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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债券市场回顾与展望
   日期 2025-4-19 

2023年债券市场回顾与展望

 史晓姗 云阿云智库•财政金融课题组

导读:2023 年债券市场呈牛市行情,信用债分化调整,城投融资增长。政策聚焦化风险、稳融资与制度改革,展望市场在政策呵护下持续修复。全文11400字,由云阿云智库•财政金融课题组资料整理。

"主要内容

2023年整体走势在年内基本符合预期,但在预期方面出现反转,从一季度“强预期、弱现实”的组合,转向二三季度的“弱预期、弱现实”的组合,全年在波折中修复,经济内生动能不强,政策不断优化。本文将对2023年债券市场和政策进行分析。

国内市场关键词:探底。2023年随着政策不断优化调整,政策触底,债券市场风险底部隐现,利率底部初现。债券市场,从年初利率上行,风险发酵,到之后政策持续发力,全年呈现牛市行情,但投资者风险偏好仍处于低位,资产荒延续。

2023年信用债市场分析:分化依然存在,但出现调整和修复。(1)发行分析。2023年1-11月,非金融企业债券发行14,001只,规模约11.98万亿元,同比增长分别14.77%和4.73%。净融资为1.1万亿,同比大幅下降39%,预计全年净融资1万亿左右,低于上年1.2万亿。分市场看,交易所表现相对较好,发行规模同比增长19%,净融资降幅最小。地区分布方面,分化依然存在,部分省份融资触底修复。在净融资增长的省份中,山东、河南、天津和河北增长规模较大;主体等级方面,各级别分布变化不大,高级别主体占比86.2%。AA级净融资占比11.3%,同比下降7个百分点,低级别主体融资继续收缩;从发行利差看,2023年平均信用利差和评级利差中枢上移,年内前高后低,AA级主体发行利差较年初呈现明显下降。2)主题分析。净融资方面,民营企业净回笼规模同比减少,融资小幅回升;产业主体净融资继续收缩,同比下降91.4%,城投融资同比增长10%。2023年地产行业融资政策持续宽松,地产行业净融资分化缩小,民营地产企业净融资回升。发行信用利差方面,地方国企发行信用利差收窄,民企发行信用利差呈现小幅波动;城投债发行信用利差中枢上行,年内前高后低明显下行,与产业债的差异明显缩小。2023年地产行业发行信用利差波动区间扩大。3)创新品种。2023年创新品种共发行1,186只,规模10,246.60亿元,其中科创类债券691只,规模6,942.05亿元,是主要创新品种。

政策回顾:2023年债券市场政策主要围绕 “化风险”“稳融资”以及“制度改革”三个方面,支持企业融资,助力风险化解。(1)化风险。政策集中在地方政府、地产公司和中小金融机构。第一,加快隐性债务化解,明确城投分类管理趋势,扩大债务管理范围;第二,地产政策调整,支持扩围,明确“三大工程”推动房企转型;第三,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加快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2)促实体、稳融资。其中重点和难点之一支持民企、科创企业融资,稳定融资预期。第一,多次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合理融资,进一步扩大“第二支箭”支持范围;第二,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明确对科创企业的投融资支持,助力经济转型。3)制度改革。主要包括落实注册制配套制度更新、完善风险处置制度等。第一,统一企业债和公司债市场,推动注册制相关配套制度改革;完善交易所债券市场结构,推动投资端改革;银行间市场完善债券发行、存续期和风险处置阶段的管理制度。

2023年在政策呵护下,温和探底,市场分化出现调整和修复。本年出台多项新制度,提出多个新理念,将推动债券市场进一步调整。

2023年不知不觉走到了年尾,这一年在众多的“不确定”中,逐渐理清新的发展方向。2023年初,中央制定了5%左右的经济增速目标,预测外需转内需,明确扩内需是重中之中,其中,扩内需优先是改善消费。此外, 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配合“货币政策稳健偏松”,我们在年初预计“城投融资监管延续偏紧,债务置换与重组加速”“多管齐下,地产改善可期,实际效果有待观察”,市场在“扶优限劣”原则下分化继续。整体来看,2023年整体走势在年内基本符合预期,但在预期方面出现反转,从一季度“强预期、弱现实”的组合,转向二三季度“弱预期、弱现实”的组合,全年在波折中修复,经济内生动能不强,政策不断调整。本文将对2023年市场和政策进行分析。

一、国内市场关键词:探底

2023年二季度,从强预期转到弱预期后,对国内经济的悲观情绪一直蔓延,土地财政和“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经营模式难以为继,地方政府到民营企业对现实和未来均弥漫着压力。2023年的关键词是“探底”。随着6月13日央行开启今年首次降息,政策开始加码,宽信用逐步落地,政策触底。三季度开始,政策集中发力。房地产相继放开限购政策(调整存量房贷利率,执行“认房不认贷”),明确“三大工程”推转型、提出“一揽子活跃资本市场措施” (07.24) “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 (07.24)“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10.31)“增发国债,上调赤字率”(10.24)等措施,此后地方化债进度加快,市场上出现城投天量认购、提前偿还,地产行业全年则仍处于不温不火的局面,碧桂园、万科、融创、万达出现流动性紧张。各主要经济数据显示,利率底部初现、债券市场风险底隐现,有待市场数据检验政策效果。债券市场,从年初利率上行、风险发酵,到之后政策持续发力,全年呈现牛市行情,但投资者风险偏好仍处于低位,资产荒延续,城投债在化债政策支持下成为“香饽饽”,四季度市场情绪在利好政策落地后有所好转。

二、2023年信用债券市场分析

2023年的信用债市场分化依然存在,但在政策逐渐明朗的背景下,分化出现结构性调整、修复。

(一)发行分析

2023年1-11月,非金融企业债券发行14,001只,规模约11.98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77%和4.73%。其中企业债发行规模同比下降44.53%,银行间市场同比增长1.25%,交易所市场同比增长18.98%。2021年以来,非金融债券净融资呈现下降趋势,2023年1-11月净融资为1.1万亿,同比大幅下降39%,低于上年同期的1.8万亿,考虑12月偿还规模较大,预计全年净融资1万亿左右,低于上年全年的1.2万亿。从占比看,企业债、银行间和交易所发行规模占比分别为1.6%、31.3%和67.1%,2022年分别下降1.4个百分点、上升3.7个百分点和下降2.3个百分点。

地区分布方面,分化依然存在,部分省份融资触底修复。2023年非金融信用债发行省份31个,集中度较高。其中,北京、江苏、广东、浙江和山东发行规模合计占比54.1%。净融资方面,浙江、山东、江苏、河南、四川和湖北净融资规模在1,000亿元以上,另有10个省份净融资为负,包括北京、贵州、辽宁、山西、上海、甘肃、吉林、云南、青海、海南。与2022年同期相比,14个省份净融资出现下降,其中北京、广东、上海下降规模较大,或与无隐债试点有一定关系;在净融资增长的省份中,山东、河南、天津和河北增长规模较大,融资环境有所修复。其中,河北增量主要为AA+级地方产业类国企,河南和天津的增量主要为AAA级城投,山东的增量主要为AAA级地方产业类国企。

主体等级方面,各级别分布变化不大。AAA级、AA+级和AA级发行人数量占比分布为25.2%、34.8%和34.8%,其他级别数量较少。其中AAA级和AA+主体的债券数量和规模合计占比分别为78.1%和86.2%。与2022年相比,各级别分布变化不大,其中AAA级主体数量占比下降1.1个百分点,AA+级上升1.5个 百分点,AA级以下共下降1个百分点。净融资方面,AAA级和AA级主体净融资收缩,AA+级净融资大幅增长,AA+级净融资占比90%,同比上升30个百分点,而AA级净融资占比11.3%,同比下降7个百分点,低级别主体融资继续收缩。

增信比例方面,2023年非金融债市场增信比例为13%,同比上升1.73个百分点,主要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AA级主体增信比例51.6%,同比上升7个百分点。

从发行利差看,2023年平均信用利差和评级利差中枢较2022年上移,年内前高后低。其中AA级主体发行利差较年初呈现明显下降。以3年期AA级为例,11月较1月下降117BP。

(二)主题分析:国企与民企、城投与地产

1.净融资方面:民营企业融资回升、产业主体融资持续收缩

净融资方面,国有企业净融资同比下降39.6%。其中,地方国有企业净融资同比基本持平,中央国有企业净融资本年由正转负,呈现净回笼4,838亿元。民营企业净融资持续小幅回暖,净回笼规模同比减少143亿元。城投债净融资涨幅明显,同比增长10 %,是今年净融资的主要贡献力量;产业债净融资同比下降91.4%。

2023年地产行业融资政策持续宽松,地产行业净融资分化缩小。从发行看,2023年地方国有房地产企业发行规模增长、占比提升,民营企业和中央国有房地产企业的发行规模和占比均下降。从净融资看,民营房地产企业净融资回升,净融资分化缩小。2023年,万科、美的置业、中骏、新城控股、雅居乐、碧桂园、金辉等民营房地产企业成功发行债券。其中,万科发行100亿元债券,远高于其他企业。其中,民营地产企业由中债增担保的债券规模在民营地产债中占比44%,较上年提升23个百分点。

2.发行信用利差方面:以收窄为主,地产企业利差波动增强

2023年国有企业利差呈现下行趋势,主要是地方国有企业利差收窄,尤其是下半年来。民企方面,利差停止扩大,呈现小幅波动。2023年年初城投债和产业债发行利差中枢小幅走阔,但受政策利好推动,下半年来发行利差明显下降,城投债与产业债之间的差异明显缩小,尤其是9月以来,AA和AA+级下降斜率增加。产业债方面,商业贸易、钢铁、房地产、有色利差走阔,其中,有色金属行业2023年主体利差中枢下移明显,房地产行业利差波动增强,显示市场博弈持续中。

(三)创新品种集中在科创债券

2023年债券市场创新品种集中在科创类债券、绿色债券和原发改委专项品种。其中,科创债券包括银行间市场的科创票据、交易所市场的科技创新公司债和创新创业公司债。2023年科创债券发行规模增长186%,成为创新品种主要增量。此外,资产担保债券发行70.8亿元,远高于2022年的3亿元。其他创新品种发行规模均出现下降。

三、2023年政策环境回顾

2023年是改革的一年,明确多项新模式新制度。根据年初的工作安排,2023年债券市场政策主要围绕 “化风险”“促实体、稳融资”以及“制度改革”三个方面,支持企业融资,助力风险化解。

(一)化风险

2023年逐步细化“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的政策,聚焦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扩大地产政策支持范围,同时,加大化解地方隐性债务的工作力度。

1.加快隐性债务化解,明确城投分类管理趋势,扩大债务管理范围

以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为分界,本年城投债务化解呈现三个阶段。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随后,特殊再融资债券重启,化解隐性债务的步伐加快。10月31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首次明确“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通过控制债务增速、降低债务利息、优化债务结构,实现风险化解。

第一,上半年多个区域相继表态,债务压力较大,保证债券兑付2023年上半年,多地相继召开工作会议或恳谈会,主要是经济财力较弱地区和债务规模加大地区,偿债压力较大,为维护区域融资环境的稳定,政府明确保证政府性债务不出险。例如、天津、柳州。各地相继成立稳定基金、信保基金,用于区域内企业债务风险管理,同时,多地申报建制县区隐性债化解试点,争取特殊再融资债券额度。

第二,“一揽子 ”化债政策落地,扩大债务管理范围,强化“市场化”处置。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再融资债券重启。9月首次针对经营性债务化解出台《关于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35)(简称“35号文”)。此轮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主要针对12个依靠自身存在化债难度的重点地区,配套颁布相关措施,扩大债务管理范围,主要包括2025年末之前到期的信贷、债券和非标。一方面,根据政策,特殊再融资债券可以用来偿还纳入隐性债务的债券、非标以及拖欠工程款等债务,从而实现高息债务转化。另一方面,对于经营性债务,主要由金融机构和债券市场支持,采用“市场化”的方法,包括采取自筹资金和债务重组(包括借新还旧、展期降息、信贷置换等、打折兑付等)。在有必要时,央行可对无法偿还2025年末前到期债务的重点省份发放应急流动性借款,但省级政府要提供抵押物。

第三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建立“长效机制”。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化解,10月末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建立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和“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从“严控新增、终身问责、倒查责任”转向“长效机制”,从侧重结果导向到侧重过程和制度建设。开始明确债务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高质量发展,而不是压降债务绝对规模。11月3日,证监会明确,强化城投债券风险监测预警,把公开市场债券和非标债务“防爆雷”作为重中之重,全力维护债券市场平稳运行。

在城投新增债务方面,强化城投分类管理,推动市场转型,严控增量的同时保证合理融资。一方面,2022年退出城投平台的企业逐步增加,该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再次强调“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进入2023年,地方加快区域城投资源整合,打造中高级主要平台。部分省份明确新增融资成本上限,加快清理高息债务(通常以8%为警戒线)。另一方面,对城投融资进行分类管理,通过名单制明确限定债务压力较高的重点地区和主体的再融资,包括债务增速、债务规模、资金用途等。35号文指出,重点省份原则上无新增债券空间(除省级政府出具意见可发行境内债),同时明确“新增贷款管理制度”、“债券存量规模与当地财力水平匹配”以及“严控融资平台新增非标”等要求。

2.地产政策调整,支持扩围,明确“三大工程”推动企业转型

2023年,地产行业迎来宽松利好环境,房地产政策调整优化,主要体现在融资端、销售端和投资端其中,“保交楼”“化解债务风险”通过销售端和融资端来支持,而投资端改革有利于推动行业转型

第一,放松购房条件。除上年的降低首付比例等措施外,2023年1月,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定调“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此后,各地陆续出台房地产调整政策,郑州首先明确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8月18日,央行和金管局、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落地“认房不认贷”政策;8月31日,央行和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统一全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不再区分实施“限购”城市和不实施“限购”城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统一为不低于20%和30%。此后,多地下调存量房贷利率。12月,北京、上海调整优化购房政策,释放更多支持刚需改善购房的积极信号。

第二,优化融资政策,扩大支持范围。710日,央行和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延长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期限的通知》(简称“优化金融16条”),将适用的债券到期期限统一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政策将极大缓解企业债务压力和金融机构考核压力。8月,在重要会议上,央行表示将落实好“金融16条”,加大对住房租赁、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金融支持力度,延续实施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至2024年5月末,同时稳步推进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在试点城市落地。10月以来,在多个重要会议上明确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力度,一视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积极发挥“央地合作增信模式”,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对地产风险化解的政策从头部房企扩大到全行业。2023年11月央行、金管局、证监会三部委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提出“三个不低于”[1],对房地产金融政策的纠正。同时,证监会明确将坚持“一司一策”化解大型房企债券违约风险,保持房企股债融资渠道总体稳定,支持正常经营房企合理融资需求。

第三,明确“三大工程”的布局方向。2023年4月2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首次提出“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及“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三大工程,此后在多个重要会议反复提及。7月,国务院配套发布《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 明确此轮城中村改造参与主体,以及要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的政策方向。8月发布《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两大目标,其一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其二便是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让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为盘活存量资产,增加融资渠道,2023年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领域REITs制度,10月将公募REITs试点资产类型拓展至消费基础设施[2]。11月金融机构座谈会,提出为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提供中长期低成本资金支持,要完善住房租赁金融政策体系,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3.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加快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

近年,随着河南村镇银行等事件的发生,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风险浮出水面。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迫在眉睫。一方面,中小金融机构在地方融资、普惠金融及化债中起到重要作用,例如山东,其风险与地方债和民营企业风险高度关联;另一方面,中小金融机构涉及较多的地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较低,风险事件的影响较深。截至目前,银保监会依法依规接管包商银行,稳妥处置锦州银行、恒丰银行,推动中小银行合并重组,有效遏制了风险的传染与扩散,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截至2022年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63%,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民营银行、农商行、外资银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31%、1.32%、1.85%、1.52%、3.22%、0.72%,农商行和城商行的不良贷款率比行业平均水平高,信用风险依然较为突出。2023年,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提速,除加强中小银行风险处置外,也加快恒大人寿、中融信托等高风险保险信托机构的风险处置。

第一,中小银行专项债券发行明显提速,解决中小银行机构“资本充足率偏低”等问题。2020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2020-2022年,新增5,50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2023年来中小银行专项债券发行明显提速。截至11月末,年内已有15个省(市、区)共发行19只中小银行专项债券,实际发行总额超过2,000亿元,远超过去年全年的630亿元。

第二,2023年,我国中小银行兼并重组驶入快车道。年内五起“村转支”兼并,云南、辽宁、新疆多地先后推进省(自治区)内金融机构兼并重组,超120家中小银行发生股权变更。其中,村镇银行被改制成为主发起行的分支机构是常见方式之一。

2023年10月末,首次将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进入中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本次会议及相关政府报告明确提出,严格中小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立足当地开展特色化经营;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有序化解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推动兼并重组,该出清的稳妥出清;拓宽银行资本补充渠道,做好产融风险隔离;分类推进中小金融机构监管,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本次会议,与2017年“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的定调有所变化,更强调差异化定位,将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置于首位。此外,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加快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坚持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响应机制,严格限制和规范中小银行跨区域经营行为,压实金融机构及其股东主体责任,构建高风险机构常态化风险处置机制,探索分级分类处置模式;同时,强化股权管理,完善高管人员遴选机制等。

此外,为了消除区域内既有风险事件的持续影响,部分省份积极推进域内主要企业债务结构调整,通过外部增信,重返债券市场,例如,为化解河南能源集团债务风险,河南省设立省信保基金,同时2023年对中豫增进的完成增资。目前,河南能源和永煤集团已提前兑付存量债券,其中河南能源11月已重启发债,获准注册30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二)促实体、稳融资

2023年金融“促实体”是主要任务之一,其中重点是支持民企、科创企业融资,稳定融资预期。

1.多次明确强化金融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第二支箭”支持范围扩大

7月,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指出,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精准制定实施各类支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3]扩大覆盖面、提升增信力度。8月发改委发布《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民营经济28条”)指出,将民营企业债券央地合作增信新模式扩大至全部符合发行条件的各类民营企业,推动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9月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机构。11月,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引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民营经济25条”)再次强调要引导金融机构树立“一视同仁”理念,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其中,指出畅通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渠道不仅包括推出支持品种、“快捷通道”、增信支持,还包括加大投资力度,鼓励机构投资者科学配置,和探索高收益债市场,推进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专属平台。

债券市场方面,交易商协会和交易所陆续明确配套支持措施。2023年5月11日,证监会表示,交易所债券市场推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由中国证券金融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负责实施,通过与债券承销机构合作创设信用保护工具等方式,增信支持有市场、有前景、有技术竞争力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战略方向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6月29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债务融资工具融资服务质效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发债便利,聚焦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等领域,综合运用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信用联结票据(CLN)、担保增信、交易型增信等多种方式,积极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债融资提供增信支持。8月30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债务融资工具支持力度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通知》扩大支持范围,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类及地产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公司以及采用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科技公司在债券市场融资,继续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覆盖面,惠及更多中低信用等级民营企业发行主体。

此外,2023年央行副行长张青松表示,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建设高收益债券专属平台,设计符合高收益特征的交易机制与系统,同时加强专业投资者的培育。10月深圳发布《深圳市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提到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行高收益债,打造全国首个高收益债券市场试点。

2.明确对科创企业的投融资支持,助力经济转型

2023年4月证监会发布《推动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包括实行科创企业“即报即审、审过即发”的“绿色通道”政策;扩大科技创新资金;提升科创债交易流动性,将优质企业科创债纳入基准做市品种;将科创债承销情况纳入证券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专项评价等。7月,证监会发布《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明确,着力健全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的制度机制,做优做强科创债。此外,7月交易商协会推出混合型科创票据,并在10月发布《关于明确混合型科创票据相关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产品定义、相关机制运作模式、发行主体要求等。11月份“支持民营经济25条”也强调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重点领域以及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领域民营企业发债融资,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建设高收益债券专属平台等。

(三)制度改革

2023年,债券市场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主要包括落实注册制配套制度更新、完善风险处置制度等。

1.统一企业债和公司债市场,推动注册制相关配套制度改革

2023年3月7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调整至证监会,由证监会统一负责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10月20日,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简称《24号准则》)等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全面将企业债券纳入公司债券法规制度体系,从而标志着企业债券过渡期后转常规安排全面落地。同日,沪深北三地交易所同步发布配套指引等文件,覆盖发行上市、存续期管理、专项品种管理和投资者适当性政策等方面。修订后的相关政策,吸收了企业债制度的部分优点,强化了公司债(含企业债)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管理(合规性、盈利性等),进一步强化以偿债能力为重点的信息披露要求。同时,明确企业债定位,即募集资金重点用于国家及地方重大战略支持的重大项目建设,至少70%须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

2023年6月2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债券注册制改革的指导意见》(〔2023〕46号),按照统一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促进协同发展的思路,对深化债券注册制改革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提出强化以偿债能力为重点的信息披露和“受理即纳入监管”等要求,推动建立市场化、透明化的全链条监管制度。

2.完善交易所债券市场结构,推动投资端改革

2023年2月6日,交易所正式启动债券做市商业务,首批试点做市商12家。做市商制度有利于降低流动性溢价和债券发行成本,提高定价效率。9月11日,吉利控股在上交所成功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并完成缴款,成为首单被纳入公司债券基准做市品种的民企债券。在8月22日证监会就活跃资本市场、 提振投资者信心答记者问会议上,提出推动允许银行类机构全面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11月3日,证监会定调债市高质量发展,再次明确投资端改革,推动允许银行类机构全面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壮大债券做市商队伍。整体看从2023年下半年开始,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已迈入新阶段,改革的重心由融资端转为投资端。

另外,本年加快推动北交所市场发展。2023年9月证监会发布《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提出“高标准建设北交所政府债券市场,支持北交所推进信用债市场建设”。随后北交所陆续发布上市、交易、存续期管理等制度,目前北交所推出除非公开发行方式以外的全部公司债券品种,包括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各专项品种。

3.银行间市场完善债券发行、存续期和风险处置阶段的管理制度

2023年2月24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优化“常发行计划”(FIP)试点机制的通知》,放松部分条件,同时强调发行人合规性要求;4月20日,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业务规则》,明确发行人是存续期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区分主承销商与受托管理人的存续期职责差异。同时,发行人可以在主承销商团中选聘任意1家主承销商提供存续期管理服务(不再限于当期主承销商),发行人或持有人可以根据需要自主决定聘请受托管理人;6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业务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压实各参与方职责,拓展储架式注册发行适用范围。

8月30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债务融资工具支持力度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支持民营企业根据自身债务管理需要,开展现金要约收购、二级市场收购,在符合信息披露、公允定价、公平交易等规范基础上,以市场化方式购回本企业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促进优化负债结构。11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后,监管部门多次强调要“盘活存量信贷资产”,存量信贷资产盘活:ABS、城投贷款重组及核销或成重点。

整体看,2023年在政策呵护下,温和探底,市场分化出现调整和修复。本年出台多项新制度,提出多个新理念,将推动债券市场进一步调整。

[1]“三个不低于”要求,具体为:1)各家银行自身房地产贷款增速不低于银行行业平均房地产贷款增速;2)对非国有房企对公贷款增速不低于本行房地产增速;3)对非国有房企个人按揭增速不低于本行按揭增速。会议还提出,拟修改开发贷、经营性物业贷、个人住房贷款办法。

[2] 根据《关于修改〈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五十条的决定》,基础设施包括仓储物流,收费公路、机场港口等交通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农贸市场等消费基础设施,污染治理、信息网络、产业园区等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法规等相关要求的其他基础设施。

[3] 2018年10月,央行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由人民银行运用再贷款提供部分初始资金,由专业机构进行市场化运作,通过出售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担保增信等多种方式,为经营正常、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增信支持,即民企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采取“信用保护工具+债券发行”的模式。2022年11月支持范围扩容,交易商协会明确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支持包括房地产企业在内的民营企业发债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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