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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明治维新,是王政复古,绝非全盘西化 |
原创 shengminwujiang 生民无疆 日本因为明治维新而战胜中国,并且给中华民族造成了巨大灾难,这是中国人心中永远的痛。 痛归痛,日本因为明治维新,而迅速强大起来,那是真的。因此,近百年来,在中国人心目中,明治维新成为了相对清朝的一个重要的参照物。 明治维新,到底是怎么回事? 由于某些专家的刻意歪解,甚至胡编滥造,造谣惑众,以至于人们每提到明治维新,便认为日本自此“脱亚入欧”而“全盘西化”。日本是否全盘西化,关键要考察两点:在政治体制上,是否实施西洋式的“N权分立”;在意识形态上,是否惟西洋文化马首是瞻。 事实恰恰相反,日本的明治维新,主要内容就两条: 一是“王政复古”,即恢复从中国唐代学回去的政治制度; 二是模仿中国同时期的洋务运动,实即“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思想的全面应用。 明治维新前,日本是一个幕府挟天子以令诸侯的诸侯割据时代。1854年,日本国门被美国舰队打破后,因为种种复杂的政治原因,1865年春,长州藩与萨摩藩结成秘密军事同盟,开始武装倒幕活动。1867 年孝明天皇去世,太子睦仁亲王(即明治天皇)即位,倒幕势力积极结盟举兵。11月8日,天皇下达讨幕密敕。1868年1月3日,天皇发布《王政复古大号令》,废除幕府。1月27日,以萨、长两藩军队为主力的天皇军 5000人,在京都附近与幕府军1.5万人激战,阴差阳错,天皇军大胜。1869年春,天皇军消灭幕府势力。 正在讨幕过程中,日本开启了“明治维新”。1868年,天皇公布了自己的新政纲领。一是《五条誓文》:官武一途,以至庶民各遂其志,人心不倦;上下一心盛行经纶;求知识于世界,大振皇基;破旧来之陋习,基于天地之公道;广兴会议,万机决于公论。二是《五榜禁令》:为人者应正五伦之道,不得有杀人、放火、盗窃资财等罪行;不论由于何事,均不得结党强诉或相率擅离乡里;对基督教应坚决禁止;禁止对外国人擅自杀害或乱施暴行;禁止私自逃离本乡。 包括后来公布实施的一些新的措施,明治维新的核心目的和主要内容,简而言之,就是当时所强调的四个字:王政复古。 1、颁布宪法,制定相应的刑法、民法等法律。 2、建立一切权力归天皇的中央集权式的政治体制,废除诸侯,实行郡县制,版(即土地)籍(即人口)归属于天皇,将日本划分为3府42县。 3、改革身份制度,废除传统时代的“士、农、工、商”身份制度,将过去的诸侯贵族改称为“华族”( 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世袭爵位),大名以下的武士改为“士族”。 4、将神道教改造为儒家忠孝思想与原教义相结合的宗教,并确定为国教,以它来领导其他宗教。 5、提倡学习西方科技、文化,引进西方近代工业技术,发展近代义务教育。 6、政府推动工商业的发展,废除各藩设立的关卡,撤消工商业界的行会制度和垄断组织。 7、改善各地交通,兴筑铁路、新式公路。 8、统一货币,设立中央银行。 9、改革土地制度,允许土地买卖,实施新的地税政策。 10、加强军队建设,陆军参考德国训练,海军参考英国训练;发展国营军事工业;颁布征兵令,凡年龄达20岁以上的成年男子一律须服兵役。。 由此,可以看出:明治维新的核心是,恢复天皇在日本至高无上的权利,形成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的“王政复古”局面。 今人爱谈“立宪制”,那么,日本的宪法又是什么样的呢?1889年2月11日,《大日本帝国宪法》公布,标志着近代天皇制的确立。宪法规定: 1、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 2、天皇神圣不可侵犯,“法律不具有责问天皇之力”,即天皇永远正确,错误属于大臣。 3、国家的立法、军事、财政、外交等大权皆归于天皇(如法律的制定、公布、执行;议会的召集、闭会、停会、众议院的解散;决定陆海军编制、常备兵力量;宣战、讲和、缔结条约;战时、国家事变之际的特别大权;建议修改宪法等)。 关于议会,宪法规定: 1、内阁与国务大臣只对天皇负责,不对议会负责。 2、议会采取两院制。贵族院由皇族、华族、敕选议员组成。众议院由选举产生,但选举资格限制极严。 3、任何决策,不管众议院如何点头,只要贵族院摇头,一切作废。 4、议会由天皇召集,什么时间开会,开会讨论什么,天皇说了算。 内阁由枢密院领导。枢密院即天皇办公厅,设立于1888年,宪法也是由枢密院审议颁布的。关于枢密院所负职责,伊藤博文曾作过如下表述:“夫我国宪法,如熟考其旨趣,须将主权归于王室,至其终极,应规定以至尊之裁决为最后决定。政府与议会之间万一发生龃龉,或大臣辞职,或议会解散,应由圣裁决定其一。处此情况,为明察国家之形势,国民之感情,抑扬得宜,须有能进善良劝告之顾问官。予以为如不求知于枢密院,别无它途。”这样,枢密院和议会、内阁,同为支撑天皇制统治的三大支柱。 这样一种模式,仔细想想,完全是唐朝政体的改头换面。枢密院即翰林院,议会即中书省、门下省,内阁即尚书省。这,便是所谓的“王政复古”---恢复到当初从唐朝学过去的那一套体制。 从1882年起,明治政府将所持的日本银行、横滨正金银行和日本邮船公司等企业的股份,共计860万日元拨归天皇所有。天皇成了日本银行最大的股东。此外帝国饭店、一些大铁路公司和糖业公司等大企业也都有天皇的股份。甲午战争后从中国索取的巨额赔款,也被明治政府拨出2000万日元给天皇。1885年12月,设立了宫内省御料科,以掌管皇室拥有的山林、原野、矿山等事务。以移管佐渡、生野两矿山为开端,政府在各府县规定了世传御料,并且把国有林编入了御料林,大量国有林被划归皇室财产。 这一套,更是来自《周礼》、《礼记》,天下名山大川、铸钱等属于天子,唐代也是如此。 日本称明治维新为王政复古,显然是真实的,正确的。 在思想文化领域,大力加强儒家思想和神道的地位,并确立在思想文化界的主导地位。宪法规定:神道对其它宗教的统治地位,神道被定为国教。神道教充分融合儒家思想,制定了“身行敬神爱国”、“心明天理人道”、“奉戴皇上并遵守皇旨”三条教则,把日本作为大家庭,天皇就是家长,引导、要求国民把对尊长的孝,扩大为对天皇和国家忠。 儒家忠孝思想的教育,日本坚持从学生抓起。1911年颁布的《国定修身教科书》中明确规定:“我国以家族制度为基础,举国构成一大家族,皇室是我等宗家,我等国民以对父母敬爱之情崇敬万世一系之皇位,是以忠孝为一不可分”。 明治维新的亮点之一,是发展近代工商业和教育方面的措施。以高征地税等手段进行大规模原始积累,积极引进西方科学技术,建立了一批以军工、矿山、铁路、航运为重点的国营企业。与此同时,引进缫丝、纺织等近代设备,建立示范工厂,推广先进技术;招聘外国专家,派留学生出国,培养高级科技人才。 1868年,将关口制造所改为东京炮兵工厂,又将板桥火药制造所划归该厂,随后增设机械制造部门、增加火炮修理业务。 1868年,设立横须贺海军工厂。到1871年,该厂发展起炼钢、炼铁、蒸汽缸、铸造、船台、船渠等分厂,工人近千人。1880年该厂造出了日本人自己设计的第一艘军舰“磐城”。 1870年,将长崎制铁所迁往大阪,改建为大阪炮兵工厂。到1879年,该厂发展为拥有炮身、炮弹、炮车、火药和步枪修理五个车间。随后又引进欧洲近代技术,生产钢铜炮。 1871 年,将石川岛造船所发展为海军兵工厂,生产和修理军舰及武器。1878年,兼并鹿儿岛造船所,并引进新式炼钢技术。 明治政府还以这些军工厂为基础,发展民用工业。1869年,横须贺海军工厂为生野矿山研制出几十种采矿机和800多种生产工具,1880年又为爱知纱厂等纺织企业研制了水车动力涡轮机。大阪炮兵工厂为1883年创建的大阪纱厂生产了大量机床、齿轮和其他工具。 明治政府利用当地的军工基础,成立了长崎和兵库两个造船局,用以修造船舶和各种机器。 19世纪80年代初,由于日本政府遇上严重的财政困难,不得不改变发展策略,处理国营企业,扶植私人资本成长。由德川幕府时期巨商大贾发展而来的特权商人,如三井、三菱等,由于在倒幕运动中出钱资助皇室,立有大功,所以得到了明治政府的扶持和保护。政府投资62万日元的长崎造船厂,连同4.4万日元的库存,以9.1万日元(官办投资额的1/7)的资金一次支付,交给了三菱;政府投资59万日元的兵库造船厂,也以5.9万日元(官办投资额的1/10)卖给了川崎。“优惠”政策的面很宽,三井家族还获得明治政府的金库代理业务,三井物产,获得了日本国有煤矿优质煤出口业务的垄断经营权。就这样,以不只是“优厚”的政策下,培植了一批财阀。正是这批财阀,直到二战结束前,始终主宰着日本经济命脉。 明治维新时的经济体制,不过是王政复古在经济领域的延伸而已,也与西化没有多大关系。 日本尽管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毕竟国小力薄,直到甲午战争前,在工业与军事方面,依然与中国有不小的差距。 甲午战争,谁输谁赢,与“工业化”一毛钱的关系也没有。胜败的主责,在于双方最高层的清明与昏庸,与舰艇、官兵没多大关系。参阅点击:《李鸿章式洋务:跪洋祸国,制造甲午惨败将中华推入深渊》 明治维新最值得称道的,是国民教育政策和取得的成果。 重教育,是儒家的传统。事实上,明治维新前,日本本来就有重教育的传统。儒家的教育,从不只是教知识,而是教化,即培养一个道德品行和知识技术兼备之人。 1871年7月,设立文部省。1872年,文部省颁布《学制》、《关于奖励学业的告谕》和《撤销府县旧有学校,按照学制重新设立学校》3份文件。《学制》系参照法国教育制度设计,全国分为八大学区,各设1所大学,下设32个中学区,各有1间中学,每1中学区下设210小学区,每一所小学区设8所小学,总计全国有8所公立大学,245所中学,53760所小学。《关于奖励学业的告谕》中首先宣扬学问是立身之本,提倡教育机会均等,“邑无不学之户,家无不学之人”,实现了“士人教育”向“国民教育”的重大转变。 从1870到1896年的26年间,明治政府颁发的重要教育法令规章近30次,占同期所颁各项法令规章的首位。1885年,森有礼任第一任内阁文部大臣,翌年主持颁布了《学校令》,日本逐渐确立了普通学校、师范学校和实业学校三大教育系统。 1890年天皇发布了井上毅和元田永孚起草的《教育敕语》。《教育敕语》把忠君爱国作为教育的灵魂,以培养“和魂洋才”为教育的纲领。它的发布,使日本的教育方针最终得以确立,为明治以来的教育改革画上了句号。 日本政府不断增加教育经费。1899年从中国的甲午战争赔款中拨出1千万日元作为普及教育基金。至1910年,地方政府预算中,小学教育经费约占40%。全国教育经费,至明治末年已占国民收入的3%。 70年代至80年代间,在重点实施中小学义务教育的同时,还大力兴办了中等教育、师范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明治政府尤其注重高等教育,以培养高级科技人才。1877年,建立了东京大学,设法、理、文、医四个学部。在此前后还建了私立的庆应义塾大学和同志社大学。 1871年明治天皇敕谕华族,奖励留学。1872年的《学制》中又修改了出国留学规则,详细规定从出国的具体手续到归国后的义务。1875年,因最初派遣的留学生多为华族子弟,学习效果不佳,遂召回全部公费留学生,颁布《贷费留学生规则》,即通过考试选派品学兼优者,学成归国后,20年内还清贷款。1882年制定了《公费留学生规则》,由国家负担学费,由文部省制定所去国家、所学专业、学校,归国后由国家分配工作。留学规则几经修改,成效卓越,培养了大批急需的人才。 维新初期,明治政府重金聘请外国专家、教授、技师和技工,多时达四、五百人。东京大学初建时,39名教授中,外籍教授占27名。当时东京大学的经费占文部省总经费的40.9%,而外籍教授的工资就占了三分之一。1880年起,海外留学生陆续回国。日本便逐年解聘外国专家,至1889年基本全部解聘,实现了全国教育科技人才的“日本化”。 日本明治维新时期,确曾出现过“西化”的思潮,出台过“断发令”(和中国剪辫子类似)。但是,全盘西化”思潮,始终未能在决策层占据主导地位。日本政府始终坚持以传统文化主导社会发展方向的方针。 日本明治维新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将神道立为国教。虽然迫于西方国家的压力,在1876年解除基督教禁令,但是,日本坚决强调:一切宗教都在神道领导之下。 自始至终,在日本: 能够大量背诵儒家经典、唐诗宋词、写一手好的毛笔字,才被看做有教养; 能够下一手好的围棋,才被看做有智慧; 话剧总是流行不起来,艺妓们总是生意兴隆; 吃西餐被当做傻瓜才做的事; 西装怎么也没能取代和服; 喝茶才被认为有文化有品位。 即便朋友、长幼、上下级、邻里之间的礼节,也是中国已经遗失的东西。 即便是日本企业管理理念,也是中国已经遗失的东西。 《剑桥晚清史》说,晚清和民国时期,在国内“西化”后赴日的中国留学生,一踏入日本便惊呼:没想到,想在日本学洋,竟然先要补好中国古代知识的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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