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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传播的路径研究 |
云莉 · 2020-05-22 · 来源:世界社会主义研究 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传播,是一批带有明显新自由主义倾向的思想家、经济学家、智库以及“意识形态企业家”等长期共同推动的结果,其传播路径可概括为三个层面:依托政治强权支撑的经济手段来渗透新自由主义理念,借助智库研究平台形成具有影响力的新自由主义传播网络,构建强势话语体系宣传新自由主义。 [摘要] 新自由主义是欧美发达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其传播同时是一个西方主流意识形态不断对外扩张的过程。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在世界范围内的蔓延,导致了单边主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盛行,贫富分化、政党极化斗争等现象加剧。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传播,是一批带有明显新自由主义倾向的思想家、经济学家、智库以及“意识形态企业家”等长期共同推动的结果,其传播路径可概括为三个层面:依托政治强权支撑的经济手段来渗透新自由主义理念,借助智库研究平台形成具有影响力的新自由主义传播网络,构建强势话语体系宣传新自由主义。 [关键词]新自由主义 意识形态 政治强权 智库 新自由主义是以宣扬自由化、私有化、市场化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思潮。从其理论主张和政策实践来看,新自由主义带有鲜明的意识形态色彩。20世纪70至80年代,新自由主义成为指导英美实践的主流经济学。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自由主义迅速遍及世界,影响颇深。该思潮的倡导者和推动者在发展中国家鼓吹“华盛顿共识”和私有化改革,在苏东转轨国家力行休克疗法,在中东国家掀起“颜色革命”。当下,新自由主义传播的方式更加隐蔽,危害也更加严重。因此,深入分析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传播的路径,有利于提高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防范意识,增强抵御西方意识形态渗透和侵蚀的能力。 一、依托政治强权支撑的经济手段渗透新自由主义理念 20世纪20至30年代,新自由主义的产生是为了应对古典自由主义指导下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而进行的某些修正。一方面,新自由主义承袭了古典自由主义关于自由市场竞争、企业私有化、贸易自由化和金融自由化等思想;另一方面,新自由主义摒弃了传统的完全自由放任的思想,承认政府对市场监管特别是社会保障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作用。由于新自由主义思想主要侧重于经济领域,因而常常遮蔽其背后隐藏的政治目的。新自由主义的这一特点,使得英美发达国家向广大的拉美、东欧国家进行意识形态输出时减少了许多阻力。 1.通过政策性的引导实施政治目的 英美是新自由主义政策的主要倡导国。在美国,新自由主义政策最初的实施主要表现为20世纪80年代以供给学派理论为基础的里根经济学。里根政府时期,对内主要采取金融松绑、减税以及打击劳动组织等政策。里根政府首先进行金融松绑,表现为对抗“大政府”,给金融行业放权。新自由主义者极力向人们灌输这样一种理念:松绑即自由,于是,“从航空、电信到金融,一切领域的松绑为强大的企业利润打开了不受管束的市场自由新天地”。[1] 美国金融资本不仅获得了国内发展的自由空间,而且走出国门,从外围地区汲取高额收益。从1981年开始,里根政府时期的一个重大事件是“国会通过了一系列大幅度减税的法案,这样重要的立法进展也是从1981年开始的,结果是最高税率持续下降,从70%下降到50%,最后在1986年下降到了20%”[2] ,这为美国企业特别是大企业在市场自由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奠定了重要基础。 此外,为了保证劳动力在市场上的自由流动,里根在位时采取了打击劳动组织、解散工会等措施,其目的在于削弱有组织的劳工力量,以有效维护资本的垄断利益。为此,哈维指出:“劳动力市场的更多行动自由都能被奉为一项美德,而在此同样不难把新自由主义价值融入许多劳工的‘常识’之中。”[3] 在新自由主义体制下,资本自由与工人丧失自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从世界范围来看,新自由主义的自由是建立在广大发展中国家丧失经济主权、失去独立发展自由的基础上的。以智利为例,“从50年代中期开始,芝加哥大学的一批教授就参与了把芝加哥学派经济学‘出口’到智利的一个项目”。根据这个计划,一批智利学生被选拔出来直接进入芝加哥大学接受教育,由于他们深受芝加哥学派的思想影响,回国后又将这些新自由主义理念引入智利的经济改革,因而人们通常把他们称为“芝加哥弟子”。20世纪70年代初期,智利的皮诺切特在美国企业和中央情报局等方面力量的支持下发动政变,夺取总统宝座。不久,芝加哥学派的经济学家们聚集于智利,帮助皮诺切特政府实现经济创建。而“芝加哥弟子”给智利经济问题直接开出的药方是:“必须用‘看不见的手’去代替‘看得见的手’,即用市场去代替政府干预。被国有化了的企业立即被私有化了,公共开支被大幅度地削减,对国内市场的保护政策被废除,智利经济对外国贸易和投资开放。”[4] 在整个实施过程中,智利经济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增长,但最终“昙花一现”,在短暂的经济复苏后,智利的经济又陷入了更加恶劣的环境。“与1960年的水平相比,尽管1980年智利的实际人均GDP上升了35%,但失业率从1973年的4.4%上升到1983年的22%,而且实际工资下降了40%。1970年,智利有20%的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到皮诺切特下台的1990年,该比重上升到40%。”[5] “智利试验证明了,经济增长的好处并没有得到很好地分配。国家与统治精英以及外国投资者大获其利,而广大人民情况却很糟糕。”[6] 然而,智利改革失败的教训并未使西方减缓推行新自由主义的步伐。20世纪80年代末,在新自由主义的指导下,阿根廷放松了国家对经济的管制,完全开放金融市场,结果导致严重的债务危机。2009年希腊的债务危机也与新自由主义的实施密不可分。正因为进行了大规模的私有化、大幅度减税和去除国家监管,导致了希腊政府严重的财政赤字,最终引发债务危机。而希腊的债务危机不仅造成了国内社会的动荡衰退,还引爆了欧洲的债务危机,造成了较大范围的消极影响。对此,张才国指出,“新自由主义自由贸易的核心理念,就是强者拆除弱者自我保护屏障的理念”。[7] 2.通过强制性和胁迫性政策灌输意识形态 新自由主义在全球的扩张充满了暴力与控制。一方面,美国操纵着国际经济组织的政策制定权,并以提供经济援助为由强迫发展中国家按照新自由主义模式进行私有化和市场化的改革。例如:1982年墨西哥经济面临崩溃,当时的里根政府财政部部长詹姆斯·巴克尔提出了一套应对方案,即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提供贷款为由对墨西哥进行结构调整来挽救其困境。之后,墨西哥被要求采取了所谓的“结构调整”,即进行私有化改革,削减政府公共支出和福利开支,放松国家监管、降低贸易壁垒等。实践证明,新自由主义改革不仅对墨西哥国内市场造成了较大冲击,而且严重削弱了工会原有的强有力地位,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政治风险”。[8] 另一方面,政治施压甚至军事威慑成为西方推行新自由主义的重要手段。2003年美国以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为由对伊拉克发动了军事打击,面对伊拉克人民的坚决抵抗和来自世界多国的质疑,布什总统宣称美国有义务为伊拉克人民带去自由与民主。然而,美国在伊拉克临管会负责人保罗·布雷默在2003年9月19日发布的四项命令十分明显地暴露了美国的战争意图:“这些命令包括‘公共企业的全面私有化,外国公司持有伊拉克公司全部产权的权利,外资利润的自由汇出……伊拉克银行控制权对外资开放,外国公司的国民待遇,以及……清除所有贸易壁垒’。”[9] 哈维就此指出:“美国试图借助武力强加给伊拉克的显然是这样一种国家机器,其根本任务是为国内外资本的高盈利资本积累创造种种条件。我把这种国家称为新自由主义国家……简言之,布雷默引领伊拉克人把自由之马骑到新自由主义的畜栏里。”[10] “按照新自由主义理论,布雷默所勾勒的一套措施对于财富创造和随之而来的全民福利提高来说,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充分的。政治自由和市场与贸易自由的结合长期以来都是新自由主义政策的核心特征,并以主导美国对外立场许多年。”[11] 当代国际范围内出现的愈演愈烈的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等无不与美国在全球范围内强制性推行新自由主义政策有密切联系。 二、借助智库研究平台形成具有影响力的新自由主义传播网络 所谓智库,是指将某个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聚集起来从事某种研究的咨询研究机构。在新自由主义的传播发展过程中,智库对于凝聚新自由主义力量、建立新自由主义网络化的传播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这里,我们将传播新自由主义或具有新自由主义倾向的智库称为新自由主义智库。新自由主义智库除了具有传统意义上的提供咨询、进行政策研究等功能外,在某种程度上出现了一个显著的变革,即通常意义上的智库是为传达、贯彻统治阶级的意志或维护国家的政策服务的,而新自由主义智库是通过其强大的影响力来促使统治阶级接受新自由主义思想并将其转化为政策实践发挥作用的。 1.新自由主义智库的阶段化发展及其背景 从新自由主义产生到成为西方主流意识形态之前,智库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两个典型的阶段。这两个阶段既是新自由主义得以快速上升的时期,同时也体现了新自由主义实现巨大跨越的重要原因。 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40至50年代,这一时期涌现了带有新自由主义倾向的第一波智库,主要产生于英美两国。在美国,代表性的新自由主义智库有1943年创办的美国企业研究所和1946年成立的经济教育基金会。在英国,1946年建立了经济事务研究所。[12] 这一时期智库的研究深受国内外社会的影响。一方面,资本主义经济大萧条使西方国家经济处于严重的低落时期;另一方面,如火如荼的民权运动和福利国家政策使英美企业家和相关人士深感不安,他们对一切与自由市场秩序、个人主义精神相背离的思想和行为都充满了恐惧,在冷战的特殊背景下,他们将其看作共产主义因素的蔓延。因此,这一时期新自由主义智库的研究主要围绕如何摆脱政府干预、尽快恢复市场竞争、实现自由秩序而展开。此时新自由主义智库的影响更多地局限于学术领域,关于个人自由、市场竞争、有限政府等思想还远远没有深入到普通大众的意识中。 第二个阶段是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以英国1974年成立的政策研究中心、1977年成立的亚当·斯密研究所和美国于1973年成立的传统基金会、1977年成立的加图研究所为代表。这一时期新自由主义智库的蓬勃发展有着深刻的内外经济社会背景:东西方冷战已到了白热化的程度,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愈发激烈;20世纪70年代爆发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使长期盛行的凯恩斯主义失去了威力,此时迫切需要出现一种新的经济学理论来指导资本主义走出危机的泥淖。在这个特殊的历史阶段,新自由主义的传播不仅仅是一场思想运动、经济革命,更是一场政治运动、制度对抗。为了加强新自由主义的政治影响力,一些新自由主义智库人员以咨询顾问的身份为决策者提供咨询服务来影响决策的制定,甚至自己直接出任政府要员或者投身总统竞选活动来左右政府制定政策。因此,在第二个阶段里,新自由主义的影响已广泛波及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并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要工具。 2.新自由主义智库在传播新自由主义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新自由主义智库对于整合低落时期的新自由主义力量,建立一个广泛的新自由主义同盟,扩大新自由主义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发挥了重要作用。20世纪70年代之前,凯恩斯主义长期占据西方主流经济学的重要地位,其核心思想是政府应采取干预性的政策,通过增加需求以刺激经济增长,“凯恩斯的思想为政治家和政府官员提供了一系列可以直接付诸实施的政策工具,有了这些工具,一旦发现资本主义制度可能陷入崩溃,他们就能够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13] 与此相反,新自由主义学说受到了官方和主流社会的排斥。然而,新自由主义的发展并未因此而停滞不前,相反,新自由主义思想家及其支持者们以智库为平台,通过著书立说、课堂讲授、学术交流、发行刊物、制作节目、发表演讲以及提供奖学金等形式,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进行广泛普及教育,一些智库还直接吸收了前政府官员和现任有着自由化倾向的政府人员加盟。正是得益于这样长期不懈的努力,当凯恩斯主义面对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束手无策时,已经成熟壮大的新自由主义正好填补了这个空缺。“20世纪后半期新自由主义成为西方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和资本主义国家奉行的官方经济学,主宰了西方的政治舞台。”[14] 在推动新自由主义智库的发展过程中有一个特殊的群体,经济事务研究所的约翰·布伦德尔首先将其命名为“意识形态企业家”。[15] 所谓意识形态企业家,是指赞同并大力支持新自由主义所主张的维护自由企业制度、反对政府干预以及主张削弱工会力量等思想的企业家。意识形态企业家与新自由主义智库关系极为密切,不仅是新自由主义智库得以正常运转的经济上的主要来源,而且是许多智库重要的发起者、组织者和创立者,有些甚至直接参与智库的研究,或对智库的研究方向进行严格把关和严密监控。通常,智库或者意识形态企业家竭力鼓吹自由市场理念,试图在政治领域对政策制定施加影响。这样,新自由主义思想就在学界、商界和政界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传播网络。 三、构建强势话语体系传播新自由主义 20世纪70至80年代,新自由主义成为英美发达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自新自由主义产生以来,新自由主义者就巧妙地、有意识地为新自由主义思想权威的树立构建了一整套话语传播体系,其表现方式、方法多种多样。 1.诱导式话语 新自由主义的诱导式话语即过分夸大或有意渲染新自由主义的某些成绩,以达到迷惑人心、诱导大众认同并接受采纳的方式或方法。具体而言,包括三类。 第一类:迁移法,即将新自由主义经济理念作为一种普适经验,广泛应用于政治、文化、教育、医疗、城市建设等领域。以市场化的实践应用为例,主要表现为:在政治领域,将政府绩效的评定与经济效益相挂钩;在文化领域,以大众偏好作为文化产品输出的风向标,致使正面价值导向与世俗审美情趣相混杂;在高等教育领域,将课程内容的开设与应试科目相挂钩、将专业设置与就业现状相挂钩,完全忽视学科的整体发展和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在医疗行业,将医生的收入报酬与看诊病人的数量、开具药费的多寡相挂钩;在城市建筑的布局上,过于偏重经济成本而忽略对社会功能的考虑,或者过分注重短期用途而忽略长远规划等。 第二类:以偏概全法,即在某种特殊社会背景下、某个特殊历史时期或依据某个特定国家的实践成效,将新自由主义渲染为一种普遍有效的制度模式。可以说,这是一种带有极大误导性与欺骗性的方法。以“休克疗法”在俄罗斯的实践为例,“休克疗法”本来是20世纪8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杰弗里·萨克斯用来解决玻利维亚经济危机困境提出的一套经济方法,后来被推广到俄罗斯,成为俄罗斯用以稳定宏观经济和实现经济转轨的主要策略。休克疗法在玻利维亚的应用,在抑制恶性通货膨胀率、稳定物价、缓解债务危机等方面收到了奇效。但是,休克疗法并非一套广泛适用的方法。休克疗法之所以能在玻利维亚获得成功,与其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系、灵活的市场主体和相对完备的配套体制密不可分。然而,俄罗斯的国情是市场经济体制还没有建立,经济改革几十年都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的进展。因此,一下子取消公有制、实行全面的私有化,放弃宏观调控,实行价格、贸易、金融的完全自由化,就使经济完全脱离了正常的轨道,市场经济的实施不仅没有显示出比计划指令式经济更明显的优越性,而且“国家放开市场调控后的混乱,一方面推毁了很多生产复杂产品的有效经营技术部门,使得经济活动迅速原始化,并形成生产和出口原料的简单和短小的技术链,另一方面开始进口成品。就技术发展水平、生产高附加值商品的能力、组织经营和效率强度而言,俄罗斯经济大概落后了10年”。[16] 实践证明,任何滥用新自由主义政策并夸大其作用的做法,最终都将以失败而告终。 第三类:偷换概念法,即以相同的名称来掩盖不同的内涵或掩盖真实意图。例如,大卫·哈维针对美国对伊拉克的战争指出:“这些关于先发制人入侵伊拉克的超级成就给这个国家带来了自由的高调……”“但是,自由不过是个骗人的字眼”。[17] 换言之,新自由主义无非是通过自由的旗号来迷惑大众,使得大众认可和接受这一理念,进而达到控制大众思想的效果。事实上,新自由主义所宣扬的自由只是针对资产阶级的自由,是形式的自由、资本的自由,而社会主义的自由是“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18] ,不仅赋予所有人行使自由的权利,而且通过各项法律制度确保所有人享有真正自由的内容,因而是形式自由与实质自由的统一,是经济自由与政治自由的统一。 2.权威式话语 新自由主义的权威式话语是指通过树立某种思想权威来强化新自由主义的地位和声望。从新自由主义智库的构成来看,包括知名学者、经济学家、大企业家或者是前政府官员等,这样就在学术领域、经济领域、政治领域等形成了一种强势的话语权。新自由主义思潮的代表性人物中,有多位曾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包括哈耶克(1974)、弗里德曼(1976)、费尔德斯坦(1977)、布坎南(1986)、科斯(1991)、卢卡斯(1995)等,这不仅为新自由主义赢得了声誉,而且奠定了新自由主义在经济学界的主流地位。除此之外,从思想表达来看,新自由主义思想家往往以一种无可辩驳的方式来论证自由主义道路的必然性,或者资本主义制度的无比优越性。例如,在《通往奴役之路》这本著作中,哈耶克断言社会主义制度是一条“通往奴役之路”。哈耶克是沿着这样一条思想路线展开论述的:在政治领域,社会主义与民主毫不相容,在社会主义国家谈论“民主社会主义”只是“伟大的乌托邦”,“不仅不能实现,而且为之奋斗还会产生某种完全不同的东西,以至现在对之抱有希望的那些人中几乎没有人准备这种结果”;在经济领域,由于“计划当局不能约束自己只限于给陌生的人们提供机会,使他们能够随心所欲地利用这些机会”,因而“集体主义类型的经济计划必定要与法治背道而驰”。[19] 总之,哈耶克要表明的是,社会主义具有独裁主义的性质,不仅民主缺失,而且集体经济也毫无效率。米塞斯在《自由与繁荣的国度》这本书中同样“提出了社会主义的不可行和资本主义是一切社会关系中唯一可行的制度”的观点。[20] 他指出:“私有制成为所有不受国家和强权控制的生活基础,成为自由、个人自治赖以植根和获取养料的土壤,它对人类的一切精神和物质的巨大进步产生了深远影响。人们在这个意义上将私有财产称为个人发展的基本条件。”相反,“社会主义社会的领导者面临着一个他们无法完成的任务。他们没有能力选择决定,在无数可能采用的生产方式中,究竟哪一个是最赢利的。这样一来,社会主义经济就会走向混乱”。[21] 这样,新自由主义的思想家就打造了一个权威的也是封闭式的话语体系,社会主义成为集权的同义语,社会主义制度意味着高压政策、权利丧失,而资本主义则等同于自由、民主、文明等一切“美好的事物”。 3.常识性话语 所谓常识性话语,是指通过对新自由主义进行通俗表达或者形象宣传,以促使大众认可、接受的手段或方式。大卫·哈维认为:“常识是由长期以来的文化社会化实践所建构的,这些实践通常扎根于区域或国家传统之中”,“常识有可能凭借文化偏见而极大地歪曲、模糊或者掩盖真实问题”。[22] 大卫·哈维向我们揭示了常识的形成不同于突发性的意识,而是脱胎于某种深厚的文化传统,并在此文化背景下经过长期的实践形成的认识;并且他认为,常识并不等同于判断力,即常识并非意味着正确。新自由主义的传播正是力图打造这样一种印象:新自由主义是客观的、符合秩序的,是必然的、符合人性的。为此,他们将新自由主义理论的阶级性隐去,将其宣扬为一种普适的价值;将新自由主义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描述为一种最能发挥市场主体精神的自发秩序;将建立在血淋淋(或赤裸裸)剥削基础上的私有化描述为最能体现个人权利的社会制度。马克思就此指出:“每一个企图代替旧统治阶级的地位的新阶级,就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抽象地讲,就是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理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23] 马克思深刻地揭示了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隐蔽性特征,指出统治阶级总是以社会性来掩盖阶级性。 四、结论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思想(或观念)所产生的力量是巨大的,在整个社会演进过程中,总有某种思想在背后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思想的影响力通常是以一种长期的、潜移默化的方式表现出来的,因而很容易被人们所忽视。新自由主义从产生之初备受冷落,到成为流行于欧美发达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进而成为拉美、东欧等国家实践改革的指导思想,这一系列重大转变并不是由于新自由主义理论的科学魅力,而是出于新自由主义者所构建的一种超阶级的、脱离于现实的“乌托邦”的蛊惑力。然而,立足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批判的视域,我们不难发现新自由主义理论的虚伪性:所谓自由化,其实质是有利于资本的单向度流动从而在全球实现剥夺性积累;私有化为西方输出意识形态演变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借口;而绝对的市场化则可以最大程度地削弱国家的干预;受西方国家操纵的全球化有利于拆除发展中国家市场保护的最后一道屏障,使发达国家的商品和资本可以在世界范围内畅行无阻。“意识形态与现实的关系不是一种真实的、相契合的关系,而是一种不真实的、掩蔽的关系。一言以蔽之,意识形态作为一种完整的理论形式,其目的不是揭示现实生活的真相,而是竭力把这种真相掩蔽起来,以维护它所支持的统治阶级的统治。”[24] 为了阶级统治的需要,资产阶级总是通过掩盖意识形态的阶级本性,将其抽象化、理想化。最后的结果是,新自由主义的具体实践与其理论宣传出现了较大差异,新自由主义不仅使广大发展中国家和苏东转轨国家社会发展遭受严重挫折,而且使西方国家也深陷危机泥潭。但是,由于新自由主义的经济方案能帮助资本家有效开拓国际市场,实现源源不断的资本收益;而且新自由主义又具有较强的迷惑性和隐蔽性,是传播西方主流意识形态的有效工具,因而受到了西方垄断资产阶级的长期青睐。对此,美国学者克里斯托弗·芬利森和托马斯·A.李森等一语中的:“霸权包含的远远不只是一种物质方案,因为它本质上也扎根于意识形态和文化中。”[25] 当前,在意识形态领域,多种社会思潮相互激荡,未知风险层出不穷,贸易保护主义、民粹主义的盛行使一部分人在思想认识领域产生错误判断,认为新自由主义已走向终结,进而放松警惕、听之任之,这将对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建设构成严重威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26] 能否守住意识形态的安全底线关乎旗帜、关乎道路,绝不可轻视。对于新自由主义,一方面,我们要看到其经济方面部分合理的主张,例如重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防止政府职能越位,保护市场主体合理的权利等;另一方面,绝不可以忽视其意识形态本质,将新自由主义等同于一种单纯的经济思潮。为此,我们应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严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阵地;增强理论创新功能,不断提升主流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强化宣传本领,学会讲好中国故事,增强新时代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话语权;要勇于亮剑,主动有效地批判各种错误社会思潮,既要提高我们分析研判的能力,也要提升我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实践中不断强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强大生命力。 作者:云莉,内蒙古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博士 文章来源:原文载于《世界社会主义研究》2020年第2期 注释: [1]〔美〕大卫·哈维著,王钦译:《新自由主义简史》,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版,第27页。 [2]〔美〕丹尼尔·斯特德曼·琼斯著,贾拥民译:《宇宙的主宰》,华夏出版社2017年版,第165页。 [3]〔美〕大卫·哈维著,王钦译:《新自由主义简史》,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版,第56页。 [4]朱安东:《“芝加哥弟子”与新自由主义在拉丁美洲的泛滥》,《红旗文稿》2006年第21期。 [5]朱安东:《“芝加哥弟子”与新自由主义在拉丁美洲的泛滥》,《红旗文稿》2006年第21期。 [6]〔美〕大卫·哈维:《新自由主义和阶级权力的复辟》,《海派经济学》2006卷第16辑。 [7]张才国:《新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色彩及其批判》,《探索》2007年第4期。 [8]阿德里安·本杰斯:《墨西哥的新自由主义经济改革》,《拉丁美洲研究》1997年第4期。 [9]〔美〕大卫·哈维:《新自由主义和阶级权力的复辟》,《海派经济学》2006卷第16辑。 [10]〔美〕大卫·哈维著,王钦译:《新自由主义简史》,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版,第7~8页。 [11]〔美〕大卫·哈维:《新自由主义和阶级权力的复辟》,《海派经济学》2006卷第16辑。 [12]参见〔美〕丹尼尔·斯特德曼·琼斯著,贾拥民译:《宇宙的主宰》,华夏出版社2017年版,第164页。 [13]〔美〕丹尼尔·斯特德曼·琼斯著,贾拥民译:《宇宙的主宰》,华夏出版社2017年版,第229页。 [14]梅荣政、张晓红:《新自由主义思潮》,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39页。 [15]〔美〕丹尼尔·斯特德曼·琼斯著,贾拥民译:《宇宙的主宰》,华夏出版社2017年版,第165页。 [16]〔俄〕谢尔盖·尤里耶维奇·格拉济耶夫著,李勇慧译:《俄罗斯改革教训》,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版,引言第1页。 [17]〔美〕大卫·哈维:《新自由主义和阶级权力的复辟》,《海派经济学》2006卷第16辑。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570页。 [19]以上引文参见〔英〕哈耶克著,王明毅、冯兴元等译:《通往奴役之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20]闫孟伟、王作印:《自由主义问题研究》,广西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23页。 [21]以上引文参见〔奥〕米瑟斯著,韩光明等译:《自由与繁荣的国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22]〔美〕大卫·哈维著,王钦译:《新自由主义简史》,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版,第5页。 [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54页。 [24]俞吾金:《意识形态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34页。 [25]〔美〕克里斯托弗·芬利森、托马斯·A.李森等:《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意识形态霸权》,《国外理论动态》2006年第10期。 [26]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41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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