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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盛开的罪恶之花:对郑爽代孕事件的点评

编者按:说一千道一万,郑爽代孕事件只是资本主义盛开的一朵罪恶之花,郑爽本人只是资本主义罪恶的受害者,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世界各地,在资本主义邪恶势力的压迫和统治之下,盛开了一朵朵罪恶之花。主流媒体的虚伪就在于它们明明知道这一切罪恶的根源在于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却把屎盆子扣在受害者的人民头上。

(一)

“郑爽事件”背后,嗜血温床仍在狂欢!

原创 戎评说策  戎评

导读:资本市场犹如一座宫殿,曲槛回廊,富于动态的多彩景致让多少人迷醉其中。但是扒开脚下精致的地砖,里面埋葬的却是层叠的人类骸骨。代孕市场中被牺牲的婴儿与孕母如此;这场因“郑爽事件”而被持续发酵,注定将继续席卷更多舆论热度的流量资本狂欢,同样如此。

以下文章来源于戎评,作者戎评说策

戎评本以为随着广电总局的一纸“封杀”,这出霸屏许久的舆论闹剧,终于可以告一段落。

然而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声音并未就此止歇。

有关“代孕”问题的激论;

有关娱乐明星“社会地位”的思考;

有关当前社会“舆论价值导向”的反思;

...

围绕“郑爽事件”而起的风波,非但没有丝毫罢休的意思,反而在愈演愈烈中,朝着越加深沉的境地不断迈进。

戎评意识到,不能再沉默了。她的行为,击穿了“人性底线”!

众所周知,此次中国网络舆论围绕“郑爽事件”而激论的核心点就一件事:代孕。

1

何为“代孕”?

从医学角度来讲,所谓“代孕”,主流情形下指的是“由第三方借代孕母亲怀孕生子”。

再通俗一点,我们可以将之理解为:

在传统意义上承担分娩生子,并同时作为生子绝对生物学母亲的孕母,在“代孕”情形下,不过是第三方夫妇体外人工受精胚胎的后代发育“容器”。

没错,作为人类文明存续过程中至关重要角色的“母亲”,在代孕情形下,在其承担孕育的整个过程中,神圣的“孕母”,只不过是一个被借腹生子的生物容器!

这其中涉及的是一个艰难的“伦理抉择”:

孩子是孕母怀胎十月,分娩产下的,从生物繁衍的角度来看,孕母应当是孩子的母亲。

但是从基因传承角度来看,孩子与孕母之间无丝毫干系。

当然,此类的“艰难困惑”,同样发生在孩子的“基因提供者"身上。

以郑爽为例,作为孩子的“基因提供者”,她虽然是孩子的“生物学母亲”,但是在孩子的孕育过程中,她自始至终都处于无关痛痒的第三方角色!

因怀孕导致的生理变化,她没有;

因怀孕而产生的心理变化,她没有;

胎儿发育的营养供给、分娩生产的过程、乃至婴幼儿对孕母气味、心跳的熟悉与安全感获得,她都没有且与她无关;

事实如此:作为人类社会伦理构建过程第一步,在事实上早已被赋予了神圣光环的“孕育生产”,在代孕场景下,最大程度的被简化为了一种带有“定制意味”的特殊购买!

2

这一切带来的将会是什么?

对于“婴儿”而言,“代孕”所必然带给他的,是一种将之从潜意识生母旁强行剥夺的恐惧和痛苦;

对于“基因父母”而言,“代孕”从实质上剥夺了他们作为父母的关键一环,极大地缺失了其完整家庭责任意识的形成;

对于“代孕母体”而言,“代孕”行为本质上就是一种对自身子宫的租赁贩卖,作为一个拥有完整意识的个人,代孕母体在代孕行为完成后对“亲生子”割舍的行为,不仅是对其自身伦理意识的挑战,更是从隐约中,有着对遗弃罪、贩卖人口及器官卖买等国家法令明令禁止条款所发起的挑战!

因此在戎评看来,从“孕育”了一个孩子,到“订购”了一个孩子。一场看似“你情我愿”的代孕行为,所带来的不仅仅只是对“人伦道德”的挑战那,其行为,本质上更是对法制人权的践踏!

当然,戎评的此番评价并非危言耸听。

戎评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曾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巨大争议的一件事——“人骨包事件”。

据英国《每日邮报》去年报道称,一位名叫阿诺德·普特拉(Arnold Putra)的印尼富二代时装设计师,从2016年开始便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公开出售一款被标榜为象征财富、阶层,彰显着独特时尚品味的“人骨手提包”。

根据设计师阿诺德·普特拉介绍,这款被称之为“理想的身份证明单品”的“人骨手提包”,由100%的鳄鱼舌头+100%的人类脊椎骨制作而成

——每一个“人骨包”的把手,都是用一个患有骨质疏松症孩子的整条脊椎制作而成。

单包售价5000美元,定制周期14天,可持续供应。

无疑,阿诺德·普特拉的“定制人骨包服务”,遭到了全球舆论的大加讨伐,虽然,事后该设计师不断辩称自己的人骨来源是基于自愿的合法渠道,但是针对阿诺德的行为,国际主流舆论依旧对其施以了完全的否定抨击态度!

原因很简单:阿诺德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最基本的人性底线。

3

什么是“人性底线”?

在两千多年的先秦时期,仅仅对于权贵的“人俑陪葬”,一生都在倡导遵循“周礼”的孔子,尚且发出了“始作俑者,其无后乎”的呐喊,旗帜鲜明的对无端侵犯个体生命权的行为,表示了深恶痛绝和公开反对!

什么是“人性底线”?

所谓“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在人类社会生产力仍旧处于向上发展,生产资料、社会资源依旧需要靠等价交换、社会阶级、分配不均仍然客观存在的今天,处于社会资源分配顶层的“富人群体”,固然拥有通过炫耀特殊来彰显自我权势和财富的自由,但是无论如何,他们借以炫耀彰显的“内容物”,都不应该,也不可以是通过对同类生命尊严的侵犯和侮辱来实现的!

这不仅是一条最基本的“人性底线”,更是一顶客观上限制了“富人群体”完全自由的紧箍咒。

这是不公吗?

不!对“完全自由”的限制,才是任何一个良性社会的最大公平。

正如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老师曾反复提及一个观点:如果自由不加以限制,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套用在“人骨手提包事件”上,我们永远都不知道当买卖人骨成为彰显社会地位身份的那一天时,底层穷苦人民在资本的贪婪和驱使下,将会以何种形式被动的化为手提包上的一串材料!

套用在“郑爽代孕事件”上,我们永远都不知道当代孕服务成为富人专属的那一天时,又会有多少社会底层的穷苦女性,会从第一次例假开始就成为了一个工具,一个商品,一个机器!

以此推之,人骨可以成为商品、子宫可以被租赁,那么小到一副人体器官,大到一个完整的人类个体,是否也具有了市场化依据?是否也可以成为依附他人的物质财富?

这是“商业探索”吗?

不,这是一种基于阶级压迫的,击穿了人性底线的时代倒退!

4

比“作恶”更可怕的,是滋生“恶”的温床!

在《理想国》一文中,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说:

这些女人应该归这些男人共有,任何人都不得与任何人组成一夫一妻的小家庭,因为小家庭会破坏城邦的自由精神。

无疑,柏拉图这种基于性自由的“公妻制”主张,虽然与我们今日主流社会所倡导的教育水平、风俗伦理所格格不入,乍一读来荒谬不经,但是我们依旧需要清醒的认识到:

当今各资本主义社会在男权主义框架下,所进行的各项所谓的“妇女解放运动”,诸如卖淫合法化、代孕合法化、以及一切围绕女性身体器官所展开的市场化“自主”处置权的利益权力诉求,其本质,都是“物化”女性价值之下的现代公妻制体现!

幸运的是,对此趋势的解决,恩格斯早在一百多年的《共产主义原理》一书中,就曾作出过正面回应:

公妻制完全是资产阶级所特有的现象,卖淫就是这种公妻制的充分表现,因此,共产主义组织并不实行公妻制,正好相反,它要消灭公妻制。

所以,共产主义凭什么能够消灭“公妻制”?

众所周知,共产主义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即消灭私有制,实现生产资料共同占有。

而为了实现这一理想,不论是依靠社会生产力的极大进步,以实现最大化的稀释社会生产资料、资源的等价交换形式,还是依靠武装暴力形式强行进入。

这个过程的实现里程中,被随同灭亡的,必然还有生产资料私有制下所衍生出的社会阶级

——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宣传中,卖淫、代孕乃至一切形式的针对女性群体的实质性物化和剥削,抑或是反对上述的一切所谓“违背自由”抗议,均无一例外的被归类为了是男权社会意识形态下针对女性群体的一种性别压榨。

但是撇开这一层浮于表面的泡沫,其中的实质内里又是什么?

5

不是性别矛盾,而是阶级矛盾。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抑或存在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底层运行逻辑的社会中,一切客观存在的物质,都被资本商品市场极其残酷的赋予了资本价值属性。

每一件事物都有其固定的“价格”;

每一件事物都被视为了巨大资本市场中一件可以被交易的“商品”。

当然,资本主义社会也并非一片黑暗。只不过他们所谓的“道德”和“原则”,与共产主义动态持续追求社会生产力发展、追求生命本真平等的理想所不同的是,他们的所谓“道德”和“原则”,统统是建立在短期产品利润收益之上的!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此次新冠疫情全球大爆发时,在中国政府毅然选择牺牲经济发展,严厉推行疫情隔离防控政策,且已经取得了重大防控成果的客观事实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病毒爆发初期,无一例外的事实选择了“类群体免疫”的疫情防控政策。

从表面上看,这是他们对“自由”的追求。

但是实际上我们不难发现,这种所谓的“自由”,不过是对抗疫巨额经济牺牲及

高效政府治理模式的一种逃避——站在疫情蔓延初期,对于“利润至上”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而言,无所作为乃至遏制有所作为,就是最大的利润收益!

无疑,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下的此类“最高准则”,倘若只是放在整体性的“伪装”之后时,还不那么容易显得面目狰狞。

毕竟,当你在某夕夕享受资本市场所带来的便捷服务时,并没有谁会去过多在意支撑这一切的人群,每天究竟是955还是996....

但是,当这一“最高准则”,在毫无遮掩下被施放到单独个体身上时呢?

美国抗击新冠疫情死亡几十万人,美国总统尚能大言不惭“抗疫有功”,但是当运尸卡车照片曝光时,仅仅数具尸体,便能让特朗普直言“尸体太多了”...

同样的,代孕问题也并非今天才有,但是曾经谈起代孕时甚至还会发出不同意见的大多数人,如今面对“郑爽事件”中的两个活生生的孩子时,当曾经大而化之的“前卫”、“概念”,变成了实实在在的“人”的时候,许多曾经的支持者,想必已经丧失了继续争辩的勇气!

这种心态的转变,其实是必然的。

犹记得在很早以前,针对“资本市场”的本质,戎评曾写过这样一段话:

资本市场犹如一座宫殿,曲槛回廊,富于动态的多彩景致让多少人迷醉其中。但是扒开脚下精致的地砖,里面埋葬的却是层叠的人类骸骨。

代孕市场中被牺牲的婴儿与孕母如此;

这场因“郑爽事件”而被持续发酵,注定将继续席卷更多舆论热度的流量资本狂欢,同样如此;

6

文章最后,戎评有话说

不知是幸运还是悲哀。

当戎评撰文此处时,全网目之所及处,“郑爽事件”及其相关衍生出的各种八卦爆料,历经数日依旧高挂舆论热搜前列!

当事双方在互撕、路人网友在吃瓜、传媒资本在狂欢...

毫不讳言,这场因“郑爽”而起的扭曲舆论热潮,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起到了些许的“麻醉”作用

——作为一名“武汉人”,戎评直到此刻才恍然醒悟,1月23日的今天,距离去年武汉因新冠肺炎疫情暂时关闭离汉通道,正好一周年。

或许大家真的忘记了吧。

又或者,在当前中国抗击新冠疫情整体局势相对稳定的当下,今天这个一周年的纪念,确实没有多大的必要....

但是,相较于大量的公众资源犹如此刻一般没完没了的聚焦于某个明星艺人了无休止的“肥皂泡沫狗血剧”,戎评从内心深处其实更加希望,在今天,在祖国抗击新冠疫情战役仍在继续的今天,我们可以更多的去关注和讨论一些英雄的故事,而不仅仅只是一些于国家民族发展而言,并无多少实际推动作用的流量明星。

我们没有英雄吗?不,我们有很多英雄。

从前、此刻以及未来,他们都在默默的守护着我们这个民族的火种,他们用自己的牺牲,挺起了中国人的脊梁。

(二)

为什么代孕会成为事实上的剥削?

肝帝董佳宁

导读:学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都知道贫穷和富有是分配问题,钱本身不能生钱,而是富人以钱为工具,来剥削穷人,才能赚更多的钱。也就是说,穷人本身就在被富人以各种方式剥削,但以前只是剥削穷人的劳动,代孕就等于剥削穷人的生殖能力。所以说,代孕本质上就是富人对穷人的生殖剥削。

各位好,我是观察者网的董佳宁。这周一对各平台的服务器来说,都是一个考验。2021年第一大瓜,据说这事还没完,我们还可以继续等待。我觉得有些道理还是可以聊一下的。

按照男方张恒的爆料,郑爽一度要求堕胎,但被拒绝。生下来之后,郑爽拒绝承认和接受孩子。并且,爆料的证据显示,双方已经完成了代孕的过程,孩子的出生证明上写的母亲,就是郑爽。所以,现在的问题就集中在郑爽弃养上,而不是代孕纠纷。

虽然关于代孕的事,国内一直都有相关的讨论,但这是第一次将这个问题抛到了公众面前。从目前各方公布的消息来看,事情显然并不简单,引起法律纠纷的不只是代孕问题,双方还存在其它的债务等问题,而且博弈也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了。

事情曝光之后,网络上的舆论迅速发酵,我看了网友的言论,发现一个问题,几乎所有的人感到愤怒的,都不是因为代孕这件事本身,而是孩子生下来之后却弃养了。简单说就是,现在变成了关注代孕的人不多,但大家都坚决反对弃养。

我们都知道,特朗普有一个常用的话术,先撒一个谎,然后撒一个更大的谎,人们往往会对后一个更加愤怒,把批评的火力集中在后一个点上,前一个点就可以在掩护下蒙混过关,悄悄的进村,打枪的不要。郑爽这个问题引发的舆论,似乎就变成了这样,当所有人都把不满集中在弃养上的时候,似乎很少有人去关注代孕是不是正当、合法了。

那么,事件发生地,美国,代孕到底是不是合法的呢?联邦层面,没有统一的法律,2000年修订《统一亲子法》(Uniform Parentage Act)时,增加了代孕协议、代孕子女法律地位的内容,可没有实际法律效力,顶多是统一州法运动的面子工程。正经的州谁听中央的啊?

就各州来看,2009年,26个州允许代孕,但华盛顿特区和5个州禁止,19个州认为代孕协议无效,但不反对自愿行为,也就是说不给钱,就不违法。去年的数据是,已有40多个州对代孕持友好态度,出台过相关法律,或存在有利的判例。

这些州遵循的是私法自治的原则,或者说,是意思自治原则。这里我们得解释解释,什么是“私法自治”。简单来说,就是“法无禁止即自由”,在民法领域,每个人都享有在法定范围内广泛的行动自由,政府无权干涉。表现在合同方面,就是“契约自由”。只要不违反法律,你和别人可以自由地缔结契约。

其中最典型的,还是要数加州。作为传统的民主党票仓,加州一向重视保护人权和自由,这一点我们在之前高铁、山火的节目中都谈过。早在1993年,加州就认定了代孕协议和商业代孕的合法性,此后,秉持完全开放、包容的态度,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私法自治”。

委托人的私法自然是自治了,得到了判例和法律的充分保障,那另一个当事人群体呢?目前,美国愿意接受代孕的女性,主要是东欧国家的移民,她们收入比较低,生活困难,只能被迫接受。调查中,90%的人都承认,只要自己的收入能维持基本生存,都不会去做。也就是说,这些愿意代孕的人,基本上都是生活所迫。

可以说,这是拿命赚钱,是赤裸裸的带血的钱,但从事代孕的人从中得到的收益,却被层层盘剥。在加州,代孕价格一般为三十万美元,她们只能拿到35%,也就是约十万美元,甚至更低,剩下的都进了中介、医生的腰包。

除了美国,另外还有一些国家,也允许商业代孕。比如乌克兰,一直有“欧洲子宫”的称号,有“代孕旅游”,就是边实地考察,边旅游。原因很简单,第一近,第二便宜,只需要三四万美元。每年有2000到2500个婴儿通过代孕出生,但只有40%走合法渠道,60%以上的公司都是非法的,处在灰色地带。

还有印度,2002年到2015年,商业代孕合法,出现了许多“代孕工厂”,由于具有“低人权优势”,女性地位更低,所以价格甚至比乌克兰还要低。从业者主要是贫穷的年轻女性,中介会专门挑选比较顺从的人来接单。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中介劣迹斑斑,压低报酬是基本操作,每位代母只能拿到费用的六分之一,大约3000美元。

还有更反人类的,比如在胚胎植入时,一次性植入五个胚胎,提高成功率的同时,也给代母们带来了极大的痛苦,经常导致早产;有些客户对孩子的性别有要求,产检如果发现不是男孩或女孩,中介就会多次要求堕胎,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出现意外情况时,默认的潜规则是优先救治胎儿;分娩时强迫剖腹产等。

根据统计,在印度,一次怀孕的成功率只有15%,大部分代母经历多次痛苦,才能完成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安全事故经常发生,大量女性死于取卵、流产、剖腹产。事故发生后,因为没有合同和证据,往往难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许多女性往往是因为丈夫、兄弟、父母的要求,甚至逼迫,走入“工厂”。尝到甜头后,家人们会再次提出要求,许多人因此成为了职业代孕,沦为专业生殖机器。

不少网友在讨论代孕时,已经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了美国这些州的法律——可以接受代孕,但不能接受弃养。有个玩笑的说法,我国法学界的主要任务,就是研究怎么在中国实施美国法律。从这个角度说,在代孕这个问题上,法学界已经成功了。我们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不是在依据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而是依据美国的相关法律。

我想把问题拉回到最开始的地方,为什么我国目前仍然禁止代孕?让我们一步一步来看。首先,代孕就是女性将自己的子宫出租给他人,以此获取经济利润。实际上这就是一种商业行为,它将生育能力市场化了,将子宫的使用权放在市场上明码标价,公开出售。

我国法律的基本精神是“人不能作为商品”,不能成为交易对象。这里的“人”,既包括自己的身体和器官,也包括自己的基本人身权利,都不能交易,不能出卖。这也是现代文明和现代法律的基本原则,即便本人出于各种原因而自愿,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

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人自愿,让另一个人杀死自己,即便可以出具各种证据,杀人的人都会按刑法上的杀人处理,这种自愿是无效的,因为法律禁止。就代孕来说,如果女性可以出租自己的子宫,那么吸毒、卖淫、贩卖人口等等,是否也要放开?

第二点,很多支持代孕的人说,生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代孕保障了不孕家庭的生育权,禁止就是对个人权利的侵犯。这个观点看似很有道理,但其实是偷换概念。

其一,权利、自由不是绝对的,必须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而且要权利义务对等,最重要的是,保障和实现自己的权利,不能以牺牲和损害他人的权利为基础。生育权也是如此,代孕实现自己的生育权,却伤害了代孕者的身体,将风险和痛苦转嫁给了其他人。

其二,这个观点混淆了生育权与生育方式,是典型的偷换概念。代孕只是一种生育方式,是生育权的实现方式之一,而非生育权本身。法律保护的是公民的生育权,而不是某种生育方式。反过来说,法律禁止代孕,也并不是禁止生育权,并不是不重视生育权。实际上,我国有许多辅助生殖手段都是合法的,国家积极保障生育权。

第三点,还 有一种观点是,代孕是一种新的劳动形式,赋予了女性经济权力,是社会分工的进步,与其他劳务并没有什么不同。帮别人生孩子,和去工厂打工,在写字楼里办公,没有区别。

代孕生产出的劳动产品是什么呢?是婴儿。这一点就决定了与传统的工作存在本质性的差别。还是前面说过的,人本身不能成为交易对象,当然也包括孩子。代孕的目的就是生产一个孩子,如果这种方式可以被允许,那么是不是也要放开贩卖儿童?反正都是拿孩子作为交易对象。

在这样一个劳动过程中,劳动者往往会对腹中的婴儿产生母性,当将孩子从她们身边强制带走,会给她们带来极大的痛苦,无疑是反人性的。生产之后,大部分代母都会想念自己生下的孩子,会想办法联系委托人,获取孩子的近况,甚至会情愿不要钱、倒贴钱,只求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很多知名的案件因此产生。

在明星、不孕家庭找人代孕的问题上,支持的观点往往会以人性、人权作为论点,捍卫人的生育权,但当话题转向孕母时,又会将契约搬出来当挡箭牌,说孕母应该尊重契约精神,放弃对婴儿的要求,完全忽视了她们的感受。

类似的领域中,还有一种说法,是这样说的,现实生活中的剥削多的是了,是代工厂流水线骚断腰了,还是高强度加班拿不动刀了?与它们相比,代孕中产生的剥削还算事吗?甚至会说,工作总是辛苦的,总是会反人性的,这就是生活。这是一种典型的比烂逻辑,从这个逻辑出发,能为许多不合理的事情寻找合法性。为什么要禁止大麻?难道海洛因的危害不是更大嘛?为什么要盯着我家哥哥不放,对家艺人不是更恶劣嘛?

第四点,又有人说了,商业代孕有诸多问题,那就禁止,但允许无偿、利他的行为,允许女性出于公益的目的,志愿代孕,委托人只支付基础的医疗费、保健费。这实际上就是很多国家的做法,禁止商业行为,但对于非营利性,自愿的行为,就不禁止。

但这也同样存在问题,首先是对于“自愿”的界定,如何算是自愿的呢,如何保证代孕者是真正自愿的呢?工作中,大家是自愿奋斗,自愿本分的;《慕尼黑协定》,捷克斯洛伐克也是自愿签署的;脸书、推特的用户协议,也是特朗普等用户自愿同意的。这样的自愿能叫自愿嘛?如果年轻女孩不想自愿,如何限制有钱有闲阶层帮她们自愿呢?这种自愿好监管吗?这些都是问题。

比如我国目前是禁止卖血的,只有义务献血,但在献血时,采血机构会给予少量现金作为补贴,这就导致一些贫困地区的人,为了获得这份补贴,就去献血,而且是超出人的正常承受能力的去献血。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过灰色产业链,从而导致一些传染病的流行。

其次,怀孕始终是一种有健康风险的行为。客观上,无论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代孕都是将生产的风险与痛苦转移给他人。这种转移有时候是家庭内部的,有时候则是阶级之间、国家之间。 利他性的代孕如果不是一种幻想,那多半只是以道德、利他之名,行剥削、奴役之实。如果一个问题有可能滑向罪恶,那么它一定会滑向罪恶。

就现实层面来说,我们前面已经提到过,90%代孕的人都是迫于生计,说到底,都是因为一个字。穷。但凡他们有其它办法来维持生活,都不会铤而走险,选择这样一条路。而选择去代孕的人,目前为止我们看到的案例,尤其是在尚未开放的我国,基本上都是明星。

为什么明星会选择代孕?因为明星是青春饭,对女明星来说,脸蛋、身材就是他们的本钱。她们可以失去其它的一切,但不能失去这两样。所以,她们如果既想要孩子,又要不耽误自己赚钱,就会选择找代孕。也就是说,她们把自己本来应该孕育孩子的时间和成本,都用来赚钱去了。

有人会说,穷人通过代孕得到了钱,富人通过代孕得到了孩子,这不是两全其美吗?但我们都在中学教科书上学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都知道贫穷和富有是分配问题,钱本身不能生钱,而是富人以钱为工具,来剥削穷人,才能赚更多的钱。也就是说,穷人本身就在被富人以各种方式剥削,但以前只是剥削穷人的劳动,代孕就等于剥削穷人的生殖能力。所以说,代孕本质上就是富人对穷人的生殖剥削。

我们想一想,有人说这不过是一份正常的工作,跟出卖智力、劳动力是一样的。富人可以选择做的工作很多,可以完全按自己的兴趣么。做微商、做码农、画画、摄影、雕刻,可是有富人主动选择去做代孕吗?有谁听说过吗?为什么没有富人主动选择这个职业呢?难道没人想过这个问题吗?

我们再来往远说一点,如果不考虑技术革新带来的社会总体财富增加,在绝大多数社会里,君子之泽五世而斩都是常态。即便是富人,也可能在经历几代人之后就沦为普通人,而在这种富人无法稳定再生产的情况下,他们积累的财富就有可能重新流入社会,成为其他人进行再分配的机会。这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一句话,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说得通俗一点,如果一个富人在经历三四代之后,没有子女,那么他的财富就会回归社会。但随着人类科技的发展,生物技术和生殖技术也在发展,辅助生殖技术的出现,正在改变这种潜在的社会财富流动。

人的身体和器官,这是作为一个社会学和生物学意义上的人的最后的底线,但现在的技术发展,让人类已经具备了突破这个底线的能力。如果作为一个穷人,连自己的身体健康和器官都无法保证,要用来换钱,才能维持生活,那么这种技术进步又有什么意义呢?

比如,如果一个女性因为贫穷,而不得不去代孕,而她的收入,只是为了维持她和她自己的后代的基本生活,长大之后,那么成了别人的孩子当了老板,她自己的孩子还是只能继续代孕,甚至出卖身体器官,那么对她来说,当初出租自己的子宫,又有什么意义?

人类科技的发展,是为了造福整个人类社会,至少要让绝大多数人能够从中受益。如果一个技术的发展,只会让一部分受益,而让另一部分人利益受损,那么这种技术进步是不是有必要?这就是一个需要思考的伦理问题了。代孕目前就面临这样的伦理危机。

如果一个人的身体器官现在可以出租,接下来就会发展到可以出卖。只要走出第一步,就会有第二步,第三步,直至走到人可以吃其他人。如果我们不想走到那一步,那么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从一开始就拒绝迈出第一步,去寻找别的可能性。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国目前仍然禁止代孕,主要并不是出于这些考虑,而是一个最简单也最基本的逻辑,那就是保证每个人作为人的基本的生物性的权利,不能以出卖自己的健康和身体来赚钱。虽然在一些人看来,这个规定“不符合国际潮流”,但却体现了人类文明的基本原则和底线,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占据着更高的道德位置,不必妥协。

从代孕这个话题里,我们可以引申出很多话题,有的只是提一个点,像从一团乱麻里提一个线头出来,都可以给各位观众朋友做参考。我们也希望大家能更多地帮助我们,让我们能够共同进步。

主要参考资料:

[1]张燕玲.论代孕母的合法化基础[J].河北法学,2006(04):137-140

[2]席欣然,张金钟.美、英、法代孕法律规制的伦理思考[J].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11,32(07):25-27.

[3]王贵松.中国代孕规制的模式选择[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9,15(04):118-127.

[4]刘长秋. 代孕规制的法律问题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

[5]康茜. 代孕关系的法律调整问题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1.

[6]朱川,谢建平.代孕子女身份的法律认定[J].科技与法律,2001(03):42-45.

[7]孟金梅.关于代孕法律问题的国际视角分析——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为例[J].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9(02):65-69.

[8]张元军.市场原教旨主义的终结[J].国外理论动态,2002(08):10-12.

(三)

郑爽只是小儿科,这才是代孕最大的真相

原创 血钻故事编辑部  血钻故事

导读:爱情买卖不算什么,当女人的子宫沦为金钱交易下的寄生载体、沦为一件像充电宝那样可供租借的商品,对于这个日益下沉的世界来说,绝非什么好兆头。

我是如何挥霍了那些客房

那种跳脱众目睽睽的自由

租来的放纵

——《使女的故事》

01

最不爽的事

从不热衷聊明星私事,但郑爽海外代孕,诞下两孩,又意欲抛弃,已然激起公愤。代孕一事,涉及人伦公理,值得一说。

郑爽这事,让人最不爽的地方,不是她进行代孕,而是想要抛弃已然呱呱坠地的孩子。通过代孕这种科技骚操作,当事人虽无十月怀胎之苦,却也是血脉相连,动辄弃养,人性何在?天理何在?

放眼全球,这种始乱终弃的缺德事,还真不少,比如人杰地灵、穷山恶水的澳大利亚。

2014年,一名泰国代母,为一对澳洲夫妇,诞下龙凤双胞胎,但这对狼心狗行的澳洲夫妇,却因男婴甘米患有唐氏综合症而拒绝接收,只把另一个健康的女婴抱回澳洲。

当地法院也按照公平正义无私的法律宣判,该澳洲夫妇的行为,算不得遗弃,无任何法律责任。

这位倒了血霉的泰国代母,看着嗷嗷待哺的小甘米,心痛如绞,毕竟是自己身上掉下的一块肉,实在是割舍不下,遂收养了这个亲生的“非亲生骨肉”。

谁料,这档子丧天良的事,竟还有续集。

经澳洲当地媒体爆料,小甘米的父亲,竟然是个恋童癖性侵罪犯。这个澳大利亚男子在1990年代被判入狱3年,罪名是性骚扰两名10岁以下的女孩。

据泰国代母说,在双胞胎出生后,该澳洲男子曾到医院探望,但他只抱健康的女婴,对一旁的小甘米瞅都不瞅一眼。

经进一步的医疗检测,小甘米除了有唐氏综合症,还有先天性心脏病,肺部也有感染。

随着事件的曝光,影响越来越大,澳大利亚时任总理阿博特和移民部长莫里森都跳出来表示遗憾。

最大的遗憾,不是政客嘴里花里胡哨的言辞,而是一个鲜活的生命被遗弃。

02

“他们根本就不把代妈当人养”

众所周知,在中国,代孕是违法的。

2001年,中国卫生部发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并明确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大把需求在那里,既然国内做不了,许多高级人士便把饥渴的目光投向海外。徐静蕾就是其中之一。

徐静蕾于2013年在美国冷冻卵子后,引起广泛关注,她表示,冻卵之举,是因为自己将来有可能想要孩子,这是世界上唯一的后悔药。

徐女士登高一呼,响应者无数。针对中国禁止单身女性冻卵的禁令,一拨人声泪俱下地控诉,我们连自己的卵巢都控制不了!这意味着未婚女性没有生育权!

但冻卵代孕这件事,其受害者恰恰也是女性。一部分人欲获得超出常规乃至随心所欲之生活,必得牺牲另一部分人。这一次,牺牲的是那些为了生存,出卖自己子宫的女性。

当然,那些代孕中介公司从不会让客户看见残酷的那面。在他们天花乱坠的描绘中,代孕者受到了无微不至的照顾,有丰盛的营养餐,价格不菲的水果,以及定期的产检等。

在“交货”那天,代孕者微笑着将足斤足两、白白胖胖的婴儿,亲手交到客户手中,宛如大国交接仪式,不乏礼貌性的微笑,亲切热情握手,然后各走各路,相忘于江湖。

有个林女士,找了家代孕中介公司,对公司华丽丽的广告产生怀疑。于是亲自飞到柬埔寨,去看看那个代孕者的境况,是否像公司吹的那样如置身天堂。

谁料,应了孔夫子那句话,君子远庖厨。

该柬埔寨籍代孕者,家徒四壁,蓬头垢面,骨瘦如柴,状若乞丐,每天打地铺睡觉。林女士观之伤心,大骂中介丧尽天良,但事已至此,对方怀着自己的孩子,只得一边骂,一边忙不迭地给代孕母亲买营养品和生活用品。

此次行程,让林女士生出同仇敌忾之心,对记者爆出行业真相:他们根本就不把代妈当人养!

03

代孕之王

冷冻卵子,寻求代孕,说白了,就是人类对自己基因的执念。用传统的说法,就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有些人寻求代孕,是因为自己有诸如不孕不育之类的难言之隐,尚情有可原。但今时今日,另有子宫寻租者,乃是恣情纵欲,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怕怀胎生子,浪费了自己的时间精力,美其名曰,以事业为重。那倒不如打开天窗说亮话,老子(娘)有钱,就是要将痛苦转嫁在穷鬼身上,毕竟,生孩子会痛的嘛!

人心不足蛇吞象,贫穷限制了你的想象。

日本有个叫重田光时的男子,胸怀大志,跑到泰国,寻求大规模代孕。

他找到当地一家名声在外的代孕机构,铿锵有力地提出了自己的要求:我想要超过一千个孩子,计划每年至少通过代孕生10-20个。

说起来,这代孕黑公司也是挣钱不要命的主儿,但还是被重田光时生生不息的百年大计吓怂了,婉拒了这个大单。

重田光时称,自己拥有10个国家护照,可以通过不同国家的大使馆,为新生儿注册。其在泰国的代表律师则说,重田先生是日本科技界富商的长子,照顾所有孩子完全不成问题。

在死缠烂打之下,重田光时终于还是代孕了13个孩子,成为这些孩子生理上的父亲,让号称超生游击队的黄宏一家汗颜。

2021年,现年31岁的重田光时,已经是19个孩子的父亲,这些活蹦乱跳的娃儿,现由重田的母亲及一大批保姆照顾,虽然衣食无忧,但他们日后的情感健康令人担忧。

很难想象,一个父亲能将自己的关爱,不偏不倚地分给100个甚至1000个孩子。仅在物质层面养活孩子,并不等于尽了为人父母的责任。

行文至此,忍不住想到那部脍炙人口的日本漫画《圣斗士星矢》,里面的大财阀城户光政,抱走女神后,制定了守护雅典娜的计划,于是亲力亲为,生了100个孩子,训练成圣斗士。小时候看到这里,百思不得其解,现在有点明白了,这种堪比种猪的一代猛男,大概率是采用了代孕技术。

不知道重田先生那1000个孩子长大后的境况,是父慈子孝呢,还是父子成仇,给他来一记天马流星拳。

04

最大的真相

前面提到,一部分人欲获得超出常规乃至随心所欲之生活,必得牺牲另一部分人。

这是历史上不成文的最大真相之一。

美国从蛮荒中崛起的背后,是印第安人几乎被灭绝的尸骨无存;欧洲大航海、工业革命引领人类文明的背后,是千百万黑人奴隶喋血家园、牛马一生。

今时今日,跨国代孕风靡,喜获娇儿的喜悦背后,是惨不忍睹的人间地狱。

2017年4月,一名男子由泰国过境老挝,被发现携有六支冷冻精液的试管。一个月后,又有六名泰国女子在前往老挝时被捕,经调查发现,这六名女子受到雇佣,前往老挝受孕,成为代母。

专家预测,老挝在未来会收紧对代孕的限制。但随着无止境的需求,以及“出租子宫”业务的全球化,即便老挝立法禁止代孕,这个嗜血的行业,也会继续马不停蹄地转向另一个更贫穷的国家。

当下,全球最贫困人口的三分之一生活在印度,毫无悬念,这里成为全球最大的“代孕工厂”。

成群结队的印度妇女,为了一口吃的,挺着大肚子,生生不息,她们作为代孕妈妈,对于生下的孩子,没有任何法律权利,也没有任何义务。

对比这些等同于“生育机器”的印度妇女,那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实在是有点矫情了。

爱情买卖不算什么,当女人的子宫沦为金钱交易下的寄生载体、沦为一件像充电宝那样可供租借的商品,对于这个日益下沉的世界来说,绝非什么好兆头。

本文作者:哲空空,血钻故事主编。

1.代孕争议:建立全球规则有多难。BBC

2.代孕妈妈的爱与悲。BBC

3.婴儿工厂:日本男子代孕生13子。C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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