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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观察丨个人征信服务“江湖”波涛暗涌

原创: 王文博  华夏幸福产业研究院

英国《金融时报》9月19日报道,以阿里巴巴和腾讯为代表的5家机构拒绝向百行征信提供个人征信数据。文章评论称央行发起成立百行征信,并让新金融科技巨头成为百行征信公司的股东,试图打破科技巨头对信贷数据的寡头垄断,但是新的股权计划并没有为合作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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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背景:唯一获批个人征信牌照的百行征信

征信是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依法收集和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和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为授信机构提供专业化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针对个人征信,2017年4月央行宣布芝麻信用、腾讯征信、前海征信、考拉征信、鹏元征信、中诚信征信、中智诚征信、华道征信等八家个人征信试点“无一达标”。2018年2月,百行征信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正式挂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持股36%,上述八家民营机构各自持有8%的股份。

百行征信的成立旨在将央行征信中心未能覆盖到的、银行贷款以外的个人金融信用信息归纳在一起,约覆盖4.6亿人口。此前,中国提供个人征信服务的“正规军”只有央行征信中心及其下属的上海资信公司。其中,征信中心作为央行直属事业单位,专门负责我国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作为唯一一家获得个人征信牌照的市场化机构,百行征信成立一年半以后,其覆盖的用户依然很少。截至2019年4月,仅700多家机构接入百行征信,其中包括P2P、小贷公司、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民营银行等,作为持股股东的8家民营征信机构,只有3家同意向百行征信提供数据。拒绝提供数据的“互联网金融巨头”们或许是担心“付出和回报不对称”。

当然,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保护数据资源和相应产品无可厚非,但从另外的角度看,这些企业的相关信用信息所有权是否只属于他们自己却也有待商榷,毕竟那么多的企业和个人作为信息产出参与者,也应当拥有一定的权利。征信体系的建设,也拥有一定的社会公共利益属性。

那么,兼具公共利益、商业价值的个人信用数据,在面对庞大的下游应用中,应该怎样被释放、应用,又如何保护相关信息的安全呢?且先让我们看一看美国个人征信体系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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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板:美国市场化个人征信体系做了什么

美国征信体系可分为机构征信和个人征信两大类,还有大量为其提供支撑的专业或区域性征信机构。就机构征信而言,有标普、穆迪、惠誉等资本市场信用机构,以及邓白氏等普通企业信用机构。

和我国相比,美国的市场化个人征信体系显得更为庞大和系统,大致可分为三大板块:一是以Equifax、Experian和TransUnion为顶端的全面征信机构三大巨头,覆盖了90%的美国人口,然而其95%的数据源是相同的。二是面向保险、零售、营销等领域的专业征信机构各占山头,提供垂直专业化的征信服务。三是为这些机构提供渠道数据、数据挖掘、决策分析、风险管理等服务的数据服务公司,其构成庞大而多元化。

从产业链角度看征信服务提供机构的关系:沿着信用产品加工形成使用的链条,在征信处理和形成信用产品的核心领域,除了传统的三大征信机构和FICO等提供传统评分产品的机构,在大数据征信背景下,基于互联网的新征信公司、信用服务公司和垂直行业征信公司等新兴机构大量涌现。

新兴征信公司的出现,利用互联网、电信等为源头的数据,以自身在数据处理、挖掘和新产品研发等核心能力为价值,在个人信用评价中拓展新的应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新产品组合,为更多行业客户所青睐。举例看,ZestFinance是美国一家新兴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其核心竞争力在于数据挖掘能力和模型开发能力,评分模型更新颖细致且更新速度很快。其业务主要面向两类人群:一类是FICO评分小于500,无法获得基本信贷需求的人群,解决他们无信用评分借贷问题;另一类是信用分数不高而借贷成本高的人群,利用大数据征信降低他们的信贷成本。

从数据服务提供方式看,新兴机构也有越来越多更优化和更实用的应用出现。Moven是互联网银行信用分数与大数据应用的典型代表,其价值在于引导用户合理健康进行消费。对C端客户来说,基于手机App的服务主要有:智能财务管理功能MoneyPulse和MoneyPath,测试客户信用分数CREDScore,财务个性测试,以及在便捷支付领域的非接触式支付、朋友间转账、直接存款等功能。可以说将征信服务和传统金融业务的线上化移动应用进行了整合。

在专业化的垂直征信及相关应用领域,美国个人征信也有一些值得借鉴的亮点。如针对员工入职和雇佣审查、背景调查的征信产品、针对医疗保险的相关信用信息整合的征信产品、针对过往租房信息的相关征信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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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方向: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市场化发展之路

征信体系建设对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持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基于以上的分析,产新君认为,我国市场化个人征信体系的建设,应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把握新数据、新方法的应用大势所趋。在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应用全面渗透的时代,传统征信数据势必需要新数据的补充。因此,对大数据征信的需求将成为我国市场化个人征信市场一个基本需求,对数据获取、数据挖掘和算法优化以及形成信用产品的新征信相关机构而言,机会巨大。为了有效利用已有的大数据资源,加快相关的立法进程刻不容缓。在国家层面立法进度受限的情况下,可考虑加快部分发达地区的地方立法。

二是要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丰富金融科技创新。在金融行业强监管的整体态势下,个人征信服务市场化发展也需要在贯彻好安全审慎的原则下,探索驱动行业发展的创新力量。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也是强调安全提升的情况下,将依托科技在金融行业的场景化应用作为发展重点。而面向个人征信领域的各类金融科技产品创新,也必将在未来行业发展中展现出更为巨大的作用。就个人征信体系中的新产品和新服务而言,应在基本数据标准化共享的前提下,看到新产品和新服务的创新性价值,并着力体现在个人征信产业链的上下游关系中。即,应用创新性产品和服务的机构为此买单,研发和提供创新性产品和服务的机构因此获益。

三是要重视区域性和垂直专业化征信机构的整合发展。在我国的发展实践中,上海、深圳等区域在各自的征信体系建设上已经取得先期的成绩,而在这样的先行区域,更好的利用区域数据互联互通的特点,在相对可控,数据一致性相对较高的情况下,促进区域性信用评价机构和民营征信服务机构的联合与互通,或将是一个可行的发展思路。另一方面,借鉴美国垂直征信服务发展,在汽车消费、房屋贷款等领域,更好利用来自民营征信机构的个人征信服务结果,将是另一个深化我国个人征信系统发展的方向。

四是积极吸引相关外资机构开展本地化服务。随着金融领域的对外开放程度加深,越来越多的外资金融机构包括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相关业态进驻中国,面对中国巨大的消费市场和人群提供本地化服务。如上述提到的美国传统评分机构FICO,早已于2007年在金融街开设北京办公室,以自身的技术背景为原点,为金融企业提供获客、营销以及反欺诈决策引擎和工具。

相信基于我国大国大市场的优势和金融及相关行业不断发展的态势,遵循安全可控前提,着眼大数据综合利用,发掘新数据价值,探索新方法魅力,专注垂直行业和领域应用,个人征信服务必将覆盖更多场景,实现更广泛应用。而个人征信服务的“江湖”也将有更多主体参与,提供更为丰富的产品和服务,让更多人获益。

参考文献:

1、金融时报. Alibaba and Tencent refuse to hand loans data to Beijing

2、互金商业评论. 蚂蚁金服等5家股东拒绝向百行提供数据,考验觉悟的时刻到了?

3、BCG. 全球数字财富管理报告2018

4、宜人贷TalkingData. 美国个人征信行研报告

5、36氪. 金融科技公司都在学习的FICO,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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