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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2023年各区域城投化债进展与分化
   日期 2025-4-13 

基本面复苏、政策落地与信用修复——

如何看待2023年各区域城投化债进展与分化

 张晨 云阿云智库•债券课题组

导读:2023 年我国经济弱复苏,财政紧平衡,土地市场低迷。超万亿特殊再融资债券等化债政策落地,城投信用整体修复,但区域分化显著。云贵、山东等部分区域仍存压力,需关注高风险区县平台化债进展及估值波动风险。全文9600字,由云阿云智库•债券课题组资料整理。

主要内容

我国经济持续复苏,但财政仍处于紧平衡,叠加土地市场持续低迷,修复基础仍需巩固。2023年1-9月我国GDP同比增长5.2%,但在内外部需求不足及预期偏弱的背景下,经济增长动能仍不稳固。受经济复苏及低基数影响,我国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地方财政自给率有所改善,但增长基础仍不稳固,财政收支处于紧平衡。受土地市场低迷影响,政府性基金收入同比下滑,财力较强的发达省份或受更大冲击。地方债务风险整体可控,但部分省份流动性压力有所加大。

财政+金融化债组合拳落地,城投信用整体修复,但部分区域化债进展偏慢。年内化债政策陆续落地,主要包括超万亿特殊再融资债券重启发行、增发一万亿特别国债缓解地方财政压力、金融化债全面推开等。受年初高基数、结构性资产荒、化债政策落地等因素驱动,今年以来城投债发行利率下行,信用利差收敛,短久期城投债信用利差已压缩至历史较低水平。中长期城投债信用利差历史分位数相对较高,市场对城投债政策走向及信用风险演化仍存在担忧情绪,但供给收缩背景下或具备一定挖掘机会。部分区域受债务舆情等因素扰动,高收益债券规模较大、二级市场折价成交较多、发行利率上行、区域净融资为负,关注弱资质平台负面舆情扰动下的估值波动风险。

化债重点在于政策落地,金融化债将全面铺开,短期债务风险逐步出清,长效机制值得关注。目前大部分省份已取得积极进展,但仍有部分区域尚未摆脱信用困境,高风险区县平台化债进展值得关注。随着更多化债政策落地,金融化债工作将全面铺开,央行或对银行化债提供更多流动性支持,重点区域有望获得更大资源倾斜。城投债整体供给收缩将延续,高风险区域短期债务风险将逐步出清。长期来看,我国将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形成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后续跟进政策值得关注。预计相关金融监管措施的落地执行将有助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也将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及区域均衡发展的可持续性。“以时间换空间”的化债模式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地方债务风险的有效化解仍有赖于区域经济的发展及财力水平的提升。

一、2023年以来经济、财政情况

经济持续复苏,但修复基础需进一步巩固,各省经济保持增长,但增速存在一定分化

2023年1-9月我国实现GDP 91.30万亿元,按不变价计算累计同比增长5.2%,高于5%左右的年度增长目标。但从季度情况看,今年以来GDP增速有所波动,其中第三季度GDP同比增长4.9%,较二季度有所回落。10月中国CPI同比下降0.2%,PPI同比下降2.6%,整体需求仍然偏弱。2023年10月制造业PMI为49.5,过去六个月中五个月处于收缩区间。在内外部需求不足同时预期偏弱的背景下,经济增长动能仍不稳固。分省份看,2023年1-9月,广东、江苏、山东、浙江及河南依旧位居规模前五位,云南超越辽宁上升1位;从经济增速看,河南、陕西、江西、广西、黑龙江增速低于4%,面临一定经济增长压力;广东、广西、贵州、天津及黑龙江2022年及2023年1-9月增速均弱于全国平均水平;山东、浙江、湖北、安徽、内蒙古、甘肃、宁夏近2年经济增速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受经济复苏及低基数影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恢复增长,地方财政自给率有所改善,但增长基础仍不稳固,财政收支仍处于紧平衡

2023年1-10月,全国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7,494亿元,同比增长8.1%;其中税收收入157,841亿元,同比增长10.7%;非税收入29,653亿元,同比下降3.8%;国内增值税59,676亿元,同比增长51.8%,主要是去年同期留抵退税较多、基数较低;国内消费税13,730亿元,同比下降4.8%;企业所得税39,619亿元,同比下降6.3%。从税收结构来看,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表现相对偏弱,显示经济处于弱修复,财政收入增长基础仍不稳固。2023年1-9月,31个省份中除山西省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有所增长,财政收入体量较小的中西部、东北省份增速较高。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及山东仍位居前五。从增速上看,广东、河北、山西财政收入增长面临一定压力。在财政收入增长带动下,2023年1-9月各省财政自给率较2022年有所改善,但处于紧平衡状态,部分西部及东北省份仍面临较大收支平衡压力,对中央转移支付存在较大依赖。

受土地市场低迷影响,政府性基金收入同比下滑,财力较强的发达省份或受更大冲击

2023年1-10月,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3,795亿元,同比下降16%;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17亿元,同比下降5.8%;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40,378亿元,同比下降16.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4,992亿元,同比下降20.5%;而2022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分别同比下滑20.6%及23.3%,受土地市场低迷影响,2023年1-10月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在2022年较低基数下再度显著下滑。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1-10月,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7.8%,在销售不振背景下,房企开工、投资乏力,投资意愿维持低位,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9.3%;10月末国房景气指数为93.40,自2022年9月以来持续位于较低景气水平。自2023年9月开始,多地取消地价竞拍上限,恢复价高者得,但当前房地产市场供需双弱,房地产市场全面恢复或需更长时间,预计短期内土地出让收入仍将承压。从财力构成上看,2022年发达省份政府性基金收入在政府经营性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占比较高,政府性基金收入的下滑或对地方财力造成更大冲击。

地方债务风险整体可控,但部分省份流动性压力有所加大

截至2022年末,江苏、浙江、山东综合财力较强,但债务率亦较高;天津广义政府债务率最高,西部地区综合财力偏弱,整体偿债压力较大;上海、北京、广东综合财力对广义债务覆盖程度相对较好,2021年以来,广东、上海、北京等地相继提出启动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广东、北京已实现全域隐性债务清零目标。2023年,在基本面复苏和化债政策推进的背景下,地方债务风险整体可控,但山东、贵州、云南、广西等省份部分区域受政府性基金收入下滑、再融资难度加大、负面舆情等因素影响,流动性压力明显加大。

二、2023年以来化债政策梳理

今年以来,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是政府工作重点,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层面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政策密集出台。(详见附录一)2022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强金融、地方债务风险防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2023年2月,《求是》发表题为《当前经济工作的几个重大问题》,强调要压实省级政府防范化解隐性债务主体责任,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处置力度,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稳步推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法定债务合并监管,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2023年4-5月,围绕云南、贵州政府债务压力的舆情引发市场关注。2023年6月,新华社刊发《如何看待当前地方财政运行态势》,针对一些地方政府出现财政紧平衡状况,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方面,近年来财政部门坚持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地方政府债务主要是分布不均匀,有的地方债务风险较高,还本付息压力较大,已督促有关地方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抓实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季度以来地方化债提速,2023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2023年9月26日,特殊再融资债券重启发行,目前已超万亿规模。2023年10月,经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中央财政将在四季度增发2023年国债10,000亿元,全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用于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等。2023年10月,第六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2023年11月,央行行长潘功胜表示必要时中国人民银行将对债务负担相对较重地区提供应急流动性贷款支持。

具体来看,中央层面的化债政策主要涵盖明确责任主体、加强治理水平、控增量化存量、深化体制改革等四个方面。明确责任主体:压实省级政府防范化解隐性债务主体责任,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处置力度,督促省级政府加大对市县工作力度。加强治理水平:(1)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在部委和地方两个层面建立金融支持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小组,制定化解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系列文件。稳步推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法定债务合并监管。(2)完善常态化融资平台金融债务统计监测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融资平台的风险监测。(3)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综合治理,推动分类转型。禁止各种变相举债行为,防范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4)对新增、少报漏报隐性债务和化债不实等问题及时查处、追责问责。控增量、化存量: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重点地区融资平台平等协商,依法合规化解存量债务风险,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统筹资金资产、资源和各类政策措施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逐步降低风险水平。督促地方强化预算约束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充分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量力而行开展项目建设,严禁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脱离当地财力可能的项目,严控融资平台增量债务。深化体制改革: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稳步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夯实地方基本财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各省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工作部署,结合区域债务特征制定化债工作方案。围绕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压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工作核心,化债工作具体包括建制度、强管理;控增量、化存量;谋发展、促转型等三个方面。

建制度、强管理方面,体现在1)管理机制。健全党委、政府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领导体系,组建各级化债工作专班,专司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和调度财力资金工作,不断加强政府债务“借用管还”全过程管理。2)风险预警。加强日常监测和风险预警,定期评估通报政府债务风险情况,建立全口径债务监测、预警、监管机制。加强政府债务数据统计监测和债务风险分析研判。3)目标管理。确定全年化债目标,完善政府债务风险考核指标,以绩效考核监督压实化债主体责任。4)监管问责。加强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监督,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专项监督协作机制,加大对违规新增隐性债务、不实化债、套取挪用专项债券资金等问题的查处力度。

控增量、化存量方面,体现在(1)促沟通。发挥“银政企”协作机制作用,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介绍地方债务风险缓释工作进展,提振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信心。2)降规模。依法依规统筹各类资金资源,盘活资产、资源、资金“三资”收益,逐步化解隐性债务。用足用好中央支持政策,把握国家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政策。加大基层化债支持力度,积极支持高债务率市县化解存量债务风险。3)压成本。开展高成本隐性债务“削峰行动”,明确综合融资成本,协调金融机构降低利率、降低利息负担。4)优结构。推动金融机构规范开展债务展期、重组,优化期限结构,接续到期债务。5)控增量。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督促市县强化预算约束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禁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脱离当地财力可能的项目,从源头上防范债务风险。

谋发展、促转型方面,体现在(1)压降融资平台公司数量。(2)市场化转型。着力推动融资平台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发展。3)完善治理水平。完善融资平台公司治理水平,厘清责任边界和政企关系。

三、化债政策落地情况

超万亿特殊再融资债券重启发行,平台公司提前兑付意愿增强

2023年9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发行663.2亿元特殊再融资债券;截至2023年11月20日,各地已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1.36万亿元,涉及26个省级行政单位及大连、宁波2个计划单列市(浙江、北京、上海、广东、西藏、青岛、厦门、深圳尚未发行),其中贵州规模超2,000亿元,云南、湖南、内蒙古、天津规模已超千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尽管特殊再融资债券规模较平台公司有息债务规模相对较小,但能够通过置换高息、短期债务,有效缓解地方政府的债务压力和财务成本,同时能够提振市场信心,提升平台公司的再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截至2023年11月7日,2023年公告提前兑付的城投债规模已超过去4年全年水平。从省份维度看,浙江、广西、湖南、黑龙江等省份提前兑付规模较大。公告提前兑付的城投债主要为票面利率较高的存续债券,提前兑付一方面可降低区域融资成本,同时地方政府也借此向市场传递积极化债的态度。

增发一万亿特别国债缓解地方财政压力

2023年10月24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央财政将在今年四季度增发2023年国债10,000亿元,增发的国债全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还本付息由中央承担。增发的国债资金初步考虑在2023年安排使用5,000亿元,结转2024年使用5,000亿元。此次1万亿元国债资金的投向,主要用于8个方向,包括:灾后恢复重建,支持以京津冀为重点的华北地区等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以海河、松花江流域等北方地区为重点的骨干防洪治理工程;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行动;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东北地区和京津冀受灾地区等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尽管1万亿元资金并不直接用于地方化债,但转移支付给地方后,一方面能够通过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将缓解地方财政支出压力,腾挪出更多资源用于化债,后续具体区域分配情况值得关注。

金融化债全面推开,中央或将加大流动性支持

中央已明确要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从化债空间看,截至2023年9月末,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4.77%,假设该指标降至监管对于系统重要性银行要求的11.5%,可释放约7万亿元的流动性。但受制于风险规避、区域分布、业务安排等因素,商业银行实际参与规模将远低于上述预估金额。为推动银行参与化债,加大对重点区域化债的支持,中央层面或将加强引导,完善制度安排,如由央行为商业银行提供充足、低成本的流动性支持,安排部分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作为还款担保等。央行此前已公开表示必要时将对债务负担相对较重地区提供应急流动性贷款支持;据财新周刊报道,央行或将设立应急流动性金融工具(Special Purpose Vehicle,简称“SPV”),由主要银行参与,通过这一工具给地方城投提供流动性支持。各省、市贯彻落实中央及地方化债政策,积极与银行、AMC等金融机构、监管机构对接,就深化业务合作交流座谈,增强金融供给满足当地实体经济需求。大部分省市也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如2022年12月,遵义道桥建设(集团)完成银行贷款重组,涉及债务规模155.94亿元,重组后银行贷款期限调整为20年,年利率调整为3.0%至4.5%,前10年仅付息不还本,后10年分期还本;2023年2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等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预计将在“十四五”期间累计为重庆带来超3,000亿元的绿色融资支持;2023年2-7月,天津市政府陆续与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天津分行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2023年6月以来,潍坊市已先后与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等14家金融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未来3到5年内,签约金融机构将为潍坊新增超过3,600亿元的融资支持。

目前大部分省份都取得积极进展,但仍有部分省份化债政策落地较慢,究其原因:一是区县资源协调能力有限。部分风险主体为区县平台,当地政府行政层级较低,金融资源调配能力有限,化债 “全市一盘棋”也未能有效实现。二是债务逾期舆情持续扰动。相较于债券和银行借款,在强监管[1]及保标债的背景下,非标[2]接续难度大,同时部分区域面临流动性紧张,能够腾挪解决非标问题的资金相对有限,非标舆情扰动持续冲击区域融资环境。三是银政博弈延缓化债进度。金融化债涉及政、银、企三方,坚持以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平等协商,谈判中在债务规模、利率、期限等方面存在博弈,较难一蹴而就。四是金融机构对部分风险持续暴露区域态度谨慎。面对上述困难,地方推进化债工作一是要及时回应市场关切和化解风险事件,呵护区域融资环境;二是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上级政府加大资源倾斜和协调力度,上下联动化债;三是参考其他区域成功化债经验,结合本地金融资源及债务特征,通过市场化、法制化的手段推进化债工作。

2023年,中部某市推进全市平台公司债务“优结构、降成本”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市政府已与多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降低存量贷款和新增贷款利率。结合公开资料,对其化债工作经验总结如下:

(一)做到“三个清楚”。一是做到资源底数清楚。市政府金融办对市本级政府性存款进行全面摸排,掌握了可供使用的政府性存款情况。结合银行需求和各单位意见,拿出政府性存款等资源用于支持“优结构、降成本”工作。二是做到债务底数清楚。市政府金融办联合市财政局先后向市县平台公司和银行机构摸底平台公司金融类债务情况,全面摸清全市平台公司金融类债务底数,并分银行和平台公司,分贷款类、债券类和非标类进行多维度的统计分析。三是做到银行让利额度清楚。在摸清债务底数和银行现行利率的基础上,市政府金融办对全市平台公司贷款类债务按实际存续期进行测算,得出银行让利金额。

(二)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高位推进。在明确各项原则的前提下,由市领导带队与银行进行会商。二是坚持重点突破。先选择与债务余额最大的商业银行、综合成本最高的银行开展会商,然后再逐家开展谈判签订合作协议。三是坚持一行一策。根据每家银行机构的存量贷款余额、现行利率、贷款期限,综合考虑银行机构规模、平台公司贷款占比、净利润、对政信资源需求等情况,制定与银行会商方案和合作协议。四是坚持一体推进。坚持全市债务工作一盘棋,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文件,明确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市直单位和下属县市区的职责分工和完成工作时限,督促银行机构和县市区积极落实合作协议约定。

(三)做到“五个强化”。一是强化磋商。在市领导带队与银行会商取得突破后,市政府金融办进一步强化与银行的会商、磋商。市政府金融办分别与国开行、农发行等银行开展了磋商次数累计超过300次。二是强化跟踪。持续对已签订合作协议的银行、已明确可以合作并将合作协议报上级行的银行进行持续跟踪,确保已上报合作协议的能顺利签约、已签订合作协议的能落地见效。三是强化履约。及时将已签订的合作协议中关于市政府与银行的支持事项函告相关单位,积极落实合作协议约定。四是强化考核。对银行支持平台公司债务风险缓释进行考核激励。五是强化督查。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对各县市区推进“优结构、降成本”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督促。

四、区域信用修复情况

今年以来城投债发行利率整体下行,但云南、贵州等部分省份有所上升

从城投债发行利率看,截至2023年11月22日,2023年城投债平均票面利率为4.38%,较2022年的4.07%上升约31个BP。今年三季度较一季度平均下行45.50个BP,其中天津、福建、江苏、新疆、安徽降幅较大,而甘肃、河北、云南、贵州发行利率则有所上升,其中云、贵增幅较大。

城投债净融资整体为正,但净流入规模有所下滑

从净融资情况看,2023年1-10月,城投债净融资1.05万亿元,同比下滑13.35%。从区域看,31个省份中22个省份城投债净流入,其中存续城投债规模最大的浙江、江苏、山东三省位居前三位,其中河南、重庆、天津净融资规模增长显著;但仅12个省份净融资规模同比有所增加,云贵陇青、东北三省、广西等地城投债净融资为负,其中云南、贵州、甘肃、广西净流出规模较大。

城投债信用利差整体收敛,但各省份收敛幅度有所差异,短久期利差水平处于历史低位

受年初基数较高、结构性资产荒、化债政策落地等因素驱动,今年以来城投债信用利差收敛,2023年11月7日城投债整体利差较年初平均降低164个BP左右,收敛幅度达57%左右;从省份情况看,青海、贵州、云南、宁夏收敛幅度偏低,为40%以下,而天津、安徽、江苏、内蒙古收敛幅度较大,达65%以上。市场普遍认为本轮化债对弱资质平台构成利好,从中债隐含评级AA-及以下的弱资质平台看,2023年11月7日区域利差较年初平均降低225个BP左右,收敛幅度达42%左右;从省份情况看,青海、贵州、云南、山东收敛幅度偏低,为35%以下,而天津、安徽、新疆、浙江收敛幅度较大,达50%以上。从期限结构看,截至2023年11月10日,一年期左右短端城投债信用利差五年历史分位数为10%以下,需关注弱资质平台负面舆情扰动下的估值波动风险;其他期限利差水平相对较高,显示市场对城投债未来的政策走向及信用风险演化仍存在一定担忧情绪,但供给收缩背景下或具备一定挖掘机会。

山东、贵州、广西、云南等省份债务逾期舆情较多,城投债折价成交、高收益城投债规模较大,相关发行主体以区县级平台为主

2022年以来,伴随地方财力下滑、高债务率区域再融资政策收紧,城投偿债压力整体加大,部分尾部区域商票、非标逾期等风险事件不断发生。从2023年债务逾期舆情来看,山东、贵州、云南最多,此外河南、江苏、广西、陕西亦存在一定舆情;从城市维度看,潍坊、昆明、贵阳、遵义、青岛、柳州数量相对较多。高收益城投债方面,目前贵州及山东高收益城投债余额最大,此外广西、云南、四川等省份余额较大。从行政级别看,高收益城投债发行人中区县级平台数量及债券余额占比分别为77.2%及85.3%,后续重点省份区县平台的化债进展及信用风险演化值得关注。从2023年1-10月折价成交情况看,贵州、山东折价成交较多,合计占比67%左右,此外广西、云南、四川等省份也存在部分折价成交情况。

当前,化债政策明朗、化债方案较为成熟,化债工作的推进效果重点在于化债政策的尽快落地及化债方案的有效执行。化债工作难以一蹴而就,考验地方领导班子的决策能力及统筹能力,也有赖于地方财政、金融等相关政府部门及平台公司的执行能力。天津、重庆等地化债成效显著,大部分省份已取得积极进展,但仍有部分地区受限于财力偏弱、债务负担偏重、非标置换难度大等原因化债进展较慢。随着更多化债政策的落地,金融化债工作将全面铺开,在控增量的背景下城投债供给收缩将延续,高风险区域短期债务风险将逐步出清。长期来看,我国将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形成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后续跟进政策值得关注。预计相关金融监管措施的落地执行将有助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也将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及区域均衡发展的可持续性。“以时间换空间”的化债模式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地方债务风险的有效化解仍有赖于区域经济的发展及财力水平的提升。

[1]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即“资管新规”))2018年颁布, 2022年正式落地,破刚兑、控非标持续推进,征信类信托产品规模不断压降;2022年2月,银保监会印发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合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防范前期部分金融租赁公司存在以融物为名变相开展“类信贷”业务、虚构或低值高买租赁物、变相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问题,明确了构筑物作为租赁物的适格性标准,要求构筑物需具备所有权完整且可转移、可处置、非公益性和具备经济价值等前期条件,严禁以明显不符合上述标准、可能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构筑物作为租赁物;2022年以来,监管机构持续大力推进各地“伪金交所”的整治取缔工作,多省金融监管部门发文打击“伪金交所”及非法集资。

[2] 非标融资主要是相对银行、债券等标准化融资渠道的产品而言,通过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商业租赁公司、保理公司、供应链金融公司、金交所等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获得融资的方式,主要产品包括信托贷款、售后回租、直租、供应链金融、票据、保理、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商业承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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