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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朝历代皆居不易
   日期 2025-4-25 

历朝历代皆居不易

土地分配、房价调控与居住辛酸史

云阿云智库楼市

导读:本文梳理古代住房历史,从土地分配制度到房产交易,借白居易等案例展现古人买房不易,及历代政府调控举措。全文5000字,由云阿云智库楼市项目组提供

中国自古以来是传统的农业国,因此老百姓对“居者有其屋”有着强烈的执念,视为安身立命的标志,也是划分阶级的象征。

这不,鹤岗的4万元买房后躺平生活的视频最近火了,今天还刷到一条鹤岗1.5万元买到房子的头条视频,可见国人对“房事”多么关注,稍有风吹草动,就能吸引万千目光。

其实从历史的记载看,房地产行业在古代不算支柱产业,供给极其有限,普通人一房难求,遑论“安居乐业”,就算是达官贵人想拥有一套称心如意的房子,也历经波折。中国人梦寐以求的一套青砖瓦房的背后,隐藏着诸多辛酸往事。

01

要想建房子,首先得有土地。最早期的人们是依山水而居,开垦荒地,搭建树枝为简陋空间,并无特别的设计和需求,更多是为了生存保障,不算像样的房子。

进入到封建时期,以农耕经济为主体的中华文明对土地问题历来非常敏感,可以说是历朝历代施政的核心,原因就在土地可以承载太多利益,包括种植,包括居住。

其中用于居住的土地主要涉及两个问题:

一是如何分配?

二是已经分配好的,允不允许交易?

先来看分配问题,在先秦两汉时期,土地分配都是自上而下分封形成的。天子享有的土地称为王畿,供天子自由支配;其余的分封给诸侯和大夫们,再由各诸侯和大夫们分封给手下的士、地主们,最终落实是采用井田制,整块土地分割为九宫格,边上是私田,中间是公田,普通百姓只是依附于贵族们的“井田”上,无休止地劳作,并没有土地所有权,房子只能是开垦自建自住,功能单一,结构简陋。

只有王宫、朝廷官邸和贵族地主们的家宅是专门安排匠人设计和施工建设,建设往往规模宏大、庄严肃穆,体现出统治威严性和祭祀的神圣性。

春秋末期,随着经济发展和铁器大量应用,生产力得到了解放,私有制开发不断发展,土地兼并随处可见,商业和城市开始兴盛,更多非农业人口慢慢集聚起来,形成以统治首都为核心的大城市,此时居住空间就成了核心资源,不仅要满足统治阶级的享受需求,还要满足城市平民基本居住需求,公共服务需求,由此房产业开始真正滥觞。

南北朝到隋唐以后,各朝代主要采取了均田制,由国家统计人口,按丁计数,分配“永业田”(可继承)与“官田”(不可继承)。相当于政府会免费发给百姓土地,但百姓不得离开土地,要努力耕作和响应调庸徭役。

自此以后生活在城市以外的农民自发在分配的土地上自建住房,成为村居的主要形式。而在城市居住生活的平民,则参照均田制,摊丁入户,登记造册,由政府统一分配划拨宅基地,平民们可以集资自行建设住房,有些朝代在首都、大型城市都兴建了公租房,无论是官员还是平民都可以出钱租赁。少数繁华时期,政府还对住房建设做了详细的规定,对高度、宽度和外表样式都进行约束,以求城市市容环境美观整洁。

唐朝法律规定:“应给园宅地者,良口三口以下给一亩,每三口加一亩,贱口五口给一亩,每五口加一亩,……诸买地者不得过本制。”

可以看出来,唐朝对住宅基地分配管理是比较严格的,平民每三口人给一亩宅基,贱民则每五口人才给一亩宅基。

对于第二个问题,答案是允许的,但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意识到了百姓对住房基本需求的重要性,对住房土地交易加以严厉管控。只不过受限于政治稳定性、人性和制度漏洞,管控往往最终失效了。

最早的住房土地交易记录,出现在距今3000年前左右,西周周厉王三十二年,厉王为了兴建王宫,和一个名叫鬲从的贵族商议,要从他手里买下一百亩土地,但此时周厉王却没有打算现场付钱,而是采取了那个时代独有的信用凭证作为担保——对天起誓。

不要觉得搞笑,中国人在2000年以前,是非常讲究礼仪和信用的民族,打仗要打“义战”,受人恩惠要以性命偿还,一个人如果起誓,那么是一定要兑现,所有人都对宣誓内容深信不疑。

周厉王亲自对他说:“请放心,我一定事后会付钱的,如赖账,就让上天罚我被流放。”君无戏言,对于尊贵的天子来说,发这样毒誓是极其严肃的,鬲从不得不相信了天子之誓。这也说明,当时已经存在土地交易,土地市场已经具有雏形,但还不算房产交易。

有意思的是,周厉王是周朝有名的暴君,在这件事上表现得却很仁义,还把这件事刻在了青铜器上,1975年出土后才被后世的我们所知晓。

唐朝时期,《唐律》规定了平民可以互相之间交易存在于永业田上的宅基地,但不能超过朝廷分配的标准,即三口一亩地。如果买到的土地超过标准被查获,“一亩笞十。”

要特别注意的是,古代“士农工商”,商人历来受到歧视,属于贱民阶层,就算阖家百口,按照贱民五人一亩标准配给,也不过仅能买二三十亩地,如果搞房产开发,资源显然是远远不足的,这也是古代房地产发展不起来的根本原因。

02

“贫富无定势,田宅无定主。”这是客观经济发展的规律,虽然自古以来封建王朝都强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并颁布法律规定了土地分配制度,但实际上民间财富流动极快,各类田宅房产买卖交易从未停止过。

农村的住房,往往都是自建的,只要是在合法分配的土地上,自筹资金请到合适的工匠,或者全家上阵忙活三两个月,基本上一家人的房子就可以搬迁入住了。

可怜的是居住在城市的平民们。

城市房地产总是要表现出它的商品属性,私有制本身必然造成贫富分化,这一点就算身为现代人的我们也深有体会,城市越发达,住房存在较大的供需矛盾,房价就越贵,价格贵了,自然就买房难。

平民们往往资产不足以买下足够的土地空间,又不能像农村一样宗族互帮互助修建房屋,因此很多人租赁住在大地主开发的房宅店铺,或者几代人努力修建一个小房小院,全家住在一起,居住情况十分糟糕。

这也可以从城市人口密集数据对比来看。以唐朝为例,唐玄宗天宝十四年,也就是公元755年,长安城人口已经超过100万人,但当时均田造册全国上下人口不过5200万人,也就是说,平均每52个人,就有一个人必定住在长安,比例高达2‰。这是什么概念?截止2021年,北京市常住人口才2200万人,全国14.12亿人,平均每65个中国人有一个居住在北京。这说明同时期唐帝国的首都长安,比今天的北京还要密集!

如此密集的人口,拥挤在不到今天西安市3/4的城区面积里,可想而知当时的长安住房供给有多么紧张,也可想而知当时的房价有多么贵。

北宋时期,因为害怕北边和西部遭受辽国和西夏国的侵扰,出于避战心理,百姓纷纷迁居到首都开封府附近,造成汴京人口暴增,居住条件非常恶劣。

北宋时期,文人陶谷在《清异录》里描述了普通民居场景:“四邻局塞,半空架版,叠垛箱筥,分寝儿女。”

古代房产交易没有新楼盘一说,买卖的宅院房产都是二手房或者N手房,没有产权时间限制,很多还是祖传下来的房宅,都是以房契作为交易凭证(房契也是独具中国特色的产权证明,上面记载房子的来历和修建时间,以及证明中间人)。

唐朝著名的大诗人白居易,从29岁起考中进士,一直官至正二品的太子少傅、刑部尚书,勤勤恳恳忙碌21年,都一直买不起长安的房子,没办法他只好在长安东侧偏僻地方租了一套茅草土墙的四合院,每个月房租要高达7500钱(开元通宝)。

面对家人的抱怨,迫于无奈,白居易只好写诗自嘲:

“游宦京都二十春,贫中无处可安贫。长羡蜗牛犹有舍,不如硕鼠解藏身。”

老白的感慨真是引起今天的共鸣啊,蜗牛都有自己的家舍,但堂堂朝廷的二品大官,却不如一只老鼠能有藏身之洞。最后,白居易只好妥协,跑到今天的渭南县(距离长安大约50公里)买了一套便宜的二手房,平时里他在京城上班,住在衙署,休假时候才回渭南居住。

豪门大户的大型宅院,是普通百姓难以企及的奢望

不过形成对比的是,参与平定安史之乱,立下大功的名将、汾阳郡王郭子仪却拥有大量房产,他家在长安兴建的宅院面积相当于今天的14万平米,家中仆人亲属多达3000余人,由于面积太大,导致前院传递信息到后院,甚至需要骑马来完成。

03

特别是到了北宋时期,国家实行宽松的经济政策,允许土地兼并,鼓励经商和贸易,商人们的政治地位不断提高,以往隋唐时期对商人的歧视逐步取消,允许商人可以占有大量土地,也允许他们与其他人一样投资和买卖房地产。

发展壮大的商人们开始自发地寻求合适的投资渠道,他们普遍认识到,传统的手工业制品和商品贸易风险较高且有周期波动,而房地产属一次性投资,只要位置够好可以稳定长期获利,具有司马迁所说 以末致财, 以本守之” 的特性。因此房地产受到宋朝时期商人们的追捧。

《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 诸王邸多置产市井, 日取其资。

当时北宋为了鼓励商人们开发汴京,还设置了专门的开发城市建设的管理机构——“提举京城所”,利用朝廷特权划拨土地修建房屋对外出售或出租。赵彦卫在《云麓漫钞》中记载:“ 富家巨室,竟造房廊,赁金日增。

宋徽宗政和七年,也就是公元1117年,时任,淮南转运使张根尚与朋友交谈提及:“一第无虑数十万缗,稍增雄丽,非百万不可。”说明当时在开封购买一套住宅要数十万贯(和今天北京一套房价格差不多),如果稍微装修弄得富丽堂皇一些,就需要一百万贯以上,此时比起北宋建国初期,房价可谓涨了百倍有余。

甚至到了南宋时期,抗金名将岳飞为了筹集军费,把位于江西一带、朝廷赏赐给他的2000多亩土地改造成为集市、住宅和店铺,租赁给北方逃难而来百姓们,收取租金非常丰厚,每年可以达到一百五十万贯以上,可以为岳家军提供大约1/4的军晌,大大减轻了朝廷负担,有力支撑了抗金行动。

04

有高房价,就有政府的调控。毕竟古代统治者们也不傻,知道住房是基本需求,如果保障不好,会引发内外舆情,因此历朝历代都在积极想办法调控房价。

例如唐朝时期明确规定,出售房屋,必须征询直系亲属和左右两侧邻居的购买意向;亲属不要,才能问邻居要不要,如果亲属和邻居都不要,这房子才能卖给外人。这样无形中增加了房产交易的难度,但此政策执行较难,民间普遍采用虚述答无的方法规避,官府也难以查实交易时具体情况。

《东京梦华录》中曾有记述,当时宋朝开封府试图扩大首都汴京的城区范围,以适应人口暴涨的情况,突破了唐朝以来的坊市制度,开始在港口、码头、边缘街巷里兴建商业设施,引导人们去外围开拓建屋,增加房屋供给。

除了增加房屋供给以外,宋朝还制定过限制房产交易的政策,降低交易热度,降低房价预期。比如宋太祖赵匡胤曾规定:“始收民印契钱,令民典卖田宅,输钱印契”。

这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买卖交易房地产要到官府指定机构来办理,而且给予盖印章的房契作为凭证,收取一定的交易契税,这是通过抬高交易成本来压制过高的房产价格,有点现代调控房价的意思了。

南宋时期《建炎以来朝野杂记》记:“大率民间市田百千,则输于官者十千七百有奇。”

这说明当时朝廷执行的房地产交易税,一度超过了10%。

针对广大低级别基层官员们俸禄不足以买房的问题,《资治通鉴》记载北宋徽宗宣和七年时,朝廷曾下诏:“在京官私房钱并减二分。”

也就是说朝廷出面,财政兜底,为所有的官员们租房子费用补贴20%,也算是朝廷体恤基层的一种体现吧。

但实际上,我们也可以看出来,单纯依靠增加交易成本的政策都有漏洞。大多数普通级别或者基层的官员其实并无炒房能力,有能力炒房的贵族们、地主们总能找到漏洞参与到社会上房地产开发和出售租赁,古代并没有大数据,也没有互联网,管理这些政策的机构掌握的信息非常有限,限购和契税收取的其实难以彻底执行,专业从事开发的商人还可以用他人名义炒房, “限购令”往往成为一纸空文。《续资治通鉴长编》中就记载:“时故相夏竦,邸店最广。”

说明当时北宋后期高官参与社会上的房产开发行为也已经很普遍,仕宦阶层不仅兼并占有土地,也大量参与房产经营得利。

明朝时期,太祖朱元璋甚至下过这样一道旨意:“京畿民庶之众,鳏寡孤独废疾无依者,多旧养济院,隘不足容,命于龙江择闲旷之地构260间以处之。从之。”

这是朱元璋给当时南京官府下的命令,要求官员在龙江这个地方,选择空旷闲置土地修建民房用于救济老弱病残民众,像不像现在政府集中力量修建经济适用房和共有产权房?但这样的政策都是帝王个人意志临时性体现,难以形成长久的制度,时间久了自然也不可持续,反映出来城市里百姓们住房需求始终难以缓解,多数情况下是依靠自己解决。

所以啊,纵然当下购房不易,但其实放在整个历史的潮流时代来看,买房安居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为了能够求得间房片瓦、无忧安睡,真是耗尽平生心血,中国人自古至今真的是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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