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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如何搞垮大清帝国?
作者 历史研习社     来源 凤凰网知之

1901年的初秋,随着一纸合约的签订,历经庚子拳乱、八国联军蹂躏的北京城,终于恢复了往昔的宁静。这表面的平静,却无法掩盖古老王朝背后的衰败与颓势。帝后党争、地方离心、革命四起、列强环伺,内忧外患如梦魇般缠绕着早已风雨飘摇的大清王朝。

当洋务、自强皆告失败时,“变法革新”再次成为挽救王朝危局的希望,哪怕戊戌血腥政变的记忆还未消散,菜市口的鲜血还在流淌,为了延续这个衰老王朝的生命,慈禧太后不得不重新正视那个曾被她亲自否决的“变法”之策,清末“新政”的大幕由此徐徐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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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救大清的最后希望

清末“新政”中最为重要的一环,莫过于将大清国体由君主专制改变为君主立宪的立宪运动。

关于“君主立宪”的倡议,其实早在1880年代就已出现在中国,1898年康有为与梁启超领导戊戌变法时,就是打着“君主立宪”的旗号。只可惜康、梁二人在政治上过于激进与幼稚,对以慈禧太后为代表的“守旧势力”发起“无情打击”,最终反遭彻底镇压,“君主立宪”的呼吁也随之不了了之。

戊戌变法失败了,但并不代表“君主立宪论”也就此销声匿迹,其拥护者依然大有甚者,世人所熟知的张之洞、张謇、孙宝琦等,均是力主“君宪”的清廷大员到了1904年,面对内外交困的时局,身为湖广总督的张之洞,率先上书朝廷,奏请立宪,并进献了一套自己私刻的《日本宪法》,希望清廷能以此为借鉴,改制革新。随着张之洞的表态,各地督抚,驻外使节也纷纷上言请立宪政。慈禧太后面对雪片般飞来的“立宪”奏章,本不愿做积极回应,但一个事件却改变了她的想法。

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日本击败老牌强国俄国,成功“脱亚入欧”,一举跻身世界一流列强行列。尽管日俄战争本是日、俄两国为争夺东北亚的势力范围在中国自己的国土上爆发的一场“不义之战”,然而面对日本的大胜,大清上下竟是又惊又喜,当时报章上皆大力鼓吹日本的胜利是“黄种人对白种人的胜利”。更重要的是,日本在1889年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成为“立宪国”,于是这场胜利更被描绘成“立宪国家对专制国家的胜利”。

清廷内外既惊讶于日本对俄国的胜利,更喜悦于“立宪”的魔力,一时之间号召大清也应效法日本尽早“立宪”的呼声甚嚣尘上。

面对着这般刺激,慈禧也坐不住了,称赞道:“日本有宪法,于国家亦甚好!”,简直就是个“救国良方”嘛!终于,1905年,在大臣们的多方奏请下,慈禧太后下诏,宣布设立督办政务处拟定大纲,施行十二年预备立宪,并派遣五大臣出洋考察日、英、法、美等国政体,并准备着重向德国、日本这类二元制君主立宪国家学习“立宪”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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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宪大法的阴谋

就这样,大清在慈禧太后的一纸诏令下看似走上了“君主立宪”的康庄大道,但实际上晚清的“立宪”之路依旧迷雾重重,前路难辨。清末“立宪”的动机本就不单纯,慈禧与亲贵们之所以答应“立宪”请求,其最主要的原因并非对“立宪”的作用有什么深切的体认,而只是迫于形势,为延续王朝寿命,在不得已之下借“立宪”搪塞众人之口。

自庚子国变后,随着汉人地方督抚权势的增长,以及士绅阶层的发展壮大,清廷内部的满汉冲突日趋严重,而在海外,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已明确打出了“反满”的旗帜,各地的武装反抗斗争可谓风起云涌。望着全国上下日渐尖锐的满汉矛盾,向来标榜满汉和睦的清廷着实有些慌了神,满人是国之宗亲,得罪不得,汉人虽是被统治者,却是国家的主体,一旦处理不好激起民变与起义,对于国势孱弱的清朝可吃不消。

此时,张之洞等汉人大臣呈上的“立宪”之法,便成为慈禧等人的“法宝”。因为,“立宪”是由汉人官员主动提出来的,如加以采纳,便可表明清廷对汉人政治诉求之尊重,安抚其情绪,从而减缓消弭和汉人对满人的怨气。再者,立宪工作旷日持久,慈禧太后当时已年过七旬,恐怕也难以见到立宪告成的日子。既然,立宪可以安抚民心,确保自己在有生之年大清的安定,如此良策何来不用之理呢?

不仅是慈禧太后,满清亲贵也对“立宪”打着自己的算盘。君主立宪,本意是实现君主权力同人民的妥协,下放权力给人民。相应的,人民在参政的同时,也维护了皇族的地位。可是亲贵们不是这样想问题的,他们觉得国家的权力就应该牢牢抓在满人的手里,分权?想都别想。派遣出洋考察政体的五大臣就怀揣着这种心态,因此,刚考察完日本,五大臣之一的载泽便匆匆上书称:“立宪政体利君、利民,独不利于官!” 立君、立民,却不利官,这还得了,以后立了宪,汉人爬到自己头上,满人亲贵们还不都得“喝西北风”去了。

于是,清廷在满人权贵的压力之下,决定在“立宪”运动中加入一条“官制改革”的法案。这个“官制改革”说起来冠冕堂皇,是为了改革中国陈旧的官制,以适应世界潮流,但实际上亲贵们是想借着改革来分割、回收汉人大臣的权力。

晚清自平定太平天国之后,以曾、左、李为代表的汉人地方督抚势力逐渐坐大,满清权贵们对此自是颇为忌惮,而庚子国变期间发生的“东南互保”,更是让他们害怕这些手握重权的汉人大臣终有一天会不奉大清号令、另立政权。因此,打着“立宪”的名目,将过去汉人督抚手中的财权、军权收归中央,成了亲贵们心心念念之事。

一项政体改革,最为重要的就是广开言路,让百姓真正明了改革的意义。日本在明治维新伊始,明治天皇即颁布《五条誓文》,宣誓要“广兴会议,万机决于公论,上下一心,大展经纶”,积极倡导“文明开化”。可在满汉的权力斗争下,满清权贵们却急于将“立宪”的话语权掌握在自身手中。

为此,清廷接连封报馆、兴党狱、严申学堂戒律、禁止绅民讨论政务。要求民众只能被动地接受由清廷钦定的“预备立宪”章程,不允许自由宣传和讨论立宪政治。这导致清末整个社会的宪政意识,相比明治维新时期日本轰轰烈烈的“自由民权运动”,可谓相去甚远。

可以说正是在权力的倾轧与争夺下,清末宪政一路磕磕绊绊。短时看来,这些因素尚无法对“立宪”构成什么实际的困扰,但由后世的眼光看,这些深层次的矛盾却恰恰为日后清廷“立宪”的变异乃至王朝的最终覆灭埋下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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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死大清的最后一根稻草

尽管各方势力对“立宪”皆是心怀鬼胎,但自1905年起,“预备立宪”的各项工作在慈禧太后的钦定之下,终究还是有条不紊的展开。然而,殊不知是历史的偶然还是命定的天数,1908年,死神在一天之内接连带走了慈禧与光绪——这两位大清国的最高领导者的生命,继承帝位的是年仅三岁的宣统皇帝溥仪,朝政则由其父亲摄政王载沣代理。

慈禧与光绪的去世,对大清而言可谓当头一棒。尽管对慈禧的评价,今日的历史学界依然是褒贬不一,但必须承认,在慈禧太后秉政的数十年间,凭借其精明的政治手腕,清廷至少维持了政权的稳定,满汉间虽有矛盾也尚未表面化。然而摄政王载沣上台后形势却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载沣识见平庸、目光短浅,缺乏应付复杂政治局面的能力,事实证明,没有了慈禧的保驾护航,由其一手擘画的“立宪蓝图”最终断送在了载沣的手上。

载沣一上台就雷厉风行地推出了多项排汉政策,他罢黜了在“新政”中卓有政绩的袁世凯等汉族大员,将其军权皆收归满人所有,以求巩固皇权,保障宣统帝位。而面对载沣所实施的排汉政策,以汉人为主的立宪派们自然大为不满,他们愤慨于满人的集权,更担心满人对“立宪”出尔反尔,中途变卦。于是,各省支持立宪的士绅官僚在汉人督抚的支持下,纷纷成立预备立宪公会、宪政公会、宪政筹备会等主张立宪的团体,向清廷发起了三次声势浩大的请愿运动,要求清廷速开国会。

其实,清廷并非不愿速开国会,只是鉴于立宪工作浩大、花费时日,故将准备期限定为十二年。到1908年时,有鉴于士绅与立宪派的压力,清廷已将预备立宪时间压缩至九年。可随着载沣上台后的集权举措,汉人们对清廷愈发的不信任,他们认为只有速开国会才能遏制满清权贵,保障自身权益。最终,在声势浩大的请愿运动逼迫下,载沣决定适当让步,将预备立宪期由原先的九年再缩短为五年,定于1916年召开国会,并于1911年仿照日本成立责任内阁。

没想到,恰恰是这个本该安定人心的决定,却成为了压垮大清信誉的最后一根稻草。1911年,随着内阁选举结果的最终公布,立宪派们彻底是傻了眼!13名阁员中,9人是满蒙贵族,其中7人是皇族,汉人只占4人,这是个名副其实的“皇族内阁”。

立宪派虽然对清廷在立宪过程中的拖延、搪塞有着种种不满,但他们对经由立宪来分享权力一直心存希望,特别是他们认为,通过清王朝的“自改革”能够切实防范暴力革命的发生,杜绝革命造成的无序和混乱,维持社会的稳定。然而此时的满清亲贵却因一己之私,拒绝交出手中的权力,最终制造出了“皇族内阁”这样的奇葩。

“皇族内阁”的出台,标志着清王朝政治信用的彻底破产。立宪派看清了清廷“假立宪之名行集权之实”的真实面目,他们彻底抛弃了对清廷的幻想,其中的大多数人开始转而支持革命派以武力推翻清政府的行动。载沣炮制“皇族内阁”的这步妙招,虽然暂时提升了满人在朝中的权势,却也将本该成为“帝国肱骨”的立宪群体,推向了清廷的对立面,为自己培养了上佳的“掘墓人”。

4

一场拙劣的“山寨”运动

“皇族内阁”不仅标志着清末“立宪”的彻底失败,更成为满清覆亡的导火索。数月之后,四川“保路运动”、“武昌起义”接踵而来,早就对清廷丧失了希望的各省立宪派在得知武昌起义的消息后,纷纷掉头和革命党合作,清廷的半壁江山在转瞬间瓦解。武昌起义最终从一场临时举事的新军起义,转变为埋葬清王朝统治的“辛亥革命”。

总体而言,清末“立宪”运动只是对日本明治宪政的模仿,而且还是一场极为拙劣的“山寨”。

清末“立宪”运动的起源与动机本就不够“坦诚”,清廷将“立宪”视为一种延续统治、维持亲贵权力的有效手段,这令清末立宪运动在启动依始就埋下了失败的隐患。1905年10月,出洋考察回国后的载泽曾向清廷密奏施行“立宪”的所谓功用,称其可使“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弭”,显然,“皇位永固”是清廷最关切的事。

在维持权力的动机驱使下,清末的“立宪”运动变为了一场对日本宪政的拙劣模仿。1911年,清廷最终出台的《钦定宪法大纲》几乎是原样照抄《大日本帝国宪法》的内容,不过在模仿的同时,清廷却又有所保留。《钦定宪法大纲》中对于日本宪法里声张君主权力的部分,全盘接受,大抄特抄,可对于开民智、解党禁、行民权的部分,却不予采用。最终,清政府自日本学来了一部畸形而无用的宪法。

清末这场走样了的“立宪”虽然全方位保障了满人的权势,却彻底激化了满汉之间,朝廷与立宪派之间的矛盾,加剧了作为帝国“中间势力”的立宪派和士绅阶层的分离倾向,削弱了王朝原有的统治基础,并最终导致了清廷的灭亡,上演了一出“救国良方”惊变“饮鸩止渴”的历史惨剧。

虽然清王朝的覆灭与“清末宪政”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但我们也不能说这场耗时多年的“预备立宪”没有任何正面的价值,毕竟对当时大多数中国的知识精英来说,“立宪”是效法西方、实现中国富强的一条重要路径,而在清末立宪的整个过程中,参与其中的立宪派对自由、民主等政治理念,对宪政运作的制度规则都有了更加详尽的认识和探讨,这对于此后民国的政治发展无疑是具有深远影响的。

我们兴许可以假设,假如当年清政府能够秉之于大公,开放政权,切切实实地贯彻“立宪”的主张,也许近代中国就真能打开一条别样的进路,而1911年后近半个世纪的内乱与纷扰或许也可由此避免。可惜,历史没有假如,时间更无法倒流。

质言之,“立宪”本身并没什么错,错的只是时间与用它的人。对于日薄西山的清王朝来说,其问题已非单纯的“立宪”可以挽救,一剂猛药不能救命,只会加速“天朝的崩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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