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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黑幕 |
医院里的黑色交易 来源:金角财经 作者:贾的敏 导读:外企的直营人员是国内最早一批真正意义上的“医药代表”。他们以从事学术推广为主,让医生了解药物的功效和优势,希望医生在开药时多考虑其代理的药物。外企有严密的组织架构,往往是医学部、市场部、销售部一起出动,从院长到科室医生多方位推广。这其中最著名的案例,就是2014年曝光的葛兰素史克行贿案。 作者:贾的敏 来源:金角财经(ID:F-Jinjiao) 一瓶18块钱的药,可以卖到145元。 在中国最近几十年的医药系统中,高价药、天价药始终是一个令人不满的问题。 而且,人们没有办法躲开这些高价药的定向狙击,只要你在医院买药、治疗,就只能接受价格高昂的药品。 为什么会这样? 这些年,屡屡爆出的药企行贿、医药代表给医生回扣的新闻,或许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原因之一。 近期,最高法、国家医保局、中纪委相继发文,部署对医药领域贿赂的清除行动。序幕拉开,裂缝里的真相陆续显露了出来。 医药贿赂,这个在中国医疗系统暗处存活多年的链条,也正被清洗式打击。 深水炸弹,最先摧毁的,是神秘而有钱的医药代表。 1 给我钱,你的设备就能进医院 2014年11月,广州白云机场,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院长柴多,从青海文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华手中接过一个水果箱。 箱子里装了一些茶叶和土特产,除此之外,更重要的礼物则是30万元人民币现金。 双方情投意合,所以交接仪式很顺利。拿着水果箱,柴多登上飞机,从广州飞回西宁。 4年之后,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于2018年开始采购医疗设备,文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代理的西门子牙椅顺利中标。 杨华于2017年11月1日挂靠在江西春讯商贸有限公司,2018年6月25日,西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和江西春讯商贸签订了638.88万元的设备购买合同。 30万换来638万的合同,这笔买卖,在杨华看来,很划算。 而柴多院长,则早已习惯这样的日子。 2006年,他还在西宁第一人民医院任院长时,同时还担任中古友好医院的董事长,青海信友公司找到他,想给医院眼科提供眼药,并且还将5%的眼药利润给柴多当提成。于是,柴多给药剂科打招呼,随后,信友公司顺利中标。而柴多获得的回报,除了5%的利润提成,还在自己买房子时让信友公司出了15万——直接打给开发商。 这样的操作手法,在医院的医疗设备和药物采购过程中,是公开的秘密。但是,柴多院长的受贿之路,直到2019年才被发现,今年8月2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刑事判决书显示,柴多受贿八起,总金额超过人民币562万元。 这还只是在西宁这一个城市,一个人的受贿经历。全国的医疗卫生机构达到了99万多个。其中,截至2017年末的数据显示,全国公立医院有12297个,民营医院有18759个。 这里面,有多少个柴多? 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至2019年10月,医药领域被查处的行贿、受贿案件高达3113件,2013年以来尤为高发,相关案件超3000件。 另一起案件中,王建民在2005年至2019年担任四川省眉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眉山市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采购GE医疗超声设备时,先后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41万余元。最终王建民被判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在今年1月披露的黄石市普爱医院副院长王芳受贿案中,西门子武汉分公司销售总监仇某就给王院长送了20万元,以答谢她在采收设备时的帮助。 西门子,是中国医药行业行贿者中不可忽略的一员。 2001~2007年期间,西门子医疗集团共向中国5家医院行贿共计1440万元。2015年,西门子因涉嫌贿赂医院使用高价医疗产品而遭调查,涉案医院多达1000家。 更多的黑色交易,隐藏在人们看不见的地方。 2 有的学术交流会就像聚众行贿 医院是一个提供药物的重要渠道,许多处方药只有医院或是医疗机构的医生开出处方后才能买到。 而医院的药又是从哪里来呢? 答案很简单,买来的。 与病人买药不同的是,在药品采购过程中,本身就是一种创收——不仅靠出售赚差价,采购药物、治疗设备等物资后,厂家和经销商往往会给医院或者医疗机构高额返利。 通常,卖药给医院的人叫做医药代表,外界将之称为药代。 这是一个从未走到台前来的正规职业,业内估计全国至少有300万从业者。他们知识结构差别很大,从大字不识几个到医学硕士、博士都有;他们工作内容也不完全一样,从运货批发到医学学术交流;他们身份复杂,有的是外企白领,有的只是个体户。 药代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跨国药企的医药代表,他们直营比较多。另一种是国产药企的医药代表,众多代理商层层叠叠。 外企的直营人员是国内最早一批真正意义上的“医药代表”。他们以从事学术推广为主,让医生了解药物的功效和优势,希望医生在开药时多考虑其代理的药物。外企有严密的组织架构,往往是医学部、市场部、销售部一起出动,从院长到科室医生多方位推广。 这其中最著名的案例,就是2014年曝光的葛兰素史克行贿案。当时,公安部通报显示,葛兰素史克为达到打开药品销售渠道、提高药品售价等目的,利用旅行社等渠道,采取直接行贿或赞助项目等方式,向政府部门个别官员、医药行业协会和基金会、医院、医生等大肆行贿。最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出了30亿人民币的天价罚单。 葛兰素史克旗下的明星药品贺普丁,就是这种“交易”下的筹码。在中国,贺普丁的出厂价是142元人民币,但是在韩国只有18元,在加拿大不到26元,在英国也不到30元。与韩国相比,中国的出厂价是6.8倍。 秘密就在于,葛兰素史克将其冠以海外原研药名义,在药品进口前通过转移定价的方式,增高药品报关价格,在将巨额利润预提在境外。 目的,就是为了设定高额销售成本,用于支撑贿赂资金。事实上,药企的利益链实际上就是销售链加上贿赂链。 曾经在湖南一家市级医院的肝病中心任副主任医师的李洋就是贿赂对象。 从2012年3月起,GSKCI为刺激贺普丁的销量,每开出一盒给他20元,每增加一名病例入组(给一名新病人开贺普丁)给他100元。他每月可以开出150到200盒。仅提成能拿3000到4000元。 重复一遍,这只是一种药品而已。 赤裸裸的金钱交易之外,有医生也需要希望提高自己的业内名声。这时,学术会议的作用就体现出来。 学术推广即公司通过学术推广会议或学术研讨会,宣传介绍产品。医药企业请医生、主任、院长等去参加学术会议,讲讲课,然后旅游几天,台面上就是正常的学术会议,也算是学术营销。 一般来说,无论是哪里的医生都需要进行充分了解药品的特点,所以一些学术分享和研讨等会议是必要的。钟南山院士也曾说:“药企资助学术会议是天经地义的……中国医学水平的提高也是需要交流的,不可能闭关自守。” 但他指的是常规的学术推广。一些不那么光彩的学术推广会,则往往还会给医生一些“讲课费”,免费旅游的好处,成本都有药企买单。 总之,认钱就给钱,认学术就给学术机会。总有一种办法,能让医生乖乖听话。 3 一个庞大的贿赂链 这种方式真正被发扬光大,则是在国内药企手中。 医药代表更多的日常工作,则是为医生做好服务。有些药企给医药代表的要求就是,每天必须和医生见三次面。 药代甚至能做到早上给医生带早餐,晚上等下班了送医生回家。而在药代江湖上,药代往往会看作是医生、主任、院长们的贴身保姆。 医生有什么业余爱好、孩子在哪读书、老人有什么慢性病……这些医药代表们都一清二楚。而他们甚至还会上门搞卫生,放学接孩子,半夜赶到医生的饭局上只为他们买单…… 他们工作的核心目的只有一个:让医生把自己代理的药品写在处方单上。 在某种程度上,药代是医生们的金主,也是移动钱包,甚至可能是免费保姆。因此,医生圈子里常常有对医药代表的鄙视传统。 医生拿钱,医院也不能免俗。 此前,21世纪经济报道曾刊发对医药代表的采访,提及其一般给医生的回扣是10%-30%,抗生素类的药物给的更多,能到30%-50%。 而统计医生药物使用量的办法,被称“统方”,这是医药代表完成并提升药品销量的必要环节。 所谓“统方”,是医药代表(药厂推广人员或自然人)统计某种药品所对应的医生处方量以准确计算单个医生的药品回扣金额,统方渠道则通过医院药房、信息科来建立,由信息科从系统直接导出最为便捷。 这份“统方”,记录的正是药企、医药代表、医院、医生,多方“共同努力”的成果。 定期出具统方的目的,则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汇总、兑现医生药品回扣。只有这样,医生才会继续处方他家的药品,否则会面临被医生“停药”或被其他药品(兑现及时或回扣更大)替代的风险。 回扣也不一定是给开药的医生,每个医院和科室的管理制度不同。有的是给科主任,科主任再进行分配,有的是给医生本人。 因此,医药贿赂、返利、回扣等等,本质上是一种里应外合的共谋。而药价贵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把医院当做生意来做。 不夸张地说,大部分和生意相关的都有回扣。 根据公开可查的法院判决文书统计,2016年至2019年间,全国百强制药企业中有超过半数被查实存在给予或间接给予回扣的行为,其中频率最高的企业三年涉案20多起,单起案件回扣金额超过2000万元。 今年9月7日,一张匿名“举报信”贴在了山西临汾市人民医院的墙上,信中直指有医生收受某企业回扣。不仅指名道姓,甚至列出了2020年以来一款药物在科室的“统方”。 外界还没能知道这份“统方”的来源,9月16日,国家医保局便发布了《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业界俗称的“行业黑名单制度”正式启动。 一场针对药企与医院行贿链条的狙击战,似乎已经打响了。 如何斩断医疗贿赂利益链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左翰嫡报道 “手握采购药品的‘大权’,医药销售代表都上门来拜访,礼金礼卡也跟着来了……”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一则视频曝光了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原药剂科工作人员王晓俊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在新药引进、药品采购等方面为药商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回扣1019万余元的受贿案件细节。其中,仅注射用拉氧头孢钠等2种药品就为王晓俊等人带来了高达325万元的“好处费”。 王晓俊案并非个例。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披露的医疗领域腐败案件中,收取药品耗材回扣问题出现频率最高,呈现出涉案金额居高不下、腐败利益链条环环相扣等特点,由此带来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医保基金大量流失等问题,加重患者就医负担,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亟须重拳整治。 1 2016年至2019年全国百强药企 超半数存在回扣问题 王晓俊在药品采购岗位工作多年,十分熟悉采购操作流程。起初,他主要通过贩卖医生处方用药量统计数据获利,尝到甜头后,又打起了药品销售代理的算盘,与生意人潘某里应外合,由潘某在台前操作,自己则在幕后遥控指挥。 “王晓俊负责医院新药引进的初核和药品的日常采购,掌握着医院的用药信息,他的药品销售不是纯粹的商业行为,而是建立在职务便利之上的。”桐庐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表示。 “收受药品及医用耗材回扣,是医药贿赂的常见表现形式。有些是显性的,比如现金转账;还有些是隐性的,比如给予礼品礼金、资助旅游等。”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岑珏告诉记者。 除涉案金额巨大、腐败行为日益隐蔽外,近年来查处的医药贿赂案件还呈现出多人参与的特点。 不但要猛攻“关键少数”,还要打点好各个层级的相关人员,药品耗材购销领域的“灰色竞争”,远比想象中激烈。国家医疗保障局价格招采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公开可查的法院判决文书统计,2016年至2019年间全国百强制药企业中有超过半数被查实存在直接或间接给予回扣的行为,其中频率最高的企业三年涉案20多起,单起案件回扣金额超过2000万元。 2 医药贿赂禁而不绝 回扣何以成为药企敲门砖 “回扣成了医药企业进入医院的敲门砖。”某药企从业人员告诉记者,以往药品和耗材的“生杀大权”全由医院工作人员掌控,而给予回扣,正是在激烈竞争中拔得头筹的秘诀,“一家企业送了,其他企业也要立刻跟进,慢慢地,大家开始竞相为相关人员输送利益,跟他们搞好关系,换取药品销售使用方面的优先权,最终形成恶性循环。” 此类“交易”,不但催生出过度用药、过度检查、过度使用高值医用耗材等问题,还将高额的回扣款通过高药价转嫁到患者身上,加重其就医负担。 医药贿赂为何难以根除?多位业内专家表示,权力集中且缺乏有效监管,是最为直接的原因。 在以前的医药流通链条中,医院各科室是药品从生产到进入药房的“必经之路”,相关工作人员拥有绝对的话语权。 一名从业人士也表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重视程度不够、监管流于形式,是医疗系统的通病。” 除此之外,以往“招采分离”的药品采购模式,也是造成医药贿赂禁而不绝的原因之一。 国家发改委于2006年印发《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规定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时可收取的药品加成率为15%。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如今,药品加成已被全面取消。尽管药品零售加成率受到严格限制,但由于分散采购模式存在只招价格不带量、量价脱钩的问题,企业缺乏销量预期,为获取更高收益,往往会主动向院方行贿,将中标价做高。 3 七种失信行为纳入黑名单 行贿药企将丧失进入集采市场机会 “医药贿赂频频出现,根本症结是行业生态出现了扭曲。”岑珏称,一方面,部分医疗系统干部枉顾党纪国法与职业操守,甘于与药企形成利益同盟,有的甚至在接受调查时以“收受回扣是医疗行业的行规”为理由为自己辩解,体现出思想防线的松动。 另一方面,尽管受贿和行贿是一根藤上结出的两颗“毒瓜”,但在查处医疗腐败案件时,往往是受贿者接受了法律的制裁,行贿者付出的代价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与行贿带来的巨大利益相比,其低廉的“成本”让不少药企在东窗事发后依旧我行我素,反复行贿、同时向多人行贿的现象时有发生。 “行贿不仅腐蚀干部队伍,而且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严查受贿端的同时,对行贿者也不能轻易放过。”湖南省纪委监委政策法规室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注意到,国家医保局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于2020年底前建立并实施信用评价制度,涉及医药商业贿赂等7种失信行为的医药企业将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在北京儿童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丁枭伟看来,此次国家医保局推动建立信用评价制度的创新之处,就是加大了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 在2020版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中,“医药购销中,给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位列主要失信情节首位。药企一旦出现失信行为,将面临书面提醒告诫、依托集中采购平台向采购方提示风险信息、限制或中止相关药品或医用耗材挂网、限制或中止采购相关药品或医用耗材、披露失信信息等处置措施,失信行为涉及省份数量达到规定条件的,还将由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启动全国联合处置。 “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传统治理体系下,责任归集难、处置难的问题。”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有关负责人说,“医药企业对于回扣个案的罚款往往不敏感,但给予回扣会导致其丧失进入集中采购市场的机会,就会产生强大的震慑效应,从而形成举一反三的系统治理效果。” 4 坚持综合施策、系统治理, 探索建立多部门交流和政策联动机制 “‘黑名单’在事前划定价格和营销红线、明示失信风险,拉起了带电高压线,从打击行贿的角度来看意义非凡。”丁枭伟称,这项措施警示相关医药企业要重视内涵建设、加快转型,与给予回扣等不正当的价格和营销行为彻底切割,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卫生行业生态环境。 记者注意到,药企“黑名单”制度出炉后,为确保及时准确完整获取案源信息,国家医保局积极推动部门合作,与司法、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探索建立交流和政策联动机制。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医保局签署《关于开展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信息交流共享的合作备忘录》,建立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定期通报制度,持续深化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协同合作。 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治医药回扣问题,必须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多部门联动、综合施策,构建使医药企业“不敢、不能、不想”给予回扣的治理体系,“要从改革层面持续发力,以全面实行集中带量采购为目标深化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制度改革,巩固和完善采购规则和政策体系,实现常态化运行;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和量化考核,推行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等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方式,促进公立医院强化成本意识,配合降低药品耗材采购价格。” 5 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斩断药品耗材回扣利益链 记者梳理发现,除建立药企信用评价制度外,近期医疗领域还有一系列“大动作”。 9月14日,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启动会于天津召开,标志着继药品集中采购后,以冠脉支架为代表的高值医用耗材也将全面进入带量采购时代。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必须斩断原有销售模式对中国行业发展的影响,真正通过成本的比拼、质量的竞争、创新的引领,来催生规模发展、优势发展。” 9月下旬,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对北京、河北等1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实地督察。督察组主要征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等5方面问题线索,对其中有代表性的问题线索,在实地督察时进行抽查核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带量采购、失信‘黑名单’、实地督察……这套组合拳,彰显了党和政府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整治医疗卫生行业乱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决心。”丁枭伟表示,随着一系列监管政策相继落地,传统的药品营销方式将被重塑,对于药企而言,只有合规、以质取胜,才是最终的出路。 为彻底斩断药品耗材回扣利益链,国家医保局还将稳妥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通过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水平、理顺比价关系,使公立医院更多通过医务性收入获得合理补偿,降低对药品耗材采购使用中灰色利益的依赖。 “健康中国建设的推进,离不开良好医疗环境的保障。”岑珏表示,除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外,行业主管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还应坚持关口前移,强化对医疗系统相关人员的思想教育,深入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引导其筑牢思想防线;紧盯关键环节廉洁风险,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筛查、防控,对顶风违纪违法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保持医疗领域反腐高压态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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