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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陷阱》:司法部“隐秘的经济战争”

原创:杜佳  独家网  2019年2月18日

2013年4月14日,美国纽约肯尼迪国际机场,法国阿尔斯通公司国际销售副总裁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Frédéric Pierucci ),刚下飞机就被美国联邦调查局探员逮捕。

作为跨国公司的高管,皮耶鲁齐没见识过这个场面,当时有点慌张。他呼叫了自己的直接上司,得到的答复是公司会尽快把他弄出来。

但他万万没想到,自己面临的是长达数年的牢狱之灾。

“突然,我成了动物。”摘自皮耶鲁齐的新书《美国陷阱》。)

“橘黄色囚服穿在身上,铁链环绕胸口,镣铐加诸手脚。行走不便、呼吸困难。”

“突然,我成了动物……缚住手脚、如同困兽。”

成为困兽的不只是皮耶鲁齐,还有阿尔斯通公司本身。这家享誉全球的轨道交通、电力设备和电力传输基础设施领域的领先企业,由此栽了个大跟头。

美国司法部指控皮耶鲁齐涉嫌商业贿赂,并对阿尔斯通公司处以7.72亿美元罚金;随后,阿尔斯通的电力业务,也就是皮耶鲁齐所在的业务板块,被行业内的主要竞争对手,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收购。

皮耶鲁齐直到2018年9月才恢复自由。回想自己的遭遇和公司的巨大变动,他发现这一切似乎并不简单。

2019年1月16日,皮耶鲁齐的《美国陷阱》(Le piège américain )一书出版,披露其亲身经历与详细分析,书的一开头赫然写着:“此书是关于隐秘的经济战争。”

美国的司法触手

司法部指控皮耶鲁齐和阿尔斯通的罪名是商业贿赂。

从2002年到2009年,阿尔斯通向印度尼西亚的国会议员和国家电力公司(Perusahaan Listrik Negara)官员行贿,最终成功竞标苏门答腊岛达拉汗地区的发电站项目(Tarahan energy project)和雅加达附近的淡水河口电站5期项目(Muara Tawar Block 5 Project),项目金额分别是1.18亿美元和2.6亿美元。

阿尔斯通是法国公司,在印尼行贿官员,或许触犯了当地法律。可是这一切和美国有什么关系?为什么美国司法部要管这宗境外商业腐败案件?

1977年,美国通过了《反国外行贿法案》(The 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美国法典第15章第78条),禁止一切针对国外企业、政府、政党的行贿行为。而根据美国司法部的司法解释,在某些情况下,该法律可以扩展到外国行贿方。

例如,如果有外国人或外国公司,“直接或通过中介”向外国行贿,只要这笔支付发生在美国领土(territory),该法律就可以管辖。

该条目看似限制严格,但是结合实际想一想,简直是一个“天坑”

美国金融产业发达,跨国商业支付难免不经过美国的银行及其遍布全球的金融基础设施。且如果行贿方使用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等金融工具,也难免不经过华尔街及其衍生机构。

这些金融设施与机构当然是美国领土(terrioty)。这就让美国司法部可以把触手伸得很长,援引其国内法,就能把地球管起来。

在本案中,阿尔斯通正是通过美国的中介公司,使用设在美国的银行的账户,以“咨询费用”的名义将贿款打入了印尼官员账户,因此引来了美国联邦调查局顺藤摸瓜的关注。

2014年12月22日,阿尔斯通跟美国司法部达成认罪协议,被处罚金7.72亿美元。这是直到当时美国司法部对外国公司开出的最大一笔罚金。

就此遭到美国调查的欧洲公司远不止阿尔斯通一家。

早在2008年,德国产业巨头西门子被美国司法部指控商业贿赂,判罚了4.5亿美元。

而皮耶鲁齐在书中指出,自2008年以来,遭到美国司法部起诉,并最终支付罚金超过1亿美元的企业总共有26家,其中的欧洲公司多达14家,占了半壁江山,支付罚金超过60亿美元。

相比之下,被判罚的美国公司只有5家,罚金20亿美元。皮耶鲁齐认为这显示美国司法部门明显偏袒美国公司,因此,“今天,我不想再保持沉默”,必须把故事讲出来。

“围猎”阿尔斯通

包括皮耶鲁齐,阿尔斯通在此期间一共有4名高管被捕。

2014年4月23日,公司的亚洲区副总裁劳伦斯·霍金斯(Lawrence Hoskins)被捕。

次日,4月24日,彭博社爆料:据知情内部人士透露,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正在谈判收购阿尔斯通。

然后,美国司法部对阿尔斯通高管的密集抓捕戛然而止。

4月26日,阿尔斯通董事会正式接到收购请求,通用电气将收购阿尔斯通的热电,可再生能源电力和电网业务部门,估值总额123.5亿欧元。

6月20日,阿尔斯通董事会“一致”对收购案表达赞同。

阿尔斯通是一家大型跨国公司,旗下主要有电力和交通设备两大业务。该公司2013-2014财报显示,当年其电力部门(热电、可再生能源、电网)资产总计194.03亿欧元,占资产总额的61.35%;而交通部门资产66.48亿欧元,占比21.02%。

其中电力部门销售总额148.11亿欧元,占比73.07%,税前利润10.47亿欧元,占比88.06%。交通部门销售总额54.58亿欧元,税前利润仅2.87亿欧元。

显然,阿尔斯通当时的电力部门占有更多的资产,产生大部分销售额和税前利润,其现金流也主要是电力部门带来的。这是一只下金蛋的母鸡,属于优质资产。

但是,当竞争对手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想要收购它时,在几个月内,阿尔斯通的董事会如此爽快地卖掉了他们的优质资产(也是大部分的资产)。笔者杜佳表示很不理解。

皮耶鲁齐在书中指出,道理很简单,因为美国司法部对阿尔斯通的调查给这家法国公司造成很大的压力,以至于他们面对通用电气的收购无法招架。

“美国以反腐为掩护,成功动摇了欧洲的大型跨国公司,特别是法国公司”。

持这种想法的不止皮耶鲁齐一人。

时任法国经济部长阿诺·蒙特布尔(Arnaud Montebourg)也表示,阿尔斯通在谈判收购期间“毫无疑问”地感受到了来自美国司法部的压力。

蒙特布尔的继任者,正是现在的法国总统马克龙。2015年3月11日,时任经济部长马克龙参加法国国民议会经济委员会听证会,称“我个人相信,(美国司法部的)这个调查和(阿尔斯通首席执行官)克朗先生(Patrick Kron)的决定有因果关系(de cause à effet)”。

可以确定的一点是,美国司法部的判罚的确给阿尔斯通带来了巨大的财政压力。该公司2014-2015财年电力业务销售额133.3亿欧元,净利润1.04亿欧元;交通业务销售额61.39亿欧元,净亏损8.23亿欧元。在这种财政状态之下,要支付7.72亿美元的罚金对公司的压力可想而知。

(阿尔斯通2014/2015财年财报,“持续业务”,continuing operations指交通业务。由于当时已经在和通用电气谈收购,电力业务被划为“不持续业务”,discontinued operations。)

虽然财报显示那几年阿尔斯通的经营业绩本身的确在严重下滑,但美国司法部的判罚显然是“捅了最后一刀”。

商业竞争中的政治?

马克龙提到的那位首席执行官帕特里克·克朗先生,面对媒体采访时,始终称收购案是纯粹的商业行为、对阿尔斯通的股东是有利。这话起码后半句是对的,形势到了这个份上,卖出去当然对股东有利,不过这内里的曲折奥妙,恐怕也只有当事人自己冷暖自知了。

但在外界看来,行贿案的侦办与商业收购案的进行,无论在时间上还是逻辑演进上,始终存在着紧锣密鼓般的相互勾联。

皮耶鲁齐被捕后,被投入位于罗德岛的一处关押重刑犯的监狱。随后皮耶鲁齐申请保释,但是一直没有通过,直到2014年6月,就在阿尔斯通的董事会表示同意通用电气的收购之后,他的保释也被批准了。

皮耶鲁齐在他的书中还提供了另外一些“证据”。

2014年12月,阿尔斯通被判罚7.72亿美元之后,按照规定这笔罚款应该在10天内交齐。但是直到2015年9月,阿尔斯通才缴纳完。美国司法部为何会如此“宽容”,宽限了这么久?皮耶鲁齐表示,那是因为美方想等到法国和欧盟的有关部门都批准了通用电气收购阿尔斯通电力部门后,再收罚款,免得节外生枝。

(2019年1月17日,法国媒体Portail de l’IE引用了皮耶鲁齐的这个说法。)

此外,在收购谈判期间,阿尔斯通曾提议让通用电气在收购完成后代缴罚款,但是美国司法部要求必须由阿尔斯通公司未出售的部分来缴纳罚款。根据2013财年财报,通用电气当年的现金流有885.55亿美元,可谓财大气粗,它收购阿尔斯通同时也承担其债务,法律上合情合理,能力上也不过是“九牛拔一毛”。但美国司法部的强势要求大有赶尽杀绝的意味,让阿尔斯通这匹被逼到墙角的瘦骆驼终于撑不下去了。

因此,无论如何,美国司法部在这个事件中的所作所为,对阿尔斯通所施加的压力,客观上都有助于通用电气的收购。

难怪《经济学人》在2019年1月17日的报道中也直言不讳:“在这件事情上,法律程序和商业程序交织在一起,让人很不舒服。”

法律程序的步步维营,体现出的当然是国家机器的政治意志。归根结底,国家之间战略性的商业竞争,脱离不了政治逻辑。

美国的政治意志强势地在它的法律程序中得到贯彻,法国方面也坐不住了。

“自由主义”的终结

通用收购阿尔斯通案牵动了法国利益。

法兰西自有制度,外国公司收购法国企业需要政府部门审核,不过此前仅限于军工等领域。2014年5月15日,就在通用电气收购阿尔斯通曝光不到一个月,法国议会紧急修改了《外商投资法》,将电力产业加入需要保护的“战略部门”,规定外国企业收购法国电力企业需要政府部门同意。

这样一来,通用电气收购阿尔斯通也需要经过政府审核这一环节。

这种临时修改法律的行为,简直太不“自由主义”了。而且该法条的指向很明显,媒体遂直接称之为“阿尔斯通条款”。法国《世界报》当天的报道表示“这是自由主义的终结。”(《世界报》2014年5月15日:自由主义的终结。)

2014年11月5日,几经周折之后法国政府最终还是批准了收购案。但作为补充,法国政府对阿尔斯通剩下的部分持股20%,并获得2个董事会席位,以保护好法国产业“皇冠上的明珠”。可以说,法国政府的做法虽然很不自由主义,但是有利于最终维护国家利益。

2015年9月8日,欧盟反垄断部门批准收购案;同日,美国司法部反垄断部门也批准了收购案,事情尘埃落定。

欧洲议会常以“政府进行经济干预”为名,拒绝承认一些国家的市场经济地位,不知道欧盟议员们面对法国的做法会如何自圆其说,又如何去解释美国的这一波法律操作。

余波未了

当然,阿尔斯通并非无辜。

美国司法部的案卷资料指出,阿尔斯通在一段比较长的时期内,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官员行贿共计7500万美元。

此外,从美国司法部的案卷可以看出,欧洲公司的手脚非常不干净。从沙特到中国台湾,到处都有他们行贿的痕迹。而盯上它们的也不止美国,还有瑞士、英国等国的执法部门,许多企业也迟早会被绳之以法。

只是,皮耶鲁齐的新书让我们得以窥见事情的另一面:美国的公共权力、国家暴力,如何直接和间接地为美国企业在全世界的扩张与竞争开路。这种经济、法律和政治的几重协奏,本就是一体。

相对于数年前,在2019年的世界,全球化的力量还在退缩,以民族国家为单位的竞争正在加剧。美国司法部门也越来越闲不住,寻找契机,对各国企业,特别是对其构成竞争的潜在对手不断下手。

当年收购阿尔斯通时,通用电气承诺在法国新创造1000个工作岗位,少一个就罚款5万欧元。2019年2月5日,法国经济部长布努诺·拉梅尔(Bruno Le Maire)称,通用电气实际只创造了25个工作岗位,因此将会被罚款5000万欧元。

以后这种事情会越来越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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