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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良:此案反映了现代司法文明的极端野蛮堕落 |
张宏良:此案反映了现代司法文明的极端野蛮堕落 作者:张宏良 发布时间:2021-11-22 来源:民族复兴网 一个女子因不堪被狗追逐和被狗主人辱骂殴打,绝望中跳楼自杀。表面看来好像是民间养狗之风引发的悲剧,实际上反映了现代司法制度的极端残暴、野蛮、黑暗、堕落。大家知道,许多西方国家为了体现人类文明,立法规定宰杀猪马牛羊鸡鸭狗兔等必须一刀致死,不能采用将这些动物折磨至死的虐杀方法。可是现代法律却同时规定,只要不将人一刀杀死,而是采用各种方法把人逼死折磨死,就不算违法犯罪。这就是现代司法文明的极端虚伪性。 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古代社会虐杀动物不犯法,而虐杀人则要受到社会谴责,甚至会遭到民间暴力处罚,并且法律往往也站在施暴者一边,也就是站在天理一边,而现代国家却立法规定虐杀人不犯法,只有虐杀动物才犯法?这究竟是人类文明的进步,还是退步?对此精英集团和老百姓的回答完全不同。精英集团主导的主流社会,把允许虐杀人而不能虐杀动物看作是人类文明的进步;而老百姓虽然感觉不对头却又说不出来。为什么说不出来?主要是精英集团将法律神圣化、伦理化、绝对化的罪恶观念注入了老百姓的大脑,让老百姓误以为法律是超越一切伦理道德的终极标准,是判断所有是非善恶的最高天条,从而使精英集团把自己的所有意志和愿望,全都变成了老百姓绝对服从的神圣法律。 就拿官僚富豪最需要的杀人权利来说,几乎所有现代国家都立法规定,无论是官人富人还是有本事的强人能人,虐死人都不犯法。官员用权力杀人属于正常管理;富人用财力杀人属于正当竞争;有本事把人逼死属于正常纠纷;只有那些既没有权也没有钱,除了动手杀人之外完全走投无路的人,才会杀人犯罪,并且一犯就是死罪。如果连杀人的胆量都没有,那就只能跳楼自杀。这就是司法文明比较成熟的阶级社会的典型特征。 在早期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阶级社会和阶级矛盾都是不很成熟,司法制度也没有发展到能够取代道德伦理的程度,无论是政客富豪还是知识精英,也还都没有堕落到丧尽天良的地步,再加上小农经济彼此隔绝,终日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除了一些小事小非的矛盾很少有你死我活的大矛盾,有一般的道德伦理就够用了,老百姓很少打官司,所以老百姓衡量是非善恶的标准往往是道德而不是法律,所以封建社会基本上是道德至上的社会,老百姓奉行的是有理走遍天下,而不是有法走遍天下。 大家看《水浒》等古典小说就会发现,衡量英雄和恶棍的标准,不是法律,而是道德伦理。宋江给“盗贼”晁盖报信,放到现在是官员通匪,而在当时被称颂为及时雨宋江。不仅宋江如此,水泊梁山所有英雄好汉,按照现代标准来衡量全都是杀人越货的罪犯。不仅仅中国古代是如此,全世界所有国家古代的英雄豪杰无不如此。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古代的道德伦理与现代道德伦理完全相反?原因很简单,是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结果。 在古代社会受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制约,人们的活动范围很狭小,中国一个村就是一个小社会,西方一个庄园就是一个完整社会,在这个狭小社会中大家世代相伴,彼此关系很简单,各种矛盾很直观,大家都要讲道理留退路,穷人需要讲道理,富人也需要甚至更需要讲道理,否则穷人一旦豁出命去放一把火,被烧掉的肯定是富人的财富。所以古代社会富人穷人都需要伦理约束,都不能突破底线,否则只能同归于尽。而不像现在这样财富已经去了国外,无论怎样突破底线也无所顾忌。就算是仇家跑到国外放一把火,烧的也不是自己的财产,根本就不会留后路,也不怕走绝路。 所以进入资本主义社会特别是进入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后,资本主义把“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动物世界的丛林法则搬进了人类社会,把所有社会成员之间全都变成了你死我活的敌对关系,不仅资本家和工人之间是你死我活的敌对关系,资本家之间也是你死我活的敌对关系,甚至连劳动者之间都形成了彼此之间的利益对立关系。在这种你死我活的竞争关系中,谁讲道德谁吃亏,谁讲伦理谁被淘汰,谁不弄死他人就会被他人弄死,与人品好坏没有任何关系,这就在客观上把所有社会成员全都变成了杀手。可是一旦乱杀起来,99%五大三粗的劳动者肯定会占优势,而1%细皮嫩肉的富人肯定不占上风。 怎么办?只有一个办法,就是立法保证1%的精英可以杀掉99%的老百姓,而不能让99%的老百姓杀掉1%的精英。所以便立法规定,只有用体力杀人才属于犯罪,而用其它任何方法逼死人折磨死人,都不属于犯罪。如此一来,99%的人民大众就只剩下了两种选择:要么杀人上刑场,要么默默跳楼自杀。这就是资本主义国家老百姓天天不是自杀就是杀人的根本原因。可见,资本主义国家中的老百姓自杀和他杀成风的原因,就是精英集团把法律神圣化、伦理化、绝对化的结果。这就是无论日本电影《追捕》,还是美国电影中的史泰龙和施瓦辛格,都号召砸烂司法体系的原因。 只有彻底消除法律的神圣化,让人们意识到阶级社会中法律本身就具有作恶性质,无论是中国的荆轲、武松,还是西方的佐罗、罗宾汉,才不会成为恐怖分子,人类数千年积累起来的道德伦理才能重新恢复起来,法律才会置于天理的支配之下,为成恶扬善的工具,老百姓才能彻底解除从物质到精神的双重枷锁。 关联阅读: 武汉女子坠楼事件狗主人:遛狗不牵绳不至于,她的脆弱与我无关! 2021-11-22 来源:搜狐 武汉女子坠楼事件狗主人:遛狗不牵绳不至于跳楼,她的脆弱与我无关!武汉一名女子在小区32层坠楼轻生,据了解由于女子遇到小区有业主遛狗不牵绳,双方发生多次冲突,甚至女子去上班的路上,被对方的家人围堵进行言语侮辱,甚至还扇了耳光,讥笑她是一个租户,还管业主们的闲事,甚至狗主人的儿媳还在业主群里辱骂她,言语十分粗鄙。 死者家属得知狗主人的儿媳多次在业主群辱骂女孩,决定截图聊天的内容,找到辱骂者的身份,然后找律师走司法途径,而狗主人称不愿意作任何解释,现在等待警方调查,她不认为女子坠楼与自己有关,还表示她自己太脆弱,与我们家无关!同时表示女子可能有心理问题,说不定有抑郁症。 武汉这名女子今年35岁,由于多次被狗吓到,所以她与遛狗的邻居发生了多次冲突,由于被狗主人一家人进行围堵辱骂殴打,过于愤怒之下她从32楼坠落,出事前她几次在业主群反映这个问题,认为居民遛狗不牵绳是一个安全隐患,没想到她被养宠物的邻居公开指责打骂,后来她购买了打狗棍,进行了防身与反击,在几次拉扯之后,女子在凌晨跳楼。 很多网友认为女子没有错,她只是想得到一份安全保障,不管是不是业主,毕竟是共同生活的地方,有人遛狗不牵绳,对很多人来说,就是一种恐惧与威胁,现在养宠物的家庭越来越多,遛狗不牵绳会容易导致宠物狗咬人,法律上会追究狗主人的责任,但是遛狗不牵绳容易造成实质性的人身伤害,特别是未成年人。 35岁的卢孝林坠楼后,小区几百名业主自发在小区花园内进行了悼念,业主们前均认为养狗扰民的问题,确实打扰了人们的生活,带小孩子出门提心吊胆,有一些大狗会攻击比自己体型小的动物,而且不少老年人容易被狗吓出病,不少狗没有得到良好的教导,出门喜欢乱吓乱扑人。 卢孝林由于在小区里几次被宠物狗追逐,她与几名狗主人吵架,结果被对方家人围堵在上班路上,对她进行了辱骂和殴打,卢孝林由于气不过,买打狗棍带在身上反击,还决心“以命相抗”不认怂,结果双方吵了两个多月,她没有向家人说过,担心家人会担忧,曾有邻居目睹她被狗主人用一根长棍打伤,其实在这个上千户的小区当中,狗扰民是一个大问题,很多居民为了避开狗,还要绕道走,这一次出了人命,业主们希望可以秉公办理,让女生得到安息。请大家一定要文明养狗,不要给别人带来困扰,也提议相关的法律条文可以更完善,让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21年11月22日 张宏良微信号:zhanghongliang201 张宏良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zhl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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