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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中“帝王”牵出93名“保护伞” |
记者:孙亮全、王皓2020-11-30来源:微信公号“新华每日电讯” 在任爱军等人钱色利诱和黑恶势力威胁下,监狱管理系统一些民警为了得到蝇头小利,竞相主动为任爱军办事,并纵容其与外界联系减刑事宜,有的民警甚至以为任爱军减刑出力为荣。 “我们盯他的时候,他也派人盯我们。”山西太原“小四毛”任爱军涉黑案专案组一名负责人说,侦办案件的近一年时间里,他每天回家都小心翼翼,不敢去家和单位之外的任何地方。 “70后”任爱军是山西黑道赫赫有名的人物。20多年间,他多次入狱,两次被判无期徒刑。服刑期间,他在狱中住单间、开小灶、用冰箱、用电脑,享受“帝王”待遇,还曾7次违规减刑。2018年,“小四毛”黑社会组织再次被打掉,牵出93名“保护伞”,山西省监狱系统的领导干部为此“倒下一片”。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接近尾声,这起罕见的涉黑型、系统性、塌方式司法腐败窝案,给我们敲响警钟:要加强“高墙内”执行环节监督管理,避免非法减刑、纸面服刑。 1 服刑相当于住宾馆 在监狱里住单间、设小灶、用冰箱、玩电脑、用手机,甚至还有专门储存东西的仓库,这些在外人看来不可能发生的事,成为任爱军服刑期间的“常规操作”。“他服刑相当于住宾馆,别人都是服务员。”办案人员说。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嗜赌成性的任爱军在狱中甚至还用电脑参与赌博,涉及赌资上千万元。在汾阳监狱服刑期间,任爱军酒后无故殴打同监狱服刑人员王某,因为监狱处理不公,王某自焚,导致全身90%面积烧伤。 1972年出生的任爱军别名“小四毛”,是山西臭名昭著、全国广泛关注的黑社会组织主犯,在20世纪90年代就是太原的黑道“新贵”。 据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查证,任爱军1988年4月即因伤害他人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1994年12月又因参与抢劫、故意伤害、流氓犯罪,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1995年9月,任爱军保外就医后,纠集刑满释放、解教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开设赌局、聚众赌博以聚敛钱财,并逐步扩大组织规模,购买枪支弹药和车辆,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殴打行政执法人员。 2003年,被告人任爱军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13年6月28日提前减刑释放。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朱万君说,任爱军二次出狱前,积极笼络其他服刑人员,出狱后又迅速纠集、拉拢张天舒、任晓浩、张贵保等多人,以亲友、狱友等为纽带,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继续获得经济利益,树立强势地位,再次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办案人员介绍,任爱军借用善林资产管理公司和其实际控制的山西仁嘉实业公司、北京云奇峰亚讯科技公司、岢岚县集通集运公司等名义,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帮助毁灭证据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并用以支持该组织活动。 “任爱军第二次出狱后违法手段相对隐蔽,从过去的暴力抢劫、伤害,演变为利用自己恶名威胁他人的‘软暴力’方式,并打算依靠公司运作来洗白自己的身份和黑资产。”太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李国涛说。 2018年2月,山西省公安厅对外通报,以任爱军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被太原警方再次成功打掉。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2人,缴获枪支7支及大量管制刀具、电警棍、对讲机等作案工具,冻结追缴涉案资金1444.2万元,查封北京、太原等地房产25套,扣押轿车13辆。 2 把“减刑”用到极致 2018年3月初,山西省委政法委接省、市两级公安机关报告和群众举报,反映“小四毛”任爱军在1994年和2003年两次服刑期间,存在内外勾连、弄虚作假、枉法减刑等问题。 相关部门随即成立专案核查组,正式开展核查工作。经过对任爱军两次服刑期间的七次减刑逐一复查,发现每起减刑均不同程度存在伪造立功材料、虚构在监表现等情形;相关政法单位在此过程中,也不同程度存在弄虚作假、虚位监督、徇私舞弊等问题。 1994年,任爱军被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任爱军上诉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合议庭在对其虚假立功材料没有核实的情况下,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6年。在任爱军首次服刑期间,太原市第一监狱为其出具虚假保外就医意见和重大立功材料,先后保外就医1年、减刑2年6个月。任爱军入监服刑时间仅7个月。 2001年,任爱军因涉嫌绑架罪被逮捕,2003年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7项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先后在汾阳监狱、晋中监狱、临汾监狱、曲沃监狱服刑改造。 调查发现,任爱军服刑期间把减刑用到了极致,基本上是能减必减,且每次都是顶格去减。他申请减刑的方式有两种:监狱改造获取积分和重大立功。被判处无期徒刑后,从入狱到出狱,任爱军有4次常规减刑和两次重大立功记录。 “正常来说,提请减刑后,两年之内不能第二次提出。任爱军则交叉进行,利用积分减刑后,马上换地方,再进行立功减刑。”专案组有关工作人员说。 任爱军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前妻张天舒等人保持密切联系,在他服刑期间,张天舒在外到处奔走、筹集资金,协助违规减刑事宜。 律师郝某则通过检察院有关领导,认识山西省监狱管理局时任分管副局长、负责减刑相关处室的处长,又通过其他老乡,不断打招呼。经过关照,任爱军在监狱里表现糟糕,积分却多到用不完。 殴打服刑人员王某事件发生后,任爱军不但没有受到惩罚,还借此调换到晋中监狱,并提交了减刑申请,刑期由无期减为18年。按照当时的规定,涉黑涉恶的重刑犯,需要不断更换监狱关押,这点被任爱军充分利用,逢换必减。 晋中监狱用汾阳监狱弄虚作假给予任爱军的奖励积分,和相关伪造的减刑证明材料,提请将其刑期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临汾监狱以晋中监狱认定的任爱军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为由,提请对罪犯减去有期徒刑3年。 常规减刑不到周期,任爱军就申请重大立功。2011年,任爱军检举了一起狱外命案。事实上,这起命案在2004年和2007年分别被同监狱的犯人检举过,等到任爱军检举时,监狱才将材料转到公安部门。别人举报过的事,又成为任爱军重大立功的理由。 在服刑期间,任爱军不服管教,严重违反监规,充当牢头狱霸。对其严重违反监规行为,监狱不仅不予惩处,反而多次为其记功、表扬,报请减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合议庭对相关减刑材料审查把关不严,将任爱军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8年;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法官徇私枉法,分别三次裁定减去其有期徒刑1年8个月、2年、1年10个月23天。自无期徒刑判决生效至2013年6月刑满释放,任爱军实际服刑仅10年2个月。 专案核查组核查,任爱军服刑期间现实表现与监狱考核结果不符,记功、减刑、重大立功等涉嫌作假。 2018年9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作出撤销被告人任爱军减刑的刑事裁定,对其恢复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9年,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任爱军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与先前所判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被告人,根据所犯罪行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到2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决。 3 利用关押场所变化, 规避减刑程序违法被发现的“风险” 对任爱军违法减刑问题调查过程中,专案核查组发现,相关政法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弄虚作假、虚位监督、徇私舞弊等问题。 2018年4月,山西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保护伞”、严惩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山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迅速协调省纪委监委,启动涉黑涉恶“保护伞”及腐败问题线索快速移送机制,严肃查处任爱军涉黑团伙背后的“保护伞”及腐败问题。 任爱军涉黑案件查办期间,山西省委政法委共召开专题会议7次,多次赴5市30多家单位调查,调阅案卷材料50余卷,谈话调查60余人,制作谈话笔录30余份。 经查,任爱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共查处涉案违纪违法人员93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91人,律师1人,其他社会人员1人。国家工作人员中,监狱系统58人、法院系统15人、检察系统8人、公安系统10人。 山西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这是一起监狱、法院、检察、公安系统人员和“黑”律师交织的司法腐败窝案。 目前,查处人员中有12人涉刑事犯罪,其中4人为厅级干部,案件均已审判终结,相关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8年6个月不等刑罚;另有32人被给予党纪政务撤职以上重处分,47人被给予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记者调查发现,任爱军违规减刑窝案,暴露司法系统部分领域“圈子文化”“打招呼文化”盛行,为滥用职权提供土壤。部分领导干部知法犯法,以程序规避监督。 以山西省监狱管理系统为例,从省局领导到监区领导,多由系统内部产生,他们以老乡、同学等关系为纽带结成圈子,相互依托。 办案人员表示,时任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伟,多次主动给下面的监狱打招呼,有时甚至催促监狱尽快给“小四毛”办理减刑材料。 “曾经的坚持原则,让步于打招呼请托,导致发生滥用职权的行为,为‘小四毛’违规减刑提供了帮助。”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高奇在忏悔书中写道。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减刑必须公示,接受监督。任爱军在汾阳监狱不服管教、严重违反监规、充当牢头狱霸等表现,全监狱人所共知,如果在本监狱公示,必遭质疑。 为规避“风险”,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将任爱军调换到晋中监狱关押,并指令由汾阳监狱准备减刑材料,由晋中监狱提出减刑意见。最后,晋中监狱用汾阳监狱弄虚作假给予任爱军的奖励积分和相关伪造的减刑证明材料,提请将其刑期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与监狱管理局里应外合,利用关押场所变化,规避减刑程序违法、作假被发现的“风险”。任爱军其他数次常规减刑和重大立功减刑,也都是利用这种手段。 按照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执行机关首先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然后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在“圈子文化”“打招呼文化”的浸染下,本应起到审判监督作用的法院和检察院也层层放水,从院长、分管院长、法庭庭长到主审法官全部枉法裁定。 专案组工作人员表示,在任爱军等人钱色利诱和黑恶势力威胁下,监狱管理系统一些民警为了得到蝇头小利,主动为任爱军在监狱内开单间、设小灶,给其使用电脑和手机提供便利,并纵容其与外界联系减刑事宜。有的民警甚至以为任爱军减刑出力为荣,甘当“马前卒”,竞相主动为他办事。 4 避免扫黑在“最后一公里”放水 多年来,公安部门侦办、法院审判的案件中,除正常的监督机制外,还面临受害者、原被告和社会的监督。而执行的环节处在“高墙之内”,缺少社会和被害者的监督,一旦程序监督失灵,枉法现象将难以避免。 近期媒体曝光的内蒙古“巴图孟和案”“王韵虹案”等“纸面服刑”案件,也都是如此,他们同样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这些案件的共同特点,都是在社会视线难以关注到的“高墙内”,以“保外就医”的名义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使罪犯在生效裁判作出后,未被依法送交监狱执行刑罚,或者在送交之后不久就被“保外”出狱,造成判处刑罚全部或绝大部分在“纸面”上完成。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大批黑恶势力人员将被判刑投监,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避免公平正义在“高墙内”退步,保障扫黑效果,必须加强监狱等执行环节的监督管理,让阳光照耀“高墙”,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惩罚。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黑恶势力背后“关系网”“保护伞”的查处力度,同时断绝其经济基础,避免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东山再起”。 专案组民警表示,一开始“小四毛”黑社会组织的“保护伞”未揪出,犯罪资金没有彻底摧毁,导致其出狱后很快死灰复燃。任爱军出狱后,先后以实际出资人身份参与多家公司生产经营,投资金额高达3000余万元。 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路效国表示,要进一步加大黑恶势力背后“关系网”“保护伞”查处力度,同时打财断血、摧毁其经济基础,谨防黑恶势力二次坐大成势。 二是避免“重打”“重判”“轻坐”,在“最后一公里”放水。 “小四毛”减刑释放后,引起极其强烈的社会反响,对政府和司法机关公信力产生极大损害。“任爱军二次出狱时,很多人开着豪车轰轰烈烈前去迎接,这里面有曾经跟随过他的人,也有想利用他恶名干事的人。这在当时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李国涛说。 “小四毛”专案组办案人员认为,扫黑除恶斗争中,必须坚持严打、严判,加大在执行环节的监督力度,避免“重打”“重判”“轻坐”,避免扫黑在“最后一公里”放水。 三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避免部分人员违纪违法,其他人员充当“稻草人”。 在任爱军减刑问题上,山西省监狱管理系统从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分管副局长、重要处室部门负责人,到监狱长、监区长、监狱管教民警,大量人员违纪违法,形成系统性腐败。他们在金钱女色诱惑和黑恶势力威慑面前,丧失了政治信念和立场,曲解法律、徇私枉法,为任爱军减刑创造条件。 而监狱系统其他民警则睁只眼闭只眼,充当老好人、“稻草人”。一些民警由于常年工作在相对封闭的监狱环境,思想禁锢、不思进取,“熬日子”“混饭吃”思想严重。 受访者表示,滋生黑恶势力的地方,往往就是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区域,必然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只有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真正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才能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四是弥补制度漏洞,强化监督手段,避免制度“空转”。 受访者表示,从任爱军非法减刑案中可以看出,有的关键环节存在制度漏洞。2003年,山西省监狱管理局为了便于监狱管理和改造危顽罪犯,形成了一项对涉黑类罪犯集中轮换关押场所的不成文规定,这在实际执行中,却成为规避公示、违规减刑的手段。 办案人员表示,任爱军在每个监狱服刑期间,均存在严重违反监规行径,却频繁被监狱给予记功、表扬,并确定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为避免在本监狱提请减刑引起其他民警和服刑人员公愤,省监狱管理局遂按照这项不成文规定,将任爱军先后三次调换服刑关押监狱。 山西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任爱军利用虚假记功、表扬、重大立功等实现七次减刑,集中暴露了执法司法工作中的漏洞,必须完善“不能腐”的执法司法制度体系,坚决杜绝减刑假释等环节出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确保做到对所有犯罪分子不姑息、不放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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