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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创板你最想知道的七个问题,证监会都回答了 |
摘要: 2019资本市场头等大事科创板终于靴子落地,新任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方星海等人今天下午就市场所关心的科创板等七大问题进行了公开解答。易会满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核心在于制度创新,不是简单增加一个“板”。 记者 | 杨泳洁 编辑 | 宋家婷 2019年资本市场头等大事——科创板终于要靴子落地了。 2月27日下午3时30分,发布会正式开始。新任证监会主席易会满与副主席李超、副主席方星海,上交所理事长黄红元、证监会首席律师焦津洪等介绍了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 这也是易会满的首秀。易会满在开场白中感性地提到了自己履新以来的感受:“我到证监会工作刚刚满月,还是资本市场的新兵,从市场参与者到监管者,角色转换挑战很大,如履薄冰,不敢有丝毫懈怠,不敢辜负中央和大家的期待。” 对于这位新任证监会主席,1.46亿股民们也表现出了极大热情——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现场,离发布会开始前两小时已经座无虚席。与之相伴的是,现场60余家媒体的长枪短炮、严阵以待。 毫无疑问,业界对这位资本市场“新兵”颇具好感。数据显示,自易会满1月26日上任以来,上证综指、深证成指、创业板指齐齐上涨,交易量迅速破万亿,中国股市重新杀回2015年11月的牛市水平。中国股民的信心正在回归,他们对证监会新掌门抱以期待也在情理之中。 易会满当下的首要任务,当属推动科创板落地,它也被业界视为易会满上任后的第一大考题。对此易会满透露,目前科创板推进顺利,即将平稳启动。具体而言,前期证监会已经发布了实施意见,上交所正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相关业务规则进行完善,证监会的两个办法明天将结束征求意见。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做好准备工作,推动科创板有效落地。 此外,易会满就科创板改革涉及到的几个问题进行了重点说明,首先设立科创板主要目的是,增强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包容性,更好地服务具有核心技术、行业领先、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口碑的企业,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支持创新的资本形成机制。 其次,设立科创板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具体举措,不仅是新设一个板块,更重要的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向,在发行、交易、信息披露、退市等各个环节进行制度创新,建立健全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股票发行上市制度,发挥科创板改革试验田的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最后,设立科创板将坚持“严标准、稳起步”的原则,细化相关制度安排,完善风险应对预案,加强投资者教育,注重各市场之间的平衡,确保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平稳启动实施。 以下为易会满、方星海等人接受现场媒体采访内容,全天候科技对有关科创板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 科创板不是简单增加一个“板”,核心在于制度创新 媒体:科创板与创业板、新三板间的关系是怎样的?下一步如何深化创业板和新三板的改革? 易会满:科创板和现有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新三板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创板不是一个简单的“板”的增加,它的核心在于制度创新、在于改革,同时又进一步支持科创。科创板在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方面做了非常多的制度创新,在很多方面有很大的突破。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这项工作做好了,对于资本市场的各项改革都是非常大的推动,需要坚决地、稳步地推进。 证监会将会认真地评估推出科创板以后改革创新的效果,并统筹推进创业板和新三板的改革,更好地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 媒体:本次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与现有主板施行的核准制有哪些主要区别? 方星海: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回答。 首先,无论是注册制还是目前的核准制都有一些发行上市的硬条件,这些条件在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下有所放宽,举个例子,核准制下要求企业要连续几年盈利,科创板允许没有盈利的企业上市。这是硬条件上有所放松。在这个前提下我们要实行更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这是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一个核心内容。 第二,实行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发行审核制度,发行人符合最基本发行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符合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中介机构应勤勉尽责,切实发挥对信息披露核查把关作用。发行人、中介机构应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在审核过程中,审核人员对相关的报送材料和要披露的信息要合理怀疑、充分问询、严格把关。 第三,要实行市场化的发行承销机制。注册制试点过程中,新股的发行价格、规模、发的股票市值、发行节奏都要通过市场化方式决定,这和现行的做法有着重大的区别。新股发行定价中发挥机构投资者的投研定价能力,建立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机制。 第四,还要强化中介机构责任。正因为我们在发行的硬条件准入方面有所放宽,增加了科创板的包容性,所以对中介机构无论是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责任都进一步强化,这样才能保护投资者利益。 第五,要完善更健全的配套措施。试点注册制要解决资本市场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建立良好的法治、市场和诚信环境,特别是完善法治建设,试点注册制将更强调工作的系统性、协同性,增强监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采取更加丰富的手段提高持续监管能力,加强司法与执法的衔接,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司法解释,并探索完善与注册制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媒体:你认为本次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在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方面有哪些具体体现? 易会满:要把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做好,除了证监会和上交所要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更多的是需要各市场参与方能够齐心协力,共同把创新的事情真正做好。比如说发行人要充分地信息披露。其次,是保荐人、投行机构,这次发行的最大特点是在定价、承销和现有的其他板不一样的,定价能力、销售能力是考验一家投行的核心竞争力。提升这方面的能力,需要券商、投行机构做充分准备,这是最重要的市场化的因素。 除投行外的会计师、审计师、律师事务所等等中介机构也很重要,要能够加强职业操守,为市场参与方提供公平、公开、专业、客观的服务。比如试点注册制,我们需要非常好的外部法律环境,所以我们进一步推进《证券法》等相关法律的修订,进一步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比如,市场化推进要建立严格的退市制度,这在实施细则中都有明确规定。什么叫市场化?如何落地市场化?是有具体内容的。如果把这几个因素都解决好、提高好,能够把我们金融的软环境、软实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尤其是市场的各相关参与方,会出现一个脱胎换骨的变化。 媒体:科创板和注册制推出后对二级市场有什么影响? 李超: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增量改革,希望通过这个改革增加资本市场的包容性和竞争力,与此同时我们还在一系列制度方面进行了改革、创新、改进,这里包括注册制本身,以及发行、定价、交易、信息披露、退市等等方面,这些都涉及到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改革。通过这些改革希望进一步增强包括科创板在内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的发展。 此外,我们在研究论证过程中,也已经在一系列的制度、规则层面作了相应安排,比如投资者适当性等等做了一系列的制度安排。 科创板既然实施了注册制,是不是意味着大量企业可以比较宽松地上市?对此要说明的是,科创板还是有严格的相应标准和相应程序,不是说随便谁想上市就可以上市的。同时科创板注重市场机制,市场机制就包括了市场的约束,只要市场各方,包括中介机构、发行人、投资者等等,当然也包括监管部门在内,各方归位尽责,相信科创板不会出现大水漫灌的局面。 科创板公司没有首批名单,不太会出现大批量集中申报 媒体:为了确保科创板的平稳推出,证监会还将采取哪些措施? 李超:下一步重点有几项工作需要做:首先是制度规则体系。前期已经公开征求意见,现在到了收尾阶段,我们会根据社会各方意见尽快修改后正式发布。 除了公开征求意见的制度和规则之外,还有一部分配套的规则,包括证监会还有配套的规则、指引,上交所也有一系列的配套的规则、指引,它们是专门针对具体的问题和事情的,这里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其次是技术系统的准备。包括上交所、登记结算公司以及证券公司各方的技术准备,现在在有序和紧锣密鼓地推进。 最后是市场组织工作。除了交易所下一步正式接受申请,对相关的申请上市的企业进行相应的审核之外,还有后续的询价、定价、配售等一系列相对复杂的工作。证监会将指导和督促相关机构和各方,大家努力做好工作,使得科创板能够按照预期比较平稳地落地。 媒体:请问目前科创板意见征集情况怎样?后续工作如何推进?什么时候可以看到第一家企业正式挂牌? 黄红元:上交所的六个规则,到本月20号征求意见已经结束,在整个过程中我们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在上交所官网上开设专栏收集意见,以及向个人投资者发放了问卷调查,我们选择了四个城市: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按片组织了专业机构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并回收了将近4万份个人投资者的问卷调查,收到的意见建议500多份,总体来看大家对交易所规则的全面性和系统性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这些规则反映了市场对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总体预期,体现了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要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资本市场对科创企业的包容度和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的支持力。 此外,交易所层面还有一些不需要公开征求意见的配套的实施细则或者指引,接下来会按照“急用先行”的方式分批分步的发布。对于大家很关心的下一步要上科创板的储备企业,也就是财经报道的热点话题“首批名单”,负责任地告诉大家目前没有首批名单。总体来看,按照科创板的定位和准入条件,以及这些企业自身的意愿,储备的科创板可以上市的企业数量还是比较适当的。但企业的准备有快有慢,可能不太会出现大批量的集中申报。 至于第一家什么时候上?目前不太好估计。因为涉及的因素和环节还比较多。第一家公司挂牌上市还取决于企业的准备情况,投行还要做一些尽调工作,还有申报材料的准备,然后才是交易所的审核,各个方面都会积极加快推进。 媒体:科创板首次引入了市值上市的标准。请问科创板开通初期会不会采取一些措施防范高估值可能带来的市场风险? 李超:创新型企业的估值本身就是一个难题,其他资本市场都出现过上市以后大涨的局面,同样也出现过上市以后跌破发行价的情况。这些年社会各界特别是投资行业普遍重视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投资,所以在一级市场部分出现了估值的泡沫。这次科创板我们更加需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而不是靠证监会、上交所去判断它的价值和估值,而且在发行环节买卖双方有询价、路演这一系列的制度性安排,希望通过这些安排,市场的约束机制能够促使科创企业的估值更加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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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28 161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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