARIA的做法提醒我们,除了通过新制度来支持新设科研机构发展,董事会的人选也同样重要。具有相关成功经验的管理者是适合优先选择的对象。同时,需要明确每名成员的岗位职能,平衡好非执行成员与执行成员的关系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