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年春:县(区)是开展乡村振兴战略系统规划的最佳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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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8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其中,中央统筹是乡村振兴战略在全国意义上的总体统筹。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 面情况具有显著差异,因此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规划的具体责任需要省、市、县等各级政府共同承担。“一国一方针,一省一策略,一县一模式”将有利于以上问题的解决。
在《县(区)乡村振兴战略顶层设计与系统规划知与行——乡村振兴十六重思维》一书中,泛华集团副总裁杨年春提出:县(区)作为乡村振兴战略最小的战略单位,能够最为直观且清晰地明确在乡村振兴战略中乡村经济发展所存在的问题。以县(区)为开展乡村振兴战略的最优抓手与最佳主体,积极应对农业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症下药认真破解发展“瓶颈”,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激活农村发展新活力的重大行动,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纵观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第一步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异地流动进入现代工业化体系;第二步是收入回流和举家迁徙县城,并带动县城规模扩张和功能完善;第三步是以回流创业和承接转移的方式,依据本地比较优势发展本地制造业;第四步是进一步带动本地农村居民非农就业和向县城迁徙,为农业留下足够大的空间,在土地流转基础上现代规模经营农业格局形成,社会也就进入全面现代化的状态。
由此,县城是县域非农产业聚集中心、县域内农村人口吸纳中心、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供给中心,是农村地区乃至整个县域经济的发动机、助推器和绕以旋转的轴心。只有通过非农产业聚集发展,县城不断扩大,功能不断提升,吸纳就业和农村转移人口的数量越来越多,农村人均资源量会增加,农业劳动效率会提升,农民收入也会提升,乡村振兴步伐也会越来越快。当前,乡村振兴战略存在一系列发展“瓶颈”,包括:
第一,农业科技支撑能力建设明显落后于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设。近年来,乡村农业在转型升级中逐渐形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省级农业标准化基地、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发展模式与组织形式,为农村产业兴旺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这些新型经营主体缺少经验交流平台和有效组织引领,多数各自为政、自主经营,生产规模简单扩大,靠数量求效益,导致无论是在技术保障上还是发展质量上,都没有实现质的高效提升。与此同时,因机制体制等原因,政府在生产区域规划以及科技指导等方面主动服务较少,专业技术人员实地参与的技术扶持供给不足。例如,生产过程中遇到水药肥、病虫害等方面的问题,多数新型经营主体无法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技术标准要求、生产操作规范进行管理和解决,只能继续沿用传统生产方式维持暂时性的经济利益,致使前期为发展生态、高效农业而做出的规划、投入的准备和付出的努 力皆功亏一篑。
第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尚不能满足现代农村农业建设的要求。当前,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追求有了新的变化,米、面、植物油等有机食品和绿色蔬菜已进入寻常百姓家庭,优质农产品有了日趋广阔的市场需求和发展前景。值得关注的是,基于高质量发展理念,优质农产品生产需要严格的环境质量要求、科学的控肥施药和严谨的检验检疫,而各乡村无论在除污、治水、增绿等生态保 护和修复、控制农业污染面源、合理布设土壤污染监测点位、构建耕地质量监测网络等方面,还是在实施秸秆还田、沼气建设、控肥减药、轮作休耕等方面,往往还不能满足绿色农业、有机农业、生态农业发展的需要。
第三,农业产业发展远没有达到产业兴旺的建设要求。农业产业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也是农村发展的第一要务。近年来,农村发展不平衡问题凸出,一些农村地区劳动力和人才大量外流,水利、电力、机械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展缓慢,四五十岁以上人群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生产方式和春播秋收的传统经营模式普遍存在。实施农业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把农业的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农村,留给农民的农业产业兴旺发展战略还任重道远。
2018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其中,中央统筹是乡村振兴战略在全国意义上的总体统筹。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 面情况具有显著差异,因此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规划的具体责任需要省、市、县等各级政府共同承担。“一国一方针,一省一策略,一县一模式”将有利于以上问题的解决。
具体而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从国家层面统筹确立了乡村振兴战略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 字方针。各省区市应以此方针为总指导,制订具有各省区市特色的乡村振兴策略,总体来说大致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生态优先、产业融合。生态文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灵魂,村庄规划应坚定树立生态优先的观念,积极落实生态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相关内容, 统筹考虑和规划各产业发展,大胆探索农村模式的“三线三区”体系。
第二,项目引领、资金统筹。项目计划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抓手,项目库 + 村庄指标体系是村庄规划建设实施评估的依据。规划思路可以从项目角度 出发,保证规划的每一个环节部分都具备项目库,实现项目库的设计与规划理 念的一一对应。
第三,环境整治、文化挖掘。环境整治是村庄规划中最为矛盾的一环,根据各省区市最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相关要求,明确村庄环境整治的目标是实现村庄融入所在自然环境中,不追求、不提倡、不鼓励将城市环境营造、空间 整治的方式“硬植入”农村。在确定了各省区市的乡村振兴具体策略后,省域内各县应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发展模式。
产业发展型模式。主要集中于东部沿海等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其特点是产业优势和产业特色明显,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发展基础好,产业化水平高,初步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实现了农业生产聚集、农业规模经营,农业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产业带动效果明显。
生态保护型模式。主要适用于生态优美、环境污染少的地区,其特点是自然条件优越,水资源和森林资源丰富,具有传统的田园风光和乡村特色, 生态环境优势明显,把生态环境优势变为经济优势的潜力大,适宜发展生态旅游。
城郊集约型模式。主要体现在大中城市郊区,其特点是经济条件较好,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交通便捷,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水平高,土地产出率高,农民收入水平相对较高,是大中城市重要的“菜篮子”基地。
社会综治型模式。主要应用于人数较多,规模较大,居住较集中的村镇,其特点是区位条件好,经济基础强,带动作用大,基础设施相对完善。
文化传承型模式。主要运用在具有特殊人文景观,包括古村落、古建 筑、古民居以及其他具有传统文化的地区,其特点是乡村文化资源丰富,具有优秀民俗文化以及非物质文化,文化展示和传承的潜力大。
除此之外,还包括以渔业为主导的渔业开发型模式、草原畜牧业占据主导地位的草原牧场型模式、本身环境堪忧的环境整治型模式、适宜发展乡村旅游 业的休闲旅游型模式以及农业主产区的高效农业型模式等。
乡村振兴就是工业化和城镇化引领的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过程,我国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时应以县(区)为开展乡村振兴战略的最优抓手与最佳主体,积极应对农业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症下药认真破解发展“瓶颈”,补修发展短板,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