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阿云智库AI全球治理倡议报告
原创 李桂松 李国熙 李国琥 李嘉仪 云阿云智库•全球治理 
编者按:本报告由云阿云智库专家团队编写,旨在深入分析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现状,提出系统性全球治理倡议,包括以"科技造福人类"为核心发展理念的全球治理框架,以四大支柱、十三项行动计划为主导的系统性解决方案等,以此确保人工智能技术真正造福全人类。
云阿云智库呼吁国际社会各方超越短期利益和地缘政治考量,以人类共同命运和长远福祉为重,携手构建包容普惠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真正让智能红利惠及每个人,共同创造更加公正、安全、繁荣的智能时代。
全文17600余字,由云阿云智库•全球治理课题组原创出品。
作者:李桂松 | 北京云阿云智库平台理事长
作者:李国熙 | 北京云阿云智库平台全球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作者:李国琥 | 北京云阿云智库平台空天学院院长
作者:李嘉仪 | 北京云阿云智库平台中美关系学者,上海花坛锦族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摘要与提纲
《云阿云智库AI全球治理倡议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智能时代全球治理的战略意义:介绍AI技术发展的现状及其对全球治理的挑战,阐述构建包容普惠治理体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二、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进展与结构性缺陷:使用表格和列表分析当前治理体系的成果与不足,包括发展不均衡、公平缺失和安全脆弱性问题。
三、中国在AI全球治理中的角色与贡献:详细说明中国的治理理念、实践行动和国际合作举措,展示中国方案的特色与成效。
四、云阿云智库全球治理倡议方案:提出四大核心支柱和实施路径,包括理念体系、敏捷治理框架、全球协作网络和能力建设机制。
五、典型案例分析与经验借鉴:通过国内外实践案例的对比分析,总结成功经验和教训。
六、未来展望与行动建议:预测AI技术发展趋势,提出具体行动倡议,强调共同使命与责任。
云阿云智库AI全球治理倡议报告
——构建包容普惠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
李桂松 李国熙 李国琥 李嘉仪
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
导读:本报告由云阿云智库组织专家团队编写,旨在深入分析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现状,提出系统性治理倡议。人工智能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塑全球经济、社会与安全格局,成为改变国际竞争格局的决定性力量。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预测,2033年全球AI市场规模或将达到4.8万亿美元,但与此同时,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却面临发展不均衡、公平性缺失和安全性脆弱三大结构性缺陷。118个全球南方国家仍未参与主流AI治理倡议,数字鸿沟日益加深。本报告基于大量最新数据与案例,提出了以"科技造福全人类"为核心发展理念的全球治理框架,包含四大支柱、十三项行动计划的系统性解决方案,旨在推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从"最低共识"走向"共同行动",构建包容、普惠、安全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确保人工智能技术真正造福全人类。
一、智能时代全球治理的战略意义
人工智能作为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重塑全球经济、社会与安全格局。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预测,2033年全球AI市场规模或将达到4.8万亿美元,成为改变国际竞争格局的决定性力量。2024年以来,大模型技术迭代进入"月级"周期,生成式AI用户规模迅速扩张,ChatGPT周活用户超4亿,中国用户已达2.49亿。人工智能已从实验室走向产业化应用,从生成式工具向"AI智能体"和"具身智能"加速演进,深度渗透化工、生物医药、医疗、交通等各行各业。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已接近6000亿元,AI不再是技术概念,而是融入经济社会肌理的核心引擎。
然而,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在带来巨大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治理挑战。算法偏见、数据安全、技术滥用、智能鸿沟等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影响全球公平正义的重要因素。人工智能因其技术特性和议题属性引发一系列治理难点,包括各国缺乏治理实践经验与主导能力、国内议题与全球议题的传导性加强、新旧技术治理范式间存在摩擦等。有鉴于此,人工智能的有效治理无法依靠单一国家和地区或市场力量完成,需要全球范围内的多利益攸关方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共同构建包容、普惠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
(一)全球治理的战略意义
构建包容普惠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不仅事关全球公平问题,更会对全球发展、全球安全产生重要影响。这一体系通过多边协作机制和资源共享模式,致力于平衡技术垄断与普惠发展、协调伦理风险与创新突破、弥合数字鸿沟与能力差异,为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提供公平参与和共同受益的治理框架。其核心价值在于确保技术红利由全人类共享,而非加剧既有不平等。
(二)全球公平的视角
在全球公平层面,包容普惠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可促进发展中国家平等参与治理进程,打破技术垄断;可促进缩小全球数字鸿沟,实现技术普惠共享;可促进各方协同应对伦理风险,维护全人类共同利益。当前发达国家在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和规则制定中占据主导地位,发展中国家面临被边缘化风险。包容性治理体系通过联合国等多边机制,强调尊重各国主权和自主发展权,支持发展中国家平等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三)全球发展的视角
在全球发展层面,包容普惠的治理体系是实现全球公平发展的基础条件,是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和产业发展的重要依托,是释放人工智能技术"智能向善"巨大潜力的重要保障。人工智能带来的全球发展重大机遇不只体现在经济利益上,也体现在其协助人类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巨大潜力上。研究表明,在联合国提出的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的169个细分项目中,人工智能有望对其中的134个产生积极的赋能作用,其赋能项目占比接近80%。
(四)全球安全的视角
在全球安全层面,包容普惠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有利于协调各利益攸关方共同防范人工智能滥用恶用风险;有利于各方对人工智能技术故障风险形成广泛共识;有利于各方携手应对人工智能大规模应用给经济社会稳定带来的系统性风险。人工智能技术一旦遭到误用、滥用、恶用,将引发深度伪造、恐怖主义应用、技术军事化等风险,没有任何国家可以在这些全球性风险中独善其身。
当前,国际社会已在人工智能治理上形成三大基本共识: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确保技术发展不损害人类尊严与基本权利;二是统筹发展、安全与公平,既要推动技术创新,也要防范风险并共享成果;三是强调国际合作是必由之路。然而,这些共识仍停留在"最低共同标准"层面,面临三大挑战:共识脆弱,易受地缘政治冲击;约束力弱,多数文件属无强制力的"软法";实施差距大,发展中国家治理能力不足。在此背景下,如何构建一个包容、普惠、安全的全球治理体系,成为各国共同面临的紧迫课题。
二、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进展与结构性缺陷
(一)全球治理的积极进展
过去一年,全球在推动AI发展、公平与安全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务实行动,呈现出从"理论探索"向"务实行动"转变的积极态势。这些进展主要体现在发展、公平和安全三个维度,展现了国际社会对人工智能治理问题的日益重视和协作意愿。
1.发展层面
全球主要力量纷纷加大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成为重点。中国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强化数据供给与基础设施;美国推出5000亿美元"星际之门计划",旨在建设全球最大AI基础设施网络;欧盟发布《人工智能大陆行动计划》,投入超200亿欧元升级算力,力图缩小与中美的技术差距。2024年7月,国际电信联盟(ITU)在瑞士日内瓦举办第25届"人工智能造福人类"全球峰会,1.5万人注册参与,150家企业参展,最终发布的联合声明提出了务实治理、包容协作、安全标准等十大愿景,明确AI治理要"从原则走向实践",真正让技术惠及每个人。
2.公平层面
国际社会日益关注AI发展的公平性问题,缩小"数字鸿沟"成为核心议题。联合国大会通过中国牵头的《加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决议》,140多个国家联署,呼吁帮助发展中国家弥合数字鸿沟。中国发布《人工智能能力建设普惠计划》,并成立"中国—金砖国家人工智能发展与合作中心"。巴黎AI行动峰会吸引60国签署声明,强调缩小数字鸿沟与构建可信AI生态。这些倡议和机制旨在促进全球范围内的人工智能技术扩散,帮助更多国家参与人工智能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应用,在推动世界各国互利共赢的同时,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和产业快速发展。
3.安全层面
多元主体协同发力,形成了多层次协作格局。中美欧顶尖科学家联合发布《威尼斯声明》,首次将AI安全协议定义为"全球公共产品"。来自30国的百位专家发布《国际人工智能安全报告》,呼吁跨国协作确保治理兼容性。行业层面,17家中国领军企业签署《人工智能安全承诺》,承诺建立安全团队并开展模型测试。欧盟发布《通用人工智能行为准则》,为ChatGPT、Gemini等主流模型提供透明度、版权与安全保障指导。2025年7月,中美欧顶尖AI专家进一步联合签署《AI安全国际对话上海共识》,针对AI系统的欺骗性和自我保护倾向,呼吁确保高级人工智能系统与人类控制对齐。
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三大维度进展概览
| 治理维度 | 主要进展 | 代表性倡议/行动 | 参与主体 | 
| 发展维度 | 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各国加大投入 | 中国"人工智能+"行动、美国"星际之门计划"、欧盟《人工智能大陆行动计划》 | 主权国家、国际组织 | 
| 公平维度 | 关注数字鸿沟,加强能力建设 | 联合国《加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决议》、中国《人工智能能力建设普惠计划》 | 联合国、主权国家、发展中国家 | 
| 安全维度 | 多层次安全协作格局形成 | 《威尼斯声明》、《国际人工智能安全报告》、《人工智能安全承诺》 | 科学家共同体、企业、国际组织 | 
(二)治理体系的结构性缺陷
尽管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当前治理体系仍存在结构性缺陷,同"包容普惠"的人工智能全球治理核心目标之间有显著实践落差。这些缺陷主要体现在发展不均衡、公平缺失和安全脆弱三个方面,制约着治理共识向务实有效行动的转化。
1.发展不均衡
"马太效应"加剧,技术垄断风险上升。少数国家和企业凭借资金、技术优势,在算力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模型性能上占据主导地位,而发展中国家在这些关键领域的差距越来越大,"强者愈强"的局面可能进一步固化全球AI发展的不均衡性。根据联合国相关机构的分析,有118个全球南方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尚未参与任何AI治理倡议,在规则制定中几乎没有话语权。这种发展不均衡不仅体现在技术接入层面,更体现在算法研发、数据资源和治理能力等多个维度,导致全球人工智能发展呈现出中心-边缘结构,极有可能加剧现有的全球经济与技术不平等。
2.公平缺失
发展中国家的"治理话语权"严重不足,虽然国际社会不断呼吁缩小数字鸿沟,但多数支持措施缺乏实际落地机制。发达国家主导的人工智能治理议程往往更多关注自身关切的伦理与安全问题,而对发展中国家迫切需要的技术转移、能力建设和基础设施支持关注不足。国际社会虽通过了《加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决议》等文件,但多数承诺缺乏资金和执行机制,"普惠"仍停留在纸面上。这种公平缺失不仅体现在国际层面,也体现在各国内部——弱势群体、女性和儿童在人工智能技术接入、应用和治理中的权益保障仍面临严峻挑战。
3.安全脆弱
"全球安全公共品"投入不足,各国在AI安全议题上立场分歧大,没有形成统一的风险共担机制。企业的安全承诺也多靠自律,缺乏独立监督,面对AI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风险,容易陷入"各自为政"的困境。人工智能安全风险具有跨国性和外部性特征,单个国家的监管措施难以有效应对,而目前缺乏具有约束力的国际安全标准和风险评估框架。特别是在前沿人工智能系统安全方面,国际协作明显滞后于技术发展,难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极端风险场景。
(三)结构性障碍的深层分析
制约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从共识走向行动的深层障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这些障碍相互交织,构成了治理体系转型的复杂挑战。
1.根本障碍
技术迭代速度远超治理体系演进。人工智能技术以"月"为单位更新,而全球治理规则的制定需要经历议题设定、多边谈判、国内批准等漫长流程,始终处于"追赶"状态。软法工具快速响应但缺乏强制约束力,而硬法制定周期漫长难以弥合风险敞口。这种速率失配问题导致人工智能治理常常面临监管空白或监管滞后,无法对技术发展形成有效引导和约束。特别是在生成式人工智能、自主智能体等前沿领域,治理框架的缺位可能导致技术滥用风险的急剧上升。
2.核心障碍
地缘政治逻辑与技术治理逻辑的冲突。地缘政治逻辑同基于科学实证与多元合作的技术治理内在要求相冲突。各国在人工智能治理领域的政策权衡,出现偏重短期国家利益而非长期共同福祉的倾向。中美欧等主要经济体利益诉求的深度分化,客观上阻碍治理合力形成,更易引发规则互斥与行动掣肘。一些国家将人工智能视为"战略武器",把治理变成博弈工具,阻碍了合作共识的形成。这种地缘政治逻辑与技术治理逻辑的冲突在人工智能芯片出口管制、技术标准制定和国际数据流动等多个领域均有明显体现,导致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呈现碎片化特征。
3.现实障碍
全球治理能力的结构性不对称。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能力呈现出严重的不均衡分布,发展中国家在人工智能治理方面缺乏必要的技术储备、人才队伍和制度经验,难以有效参与全球治理进程。即使是发达国家,在面对快速发展的人工智能技术时,其治理进展也常常滞后于技术发展。发展中国家受限于经济水平和治理能力,往往力不从心,导致"全球共识"在实际执行中出现严重的"南北鸿沟"。这种能力不对称不仅体现在国家层面,也体现在非国家行为体之间——科技巨头在技术知识、数据和专家资源方面拥有显著优势,而公民社会和组织则相对缺乏参与治理的能力和渠道。
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三大结构性障碍分析
| 障碍类型 | 主要表现 | 影响范围 | 解决难度 | 
| 速率失配障碍 | 技术月级迭代 vs 治理年度级演进 | 全球范围,所有治理领域 | 高 | 
| 逻辑冲突障碍 | 地缘政治竞争 vs 技术治理合作 | 主要在大国之间,影响全球协作 | 极高 | 
| 能力不对称障碍 | 南北差距、公私部门差距 | 发展中国家尤为突出 | 中高 | 
三、中国在AI全球治理中的角色与贡献
(一)中国的治理理念与政策演进
中国作为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与应用的大国,积极参与全球人工智能治理,逐步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国际发展趋势的治理理念与实践路径。中国的人工智能治理理念强调"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的核心原则,倡导发展人工智能要以增进人类共同福祉为目标,以保障社会安全、尊重人类权益为前提,以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为动力。这一理念与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相契合,旨在引导人工智能技术符合并促进这些价值的实现。
在政策演进方面,中国的人工智能治理经历了从跟跑到并跑,再到部分领域领跑的发展过程。2023年,中国提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系统阐述了中方对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的基本立场和主张。该倡议强调,人工智能治理攸关全人类前途命运,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呼吁各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共同推动人工智能技术造福人类。2024年,中国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领域的参与更加积极,在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期间,多家智库联合发布《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研究报告》,提出构建完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的目标宗旨、原则共识与行动进路。这一报告成为中国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领域提供国际公共产品的重要标志。
2025年7月,中国在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上进一步发布《人工智能全球治理行动计划》,提出了13点具体行动措施。这一行动计划标志着中国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领域的参与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从理念倡议转向具体行动。该计划呼吁各方在遵循向善为民、尊重主权、发展导向、安全可控、公平普惠、开放合作的目标和原则基础上,切实采取有效行动,协力推进全球人工智能发展与治理。值得注意的是,该计划特别强调对全球南方国家的支持,提出通过共享中国自主研发的开源大模型、技术资源和培训机会,帮助这些国家缩小数字鸿沟,推动人工智能的普惠应用。
(二)中国的实践行动与贡献
中国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中的贡献不仅体现在理念引领上,更体现在一系列具体的实践行动中。这些行动覆盖了发展、公平、安全多个维度,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提供了务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1.发展维度
中国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重点加强数据供给和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开放创新平台等一系列举措,中国正在构建有利于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生态系统。同时,中国积极推动人工智能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赋能千行百业,促进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在自动驾驶、智慧城市、智能医疗等领域,中国的应用场景创新和实践案例为全球人工智能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中国还特别重视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全球清洁电力、新一代网络、智能算力、数据中心等设施布局,为推动全球人工智能包容普惠发展奠定基础。
2.公平维度
中国积极推动国际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合作,帮助发展中国家弥合数字鸿沟。在联合国平台上,中国主提的《加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决议》获得140多个国家联署支持。随后,中国发布《人工智能能力建设普惠计划》,围绕基础设施、人才培养等领域提出"五大愿景"与"十大行动"。中国还成立了"中国—金砖国家人工智能发展与合作中心",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实际支持。这些举措体现了中国对人工智能普惠发展的承诺,也展现了其在推动构建公平包容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方面的领导力。中国还特别关注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数字和智能权益保障,努力确保人工智能红利能够惠及所有人群。
3.安全维度
中国积极参与人工智能安全治理国际合作,与欧美顶尖AI专家联合签署《AI安全国际对话上海共识》,针对AI系统的欺骗性和自我保护倾向,呼吁确保高级人工智能系统与人类控制对齐。国内层面,18家中国AI领军企业在《人工智能安全承诺》基础上进一步披露安全实践成果。中国工信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版)》,明确了算法模型安全、数据安全、应用安全等方面的国家标准体系架构。这些举措显示了中国在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方面的负责任态度和务实行动,为全球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提供了有益参考。
(三)中国方案的特点与优势
中国参与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方案具有鲜明特点和独特优势,为解决当前全球治理困境提供了新思路和新路径。
1.三位一体策略
中国在推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议题中采取了"技术展示+制度输出+全球南方倡议"的三位一体策略。这一策略不仅回应了当前全球技术霸权与数字不平等问题,也预示着未来人工智能标准制定与治理模式可能出现的"多极化"趋势。通过展示自身在人工智能技术领域的最新进展,中国证明了其具备提供高质量技术解决方案的能力;通过制度输出,中国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通过全球南方倡议,中国团结了广大发展中国家,增强了其在全球治理中的代表性和话语权。
2.多元主体协同
中国强调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模式,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等各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在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期间,不仅有政府代表参与,还有来自企业、智库、技术社群等多元主体的广泛参与。这种多元共治的模式有助于凝聚最广泛共识,吸收最专业意见,形成最可行方案。中国还积极推动形成和完善议题共商、规则共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机制,为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治理秩序提供了示范。
3.统筹发展与安全
中国方案强调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原则,一方面鼓励和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另一方面将安全意识和监管措施贯穿人工智能发展研究、设计、开发、部署、使用等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中国主张,发展与安全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促进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保障安全。这种平衡发展的思路避免了过度监管抑制创新或过度发展忽视风险的两种极端,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提供了一种更加全面、辩证的思维框架。
四、云阿云智库全球治理倡议方案
(一)倡议的核心理念与原则
云阿云智库作为国家部委新型智库与国家使命型智库,基于对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现状与挑战的深入分析,提出以下核心理念与原则,为构建包容普惠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提供思想基础和价值指引。
1.以人为本,智能向善
人工智能是人类发展的新领域,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其最终目标应当是增进人类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人工智能治理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确保技术发展不损害人类尊严与基本权利,致力于消除贫困、改善健康、提升教育水平等人类共同目标。同时,倡导"智能向善"的正确价值取向,确保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符合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切实做到向善而行。
2.尊重主权,平等互利
各国有权根据国情自主选择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模式和治理方案,反对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和应用干涉他国内政。国家主权原则在人工智能时代具有新的内涵和外延,但其核心地位不容动摇。各国在开发和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方面应享有平等的权利、机会和规则,发达国家应当通过技术共享、能力建设和市场开放等方式,支持发展中国家加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确保全球人工智能发展的包容性与普惠性。
3.统筹发展,安全可控
发展与安全是人工智能治理的一体两面,必须统筹兼顾,不可偏废。一方面,要充分尊重技术和产业发展规律,鼓励和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促进人工智能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有效应用;另一方面,要大力强化基于风险的治理理念,将安全意识和监管措施贯穿人工智能发展研究、设计、开发、部署、使用、退出的全生命周期。通过动态平衡的治理策略,既释放人工智能的巨大潜力,又有效防范其可能带来的各种风险。
4.开放合作,普惠共享
人工智能是全球性课题,任何国家都无法单独应对其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必须坚持国际合作的道路。国际社会应加强人工智能领域南北合作、南南合作和三方合作,开展技术和知识共享,降低技术壁垒,共同提升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和应用水平。同时,要特别关注发展中国家的需求和利益,通过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技术转移等方式,帮助其提升人工智能能力,确保人工智能发展成果为全人类共享而非被少数国家或企业垄断。
(二)四大核心支柱
基于上述核心理念与原则,云阿云智库提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四大核心支柱,形成一个系统完整、相互支撑的治理框架。
1.理念引领支柱
理念引领是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思想基础,旨在为解决全球人工智能治理难题提供价值导航和方向指引。
共护人类安全,共享发展红利的共识理念。人工智能治理不应成为技术竞争或地缘博弈的手段或工具,而应在尊重各国发展需求、阶段差异的前提下,以治理促发展,真正使技术进步服务于人类共同福祉。这一理念要求各国超越短期国家利益,从人类长远发展和共同命运的高度审视和参与人工智能治理,将共护安全与共享红利有机结合,形成人工智能治理的正向循环。
多元文明价值共融的理念框架。人工智能治理应当尊重不同文明和文化的价值观念,避免将特定文化背景下的伦理标准强加于其他社会。通过文明间对话和价值调适,形成既具有普遍性又尊重多样性的治理框架,使人工智能技术真正成为促进文明交流互鉴的桥梁而非加剧文明冲突的工具。特别是在数据伦理、算法价值观等领域,需要充分考虑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价值差异,寻求最大公约数。
可持续发展导向的应用伦理。人工智能的发展和应用应当以支持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为导向,优先解决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如气候变化、公共卫生、贫困饥饿等。通过将人工智能技术引导至可持续发展领域,不仅可以最大化其正面影响,还可以为技术创新提供明确方向和持续动力。各国政府、企业和研究机构应当共同努力,将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度融入人工智能研发和应用的各个环节。
2.敏捷治理支柱
敏捷治理是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方法论创新,旨在应对技术迭代速度与治理响应速度之间的失衡问题。
软硬法协同的治理工具包。通过软硬法协同,形成动态平衡的治理生态。在关键安全领域优先制定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最低标准(硬法),而在技术快速迭代领域则探索监管沙盒、技术标准、最佳实践等软法工具,允许技术发展试错迭代。这种分层分类的治理策略既能够确保人工智能发展的底线安全,又能够保持技术创新的灵活空间,避免过度监管抑制创新活力。
风险评估与适应性监管机制。建立基于风险的人工智能治理框架,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应用场景的人工智能系统采取差异化的监管策略。对高风险应用领域(如医疗健康、金融、司法等)实施严格监管,对低风险领域则采取宽松的监管态度。同时,建立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技术发展和风险评估结果不断优化监管措施,确保监管既不过度也不足。
全生命周期治理体系。将治理理念和措施贯穿人工智能技术研究、设计、开发、部署、使用、退出的全生命周期。在技术研发阶段就引入伦理审查和安全评估机制;在应用部署阶段加强监测和预警;在系统退出阶段确保平稳过渡和数据安全。通过全链条治理,实现对人工智能风险的全过程管控,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
3.全球协作网络支柱
全球协作网络是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组织保障,旨在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国际合作,凝聚全球治理合力。
大国协作安全区机制。主要大国间应协同设立人工智能治理合作的"安全区",就共同关切的安全问题保持沟通协作。即使在地缘政治紧张的情况下,大国之间也应在人工智能安全评估、风险预警等领域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避免因战略竞争而导致全球人工智能安全治理陷入瘫痪。同时,探索针对特定议题的小切口治理合作,聚焦共同利益来弱化竞争对立。
多元参与、分层治理的国际协同网络。避免治理议程被少数大国或科技巨头垄断,推动形成国家、国际组织、企业、科研机构、公民社会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根据不同主体的优势和特点,构建分层治理结构:联合国等政府间组织负责提供普遍性治理框架和原则;国家和地区组织负责制定区域性治理规则;行业和企业组织负责制定技术标准和行为规范;公民社会负责监督和评估治理效果。
南北合作与南南合作并行的能力建设网络。发达国家通过官方发展援助、技术合作、人才交流等方式,支持发展中国家加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同时,大力推动南南合作,鼓励发展水平较高的发展中国家向其他发展中国家分享经验、提供支持,形成更加平等、更具代表性的合作模式。通过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全球能力建设网络,确保所有国家都具备基本的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能力。
4.能力建设支柱
能力建设是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基础工程,旨在解决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在人工智能治理方面的能力不足问题。
基础设施共建计划。通过国际合作帮助发展中国家建设必要的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包括算力中心、数据中心、研发平台等。支持"一带一路"数字合作、金砖国家人工智能发展与合作中心等多边机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可及、可靠、廉价的人工智能基础设施服务。同时,推动统一算力标准体系建设,促进全球人工智能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人才联合培养体系。通过共建联合实验室、合作办学、人员交流培训等方式,帮助发展中国家培养人工智能研发、应用和治理人才。鼓励国际知名人工智能企业在发展中国家设立研发中心和培训机构,促进知识传播和技术转移。支持发展中国家高校开设人工智能相关专业和课程,构建本土化人才培养体系。特别关注女性人工智能人才的培养,消除人工智能领域的性别差距。
知识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知识共享平台,汇集最佳实践案例与政策工具。通过开源知识库、在线课程、实践社区等形式,向发展中国家传播人工智能技术知识和治理经验。鼓励各国智库和研究机构加强合作,开展联合研究,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提供智力支持。支持学术期刊、专业会议等知识交流渠道的开放获取,降低知识获取门槛。
(三)十三项行动计划
为实现上述四大支柱,云阿云智库提出十三项具体行动计划,将理念转化为可操作、可评估的具体措施。
1.人工智能机遇共同把握计划
呼吁各国政府、国际组织、企业、科研院校、民间机构和公民个人等各主体积极参与、携手合作,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共同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前沿创新,推动人工智能在全球范围的普及和应用。
2.人工智能创新促进计划
秉持开放共享精神,鼓励大胆尝试探索,搭建各类国际科技合作平台,营造创新友好的政策环境,加强政策与监管协调,促进技术合作与成果转化。
3.千行百业赋能计划
推进人工智能赋能工业制造、消费、商贸流通、医疗、教育、农业、减贫等领域,推动人工智能在自动驾驶、智慧城市等场景的深度应用。
4.数字基础设施加速计划
加快全球清洁电力、新一代网络、智能算力、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具备互操作性的人工智能和数字基础设施布局。
5.多元开放创新生态营造计划
充分发挥各国政府和产学界等多元主体与平台机制作用,共同推动人工智能治理国际交流和对话,打造跨国开源社区和安全、可靠开源平台。
6.优质数据供给推进计划
合作推动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探索构建数据共享的全球性机制平台,合作打造高质量数据集,为人工智能发展注入更多养料。
7.能源环境问题应对计划
倡导"可持续人工智能"理念,支持不断探索创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人工智能发展模式,联合制定人工智能能效水效标准。
8.标准及规范共识促进计划
支持推动各国标准制定机构对话,依托国际标准组织,加快推进安全、产业、伦理等关键领域技术标准制修订。
9.公共部门率先部署计划
各国公共部门应成为人工智能应用和治理的引领者、示范者,积极在医疗、教育、交通等公共服务领域优先部署可靠的人工智能。
10.安全治理开展计划
及时开展人工智能风险研判,提出针对性防范应对措施,构建具有广泛共识的安全治理框架。探索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人工智能风险测试评估体系。
11.全球数字契约落实计划
积极落实联合国《未来契约》及其附件《全球数字契约》有关承诺,坚持以联合国为主渠道,帮助发展中国家弥合数字鸿沟。
12.能力建设国际合作加强计划
把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置于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议程的突出位置,鼓励人工智能领先国家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等方式支持发展中国家。
13.多方参与治理模式构建计划
支持搭建基于公共利益、各类主体共同参与的包容治理平台。鼓励各国人工智能企业开展对话交流,推动具体领域和场景下的人工智能创新、应用以及伦理、安全合作。
五、典型案例分析与经验借鉴
(一)国际实践案例
全球范围内已经涌现出多个有代表性的人工智能治理实践案例,这些案例为构建包容普惠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借鉴。
1.联合国人工智能高级别咨询机制
联合国作为最具普遍性的国际组织,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23年,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宣布成立人工智能高级别咨询机构,就人工智能国际治理问题提供建议。该机构汇集了来自政府、企业、学术界的多位专家,致力于就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的关键问题达成共识。2024年,联合国通过《全球数字契约》,为全球数字治理包括人工智能治理提供了重要框架。这一机制的优势在于其普遍代表性和权威性,能够凝聚最广泛的国际共识;但其局限性在于决策过程缓慢,难以跟上技术快速迭代的步伐。
2.欧盟《人工智能法案》的监管实践
欧盟以其严格的监管框架而闻名,在人工智能治理领域也不例外。欧盟通过的《人工智能法案》基于风险等级对人工智能应用进行分类监管,禁止某些高风险应用,同时对一般用途的人工智能系统实施透明度要求。这一法案是全球首个全面的人工智能监管法律框架,为其他国家提供了重要参考。欧盟的监管实践展示了基于风险的分类监管方法,强调了人工智能安全性和可信度;但其过于复杂的合规要求也可能抑制创新,特别是对中小企业和初创公司形成负担。
3.美国创新导向的治理模式
美国采取了一种更加注重创新的治理路径,强调通过行业自律和市场机制来应对人工智能挑战。美国推出《美国人工智能行动计划》,通过放松监管、强化基建来促进AI技术创新。同时,美国政府与主要人工智能企业合作,推动《人工智能安全承诺》等自愿性措施。这种模式的优点是为技术创新提供了充足空间,有利于保持美国在人工智能领域的领先地位;但其缺点是缺乏强制力,难以有效防范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和伦理问题。
4.英国AI安全峰会及后续行动
英国通过举办AI安全峰会,推动国际社会关注人工智能安全问题。2023年,英国举办了首届全球人工智能安全峰会,汇集了政府、企业和研究机构的代表,讨论前沿人工智能安全风险。会后发布了《布莱切利宣言》,多个国家承诺合作识别、理解并应对人工智能带来的前沿风险。这一倡议的优势在于其聚焦特定议题,通过小多边方式在关键问题上取得突破;其挑战在于如何将承诺转化为具体行动,并确保更多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参与。
(二)中国实践案例
中国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方面的一系列实践,为国际社会提供了有别于西方模式的另一种选择,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1.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进程
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已成为中国参与和引领全球数字治理的重要平台。在2024年乌镇峰会期间,多家智库联合发布《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研究报告》,成为本次峰会的重要成果之一,助力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乌镇进程迈出新的一步。该报告梳理了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现状,总结了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十大重点议题,提出了构建完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的目标宗旨、原则共识与行动进路。乌镇进程的特点是其多元参与和务实导向,不仅汇集了各方观点,还提出了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案;其挑战在于如何将中国的理念和实践转化为国际社会广泛接受的规范。
2.《人工智能全球治理行动计划》的发布
2025年7月,在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上,中国发布了《人工智能全球治理行动计划》,提出了13点具体行动措施。这一计划涵盖把握人工智能机遇、促进创新发展、推动赋能各行各业、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多元开放创新生态、推进优质数据供给、应对能源环境问题、促进标准及规范共识、公共部门率先部署、开展安全治理、落实《全球数字契约》、加强能力建设国际合作和构建多方参与的治理模式等方面-7。这一行动计划的优势在于其全面性和系统性,几乎涵盖了人工智能治理的所有关键领域;其成功与否将取决于后续落实情况和国际社会的接受程度。
3.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
中国积极推动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能力。中国发布《人工智能能力建设普惠计划》,围绕基础设施、人才培养等提出五大愿景和十大行动。同时,中国成立"中国—金砖国家人工智能发展与合作中心",为金砖国家及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人工智能技术培训、政策咨询和实践经验分享。这些举措的特点在于其聚焦发展中国家需求和注重实效,通过实实在在的合作项目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能力;其挑战在于项目的可持续性和规模效应。
4.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的上海共识
在2025年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期间,中美欧顶尖AI专家联合签署《AI安全国际对话上海共识》,针对AI系统的欺骗性和自我保护倾向,呼吁确保高级人工智能系统与人类控制对齐。这一共识是国际科学家共同体在人工智能安全领域达成的重要协议,显示了科技界对人工智能安全风险的共同关切和应对意愿。上海共识的价值在于其专业性和国际性,代表了科学家群体对人工智能安全问题的权威判断;其效果将取决于后续的科技合作和政策跟进。
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典型案例比较分析
| 案例名称 | 主导主体 | 主要特点 | 成效 | 局限性 | 
| 联合国人工智能高级别咨询机制 | 联合国 | 普遍代表性、权威性 | 形成全球共识框架 | 决策过程缓慢 | 
| 欧盟《人工智能法案》 | 欧盟 | 基于风险的分类监管、法律约束力强 | 为全球提供监管范本 | 可能抑制创新 | 
| 美国创新导向治理模式 | 美国政府和产业界 | 行业自律、市场驱动、创新友好 | 促进技术快速发展 | 监管不足,风险防范弱 | 
| 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进程 | 中国政府和智库 | 多元参与、务实导向、聚焦发展 | 提出系统性治理方案 | 国际接受度有待提高 | 
| 人工智能全球治理行动计划 | 中国 | 全面性、系统性、行动导向 | 涵盖治理各关键领域 | 落实效果有待观察 | 
六、未来展望与行动建议
(一)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发展趋势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演进和全球格局的深刻变化,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将呈现出一系列新的发展趋势。准确把握这些趋势,对于制定有效的治理策略和行动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1.技术迭代加速与治理难度提升
人工智能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从生成式AI向具身智能、通用人工智能等更高级形态演进。技术迭代周期从"年"缩短至"月",甚至更短。这种加速迭代不仅带来技术能力的指数级增长,也导致治理复杂性的几何级增加。未来人工智能系统可能具备更高的自主性和更强的推理能力,甚至出现"涌现"特性,即系统表现出设计者未预见的能力和行为。这些技术发展将使现有的治理框架和手段面临更大挑战,迫切需要创新治理理念和工具。
2.治理主体多元化与平台碎片化
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主体将日益多元化,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企业、技术社群、公民社会等在内的各种利益相关方都将积极参与治理进程。这种多元参与有助于凝聚更广泛的智慧和力量,但也可能导致治理平台的碎片化和规则的互不兼容。目前,全球已有联合国、G20、经合组织、世界互联网大会等多个平台讨论人工智能治理问题,这些平台各有侧重和特色,但也存在重叠和冲突。未来如何协调这些平台的关系,形成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治理网络,将成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重要课题。
3.规则竞争加剧与标准体系分化
主要国家和区域集团围绕人工智能规则制定权和标准主导权的竞争将日益激烈。美国、欧盟、中国等主要力量基于各自的技术优势、价值观和利益诉求,提出了不同的治理理念和规则体系。欧盟强调基于风险的严格监管,美国倡导创新友好的轻监管,中国则注重发展与安全的平衡。这些不同的治理思路反映了更深层的价值观差异和发展模式竞争。未来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可能出现多个规则体系并存的局面,如何在这些差异中寻求共识,避免规则体系过度分化,将成为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
4.安全治理升级与全球协作强化
随着人工智能能力的提升,国际社会对人工智能安全问题的关注将不断升级,特别是在前沿人工智能系统安全方面。人工智能系统的欺骗性、对齐失败、恶意使用等风险将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应对这些风险需要强化全球协作,建立国际安全标准和风险评估机制。未来可能出现专门的人工智能国际监管机构,负责协调全球人工智能安全治理事务。同时,主要大国之间可能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直接沟通渠道和危机管理机制,防止人工智能技术引发国际冲突或战略误判。
(二)云阿云智库行动倡议
面对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未来发展趋势和现实挑战,云阿云智库提出以下行动倡议,呼吁国际社会各方共同努力,推动构建包容普惠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
1.设立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委员会
倡议在联合国框架下设立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委员会,作为专门负责协调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事务的核心机构。该委员会应由各国政府代表、技术专家、伦理学者、企业代表和公民社会代表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专业性。其主要职责包括:协调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政策;制定人工智能治理国际基本原则和标准;促进人工智能治理最佳实践交流;评估全球人工智能发展状况和风险态势;推动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委员会的设立将有助于解决当前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碎片化问题,提供统一的治理平台和协调机制。
2.启动全球人工智能能力建设行动计划
发起全球人工智能能力建设行动计划,在未来十年内帮助至少100个发展中国家提升人工智能研发、应用和治理能力。该计划应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技术转移、政策咨询等多个维度,通过双边和多边渠道提供全方位支持。建议发达国家将其国民总收入的0.15%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的人工智能能力建设,人工智能领先企业将年研发投入的1%用于支持开源社区和技术普及。通过大规模、持续性的能力建设,切实缩小数字鸿沟,确保所有国家都能从人工智能发展中受益。
3.建立人工智能全球风险监测与应急机制
建立人工智能全球风险监测网络和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发现、评估和应对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全球性风险。该机制应包括前沿人工智能系统风险评估、恶意使用监测、国际标准符合性认证等功能,并具备快速响应突发事件的能力。建议在机制内设立人工智能风险全球预警系统,对可能引发全球性风险的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进行评估和预警;同时建立人工智能事件国际应急响应小组,负责处理跨国人工智能安全事件。通过这一机制,增强国际社会应对人工智能风险的能力,防止局部风险扩散为全球危机。
4.推动人工智能公益性与安全性研究国际合作
发起人工智能公益性与安全性研究国际计划,汇聚全球顶尖科研力量,共同攻克人工智能安全、伦理、对齐等关键技术难题。该计划应特别关注对人类有益但商业价值有限的人工智能应用领域,如应对气候变化、疾病防控、贫困治理等。同时,应加强对前沿人工智能系统安全性的研究,确保高级人工智能系统与人类价值观对齐并处于有效控制之下。建议各国将人工智能研发经费的至少20%用于支持公益性和安全性研究,并通过国际合作避免重复投入,提高研究效率。
制定人工智能全球治理标准框架推动制定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标准框架(AGF),为各国制定人工智能治理规则提供共同参考。该框架应包括人工智能伦理原则、安全标准、透明度要求、问责机制等核心要素,并兼顾不同发展水平和文化背景国家的实际情况。框架的制定过程应充分开放和包容,确保各国各利益相关方都能参与其中。一旦框架制定完成,应通过国际认证、市场激励等多种方式推动其采纳实施,同时尊重各国根据自身情况调整应用的权利。这一标准框架将为实现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互认互信奠定基础。
(三)   共同使命与责任
人工智能是人类发展史上的革命性技术,其影响将超越国界、文化和世代。面对这一重塑人类文明格局的强大力量,国际社会负有共同的使命和责任,确保人工智能技术真正造福全人类,促进全球公平正义和可持续发展。
1.政府的主体责任
各国政府在人工智能治理中负有首要责任,应当将人工智能治理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和治理体系。政府应当平衡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既要鼓励创新,又要防范风险;既要提升效率,又要维护公平。发达国家政府应当承担更多国际责任,通过技术转让、资金支持、能力建设等方式,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水平。各国政府还应加强政策协调和监管合作,避免恶性竞争和规则冲突,共同营造开放、包容、协作的国际治理环境。
2.企业的直接责任
作为人工智能技术的开发者和应用者,企业在人工智能治理中承担着直接责任。企业应当遵循"设计即安全、设计即合规、设计即伦理"的原则,将安全、合规和伦理要求融入技术开发和应用的各个环节。企业应当加强自律,建立内部治理机制和伦理审查委员会,确保人工智能产品的安全可控和公平透明。同时,企业应当更加开放和负责任,通过技术共享、数据开放、知识传播等方式,促进人工智能技术的普惠发展。领先人工智能企业还应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和国际规则对话,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贡献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3.科研机构的知识责任
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在人工智能治理中肩负着知识生产和传播的责任。科研人员应当恪守科研伦理,负责任地进行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并对技术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进行前瞻性评估。科研机构应当加强人工智能伦理、安全、治理等问题的跨学科研究,为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同时,科研界应当积极参与公众教育和科学普及,提高全社会对人工智能技术的认知和理解。科研机构还应加强国际合作,共享研究成果,共同攻克人工智能治理的技术难题和理论挑战。
4.公民社会的监督责任
各类公民社会组织、媒体和公众在人工智能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监督和促进作用。公民社会应当代表各方利益,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参与人工智能治理进程,确保治理框架的公平性和包容性。媒体应当客观、全面地报道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和社会影响,引导公众理性讨论。普通公众应当积极学习人工智能相关知识,提高数字素养和批判思维能力,参与人工智能治理的公共讨论和监督。通过多方合力,形成自下而上的治理动力,弥补政府和市场治理的不足。
人工智能的未来不是"赢家通吃"的零和博弈,而应是全人类共享技术红利的共同征程。智能时代,唯有同球共济,我们才能在充分发挥人工智能潜力的同时,确保其发展的安全性、可靠性、可控性和公平性。云阿云智库呼吁国际社会各方超越短期利益和地缘政治考量,以人类共同命运和长远福祉为重,携手构建包容普惠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真正让智能红利惠及每个人,共同创造更加公正、安全、繁荣的智能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