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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小民打破贪官死刑最快纪录的背后

赖小民打破贪官死刑最快纪录的背后

原创 民仲平  摆摊论江湖

赖小民以区区正局级干部,一个金融央企中不入流的华融的老总,居然有多笔两亿元以上的单笔受贿,居然可以将国家的企业肆无忌惮的当做自家生意,居然搞出一百多个情妇、一百多套房子、一百多个特定关系人,居然被香港成为财神爷······这些都是民意所不能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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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街的正局级干部赖小民被执行死刑了。他是自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之后第一位因职务犯罪被执行死刑的高级官员。

他打破的还有一个记录,那就是因为职务犯罪被执行死刑最快的官员

从一审宣判死刑到注射死刑的刑场,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成克杰用了45天,不过他有项纪录还至今保持,那就是被执行死刑的最高级别官员;

和赖小民一样出身贫寒的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用49天走完了这条路;

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从感恩节拿到一审判决书,到春节期间被执行死刑,仅用了42天;

有着“中国药品审批之王”称号的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走的稍微慢点,他是59天;

许迈永运气好一些,他在死刑判决后活了两个多月。

许迈永之后,职务犯罪几乎不再适用死刑。过去十年,仅有山西吕梁市原副市长,有着“吕梁教父”之称的张中生因贪腐10亿元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他成功的通过法律程序为自己续命:

2018年3月被一审判处死刑后,高院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才做出二审判决,而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至今还没结束。这个68岁的罪恶之身,仍在看守所延续着他残命。

民仲平本以为赖小民会像张中生一样,想尽一切办法续命。但显然,他没有成功。

24天,576个小时,34560分钟

这是赖小民从拿到一审死刑判决书,到注射死刑的针头插进他静脉血管的时间。

我很好奇,这每一天、每一小时、每一分钟,赖小民都在脑海里想些什么。

要知道,就算是每晚思念一位他曾经的情妇,那也需要一百多个晚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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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死刑后,按照中国司法程序,还有省一级法院的二审以及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

一般来说,司法程序是比较拖沓的,打过官司的人都知道,一个二审往往要搞几个月。但是死刑这种极其重大的案件能在几十天的时间里走完二审、复核程序,这背后体现的首先就是“从重从快”的理念。

死刑立即执行适用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300万以上),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造成损失特别重大的贪污、受贿犯罪分子”

但这只是法律的规定,严格地说,在处理贪官的问题上,是否处理、如何处理,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单纯法律运作的结果,受政策的影响很深。

50年代初,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与专区专员张子善因贪污被迅速枪毙,这背后是毛泽东对“进京赶考”“不当李自成”的考虑:

“只有处决他们,才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0000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改革开放初期,由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迅速转轨,加之监督体制尚不完善,导致腐败风气抬头,总设计师拍板强力反腐:

“1952年杀了两个人,一个刘青山,一个张子善,起了很大的作用。现在只杀两个起不了那么大作用了,要多杀几个,这才能真正表现我们反腐的决心。”

21世纪初,经济发展高歌猛进的同时,腐败形势愈演愈烈,高层可能认为只是枪决省委书记夫人或厅局级官员形成的震慑力已不够,遂决定走一波大佬,胡长清、成克杰等就是这个背景的产物:

“我准备好100口棺材,99口装贪官,还有1口装我自己”

郑筱萸之死,背后是高层对其药监工作的极其不满,这一点他自己也很清楚:

“我这个部门、这个岗位太重要了,我手中的权力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我虽然没有亲手杀人,但由于我的玩忽职守,由于我的不作为,使假药盛行,酿成了一起又一起医疗惨案”

而赖小民呢,民仲平认为可能是因为民愤吧。

虽然从判决认定的受贿数额上看,赖小民以17.88亿元高举榜首,得到了“天下第一贪”的称号。但是法院认定的数额与官员实际贪腐数额之间,因为证据等各种因素,可能存在巨大差距,比如周老虎被认定只有1亿元,难道这位一度控制四川、石油系统、政法系统的沙皇式领导,二十年间才收了1个亿吗?

若是看对行业的破坏性,秦光荣对于云南官场、周老虎对于政法系统、郭徐对于军队,哪一个不比赖小民过分。毕竟赖小民的破坏性只局限于一个华融,并不是对整个金融系统。

但赖小民以区区正局级干部,一个金融央企中不入流的华融的老总,居然有多笔两亿元以上的单笔受贿,居然可以将国家的企业肆无忌惮的当做自家生意,居然搞出一百多个情妇、一百多套房子、一百多个特定关系人,居然被香港成为财神爷······这些都是民意所不能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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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了赖小民,能挡住后来人吗?

死刑的确可以起到相当的震慑力。腐败官员在法庭上忏悔的时候,往往都有:

“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放松了思想和学习,放松了世界观改造,法治意识淡漠”

并且把这当作从国干部到贪污受贿罪犯的主因。

而死刑,显然有助于提高他们的学习意识,让他们对自己的世界观改造更加上心,至少也让他们心中多一分畏惧感。

但在我们这个奉唯物主义为圭臬的国度里,对这种充满着唯心主义的忏悔还是要警醒一些。

因为导致腐败真正重要的和根本的因素,是缺少对他们手中权力的约束和监督,极大的民愤吓唬不住贪官。同赴黄泉的胡长清说的很透:

“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对我而言,如同是牛栏关猫,进出自由”

人是精于计算的动物,只要利益足够大,杀头的买卖也有人做。

所以,民愤可以理解,但死刑不是万应良药。要知道,犯罪是社会的,没有一个犯罪是没有社会原因的,没有一个犯罪分子从一开始就是完全邪恶的。就腐败犯罪而言,其社会因素、制度因素更加明显。腐败分子固然可恶,但不能否定社会、制度也要有一定的反思。

所以总书记要讲“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如果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伸手必被捉,那贪官的涉案金额是很难发展到那种耸人听闻的程度的,赖小民式干部也就很难再出现,更遑论他的“三个一百”了。

因为受贿几万元就很可能被发现、被曝光、被举报了,就算不进铁窗,政治生命也会终结,贪污受贿实在不是划算的买卖。

早点被抓住,何必人头落地?

从这个角度看,临刑前的赖小民估计会想,如果人生可以重来,他宁可工作在一个有着完善制度体系的华融吧,或者在收受第一笔贿赂的时候就被发现。

4

其实,民仲平倒是真想让赖小民多活点日子。这位只受贿、不行贿,只腐化自己、不腐蚀别人的高级领导干部,背后会有很多有趣的故事吧。

遗憾了,想听故事的我们没有机会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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