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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良:司法产业化将会成为摧毁中国的最大核武器

张宏良:司法产业化将会成为摧毁中国的最大核武器

作者:张宏良 发布时间:2021-11-28来源:民族复兴网

中国在继住房产业化、教育产业化、医疗产业化、公共基础设施产业化之后,继而又出现了古今中外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令人震惊的司法产业化。逍遥镇胡辣汤和潼关肉夹馍等事件,就是当今中国司法产业化结出的恶果。到目前为止大家只是看到逍遥镇胡辣汤和潼关肉夹馍等地方官僚和资本对老百姓的疯狂敛财,而没有看到在这种疯狂敛财背后更加可怕的司法产业化发展。

近日一些辛苦经营胡辣汤和肉夹馍的小店,纷纷接到了法院诉讼通知,要求赔偿胡辣汤协会和肉夹馍协会3~5万元的侵权费,并且每年要支付最高达99800元的加盟费。暂且不说这种收费完全带有黑社会性质,与以往的黑社会保护费没有任何区别,在此最让人感到可悲的是,以往黑社会的保护费是凭借黑恶势力收取的,黑社会收取这种保护费要承担会遭到司法打击的风险,而如今这种协会的收费,则是要通过法院起诉收取,通过法院判决执行。也就是说,这些协会搜刮的财富,完全是通过法院实现的,是通过打官司这个产业实现的。在这里司法已经和胡辣汤、肉夹馍一样,变成了一种经营牟利的产业。

这是美国强制中国接受知识产权制度对中国造成的最可怕后果。胡辣汤、肉夹馍事件由于关系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比较能够引起大家的注意,其实这种司法产业化近些年在中国早已形成,如同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在网络领域发展最为广泛,已经形成了分工协作一条龙的成熟的司法产业。专门经营“司法产业”的公司纷纷出现,法院变成了这些经营“司法产业”公司的一个经营机构。他们有人负责在网上发送图片,有人负责找搜索公司搜索有哪些网站发表的文章中用过这些图片,有人负责成批到公证处去公证,有人负责成批提起诉讼,一般都是一次几十家乃至上百家,然后老板坐等司法产业带来的滚滚财富流入腰包。这就是司法产业化的基本流程,现在法院为了支持这种司法产业的迅速发展,降低司法产业的成本,提高司法产业的经济效益,专门成立了由法院、公证处、版权局和第三方机构联合组成的“司法联盟”,只要经过司法联盟的认定,不需要再经过公证处、版权局等环节就可以直接起诉,大大方便了那些专门经营司法产业的碰瓷公司的碰瓷诉讼,把被告置于了越来越被动的处境。

他们为了加快诉讼进度,干脆不再向被告提前告知侵权证据,而是故意隐瞒侵权证据,开庭后搞突然袭击,并且原告起诉几个月都不及时通知被告,而是拖延到开庭前几天才通知被告,让被告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开庭受审。目前民族复兴网接到的法院诉讼通知中,就没有提供任何侵权的证据,并且是在原告8月2日三个多月前就起诉的情况下,直到11月26日才通知被告12月7日开庭时间,给被告仅仅留下6个工作日的时间准备。并且在被告还没有收到法院起诉通知书之前,就有知情律师来电询问被告是否需要代理诉讼,可见这种司法产业化荒谬到了何等程度!打官司本来是中国人解决矛盾纠纷的最后一个选择,可是在当今中国把官司却成了一个产业,可见当今中国已经道德沦丧到了何等程度!

正是在这种司法产业化无本经营的巨大暴利吸引下,各地各行业才会一哄而起,以法院为主体建立起了庞大的司法产业,并且这种司法产业越来越成熟,手段越来越高明,比如目前的胡辣汤协会和肉夹馍协会,就省略了网络上“撒鱼饵钓鱼”的前期一系列成本,直接成立一个协会就打官司收取暴利。倘若旧中国那些冒险收取黑道保护费的行会组织地下有知,简直会羡慕得眼珠子淌血。如果说卖胡辣汤和肉夹馍的那些小商小贩还有营业收入的话,那么像民族复兴网这些公益性网站根本就没有任何收入,文章也都是网友投稿,并没有用来进行盈利,根本不存在侵犯作者利益问题,而是在替作者义务宣传,根本就不存在“利用他人劳动或投资成果谋取商业利益”的问题,也就不适合这类法律的应用范围。但是虽然所有法官明知道我们没有侵犯对方利益,也明知道对方是一个碰瓷产业,但依然坚持一句话:我们是依法办案,法律不合理你们可以去找人大常委会,与我们法院无关。在这里让人感到特别悲愤的是,我们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法院不讲政治,不讲道德,不讲伦理,不讲良知,请问还讲什么?

中国是一个东方伦理大国,从古至今所有官员包括法官,都没有人宣称办案不讲道德伦理,不讲天道天理,不讲是非善恶,而只讲法律条文,包括今天美欧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都通过公民陪审团等共同诉讼制度,来保证法律服从道德,而不是钻法律空子践踏道德,当今中国更不应该出现这种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罪恶现象。这种司法产业化是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以来才出现的,它对中国的摧毁作用超过任何核武器打击。司法是人们对正义的最后一点信心。一旦司法产业化彻底毁灭了道德伦理,不仅会把中国推向大动荡大崩溃,而且会在一旦出现动荡崩溃时,社会失去任何伦理约束,跌入万劫不复的毁灭深渊。所以,无论这是不是美国和中国法律党的阴谋,但在客观上都是在中国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希望中国能尽快排除这颗定时炸弹。

202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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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1+1丨从“胡辣汤”到“肉夹馍”:

协会起诉商家是维权还是敛财?

中国经济网关注2021-11-27

卖了多年的“逍遥镇胡辣汤”和“潼关肉夹馍”的商户近期纷纷收到法院传票,说自己的招牌侵权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声,称商标注册人无权收费,此前声称维权的协会,要么被责令暂停,要么公开道歉。那么,协会起诉商户,到底是维权还是敛财?

为何逍遥镇潼关肉夹馍无权收加盟费?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平:①“逍遥镇”商标纠纷案例中,“逍遥镇”是一个普通商标,普通商标不一定是协会注册,它应当是某一个企业来注册。在这种情况下,它就不应该由协会代表去收取所谓的“会费”。②“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例案例中,该商标是由一个协会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它就必须得按照商标法的规定来行使权利。既然是一个集体商标,它就应该在集体成员内部来使用,不应该在集体之外去使用。是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这一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在潼关地区内也无权禁止别的商家集体商标中这一地名的使用权利。

“逍遥镇”商标纠纷事件,后续还应该妥善处理好哪些事宜?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平:如果是已经生效的判决,商家败诉了,可以依法另案起诉。如果判决还没有生效,可以通过后续的诉讼程序来继续维护自己的权利。还有一些情况下,双方可以去和解,法院的判决可能就不会执行,这些都是由双方来去决定的。

“潼关肉夹馍”的名字以后还能随意使用吗?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平:这要看潼关肉夹馍的产品特征,是不是和特定的地理因素有关系,如果它是要采用当地特殊的面粉、当地的水土以及和地理有关系的工艺技术等,那在潼关以外地区的商家用这个标志就会有一种混淆,存在一定问题,不利于潼关肉夹馍品牌的发展。但如果潼关肉夹馍仅仅就是一种工艺,让人没有特殊联想,不论是用哪个地方的面粉和哪个地方的水去生产都行,就像麦当劳这样的商标一样,它许可全世界所有国家都可以使用,只要你符合它的生产标准就行。所以潼关肉夹馍,我们还是要看它未来的管理方式,是按照集体商标去管理,还是按照认证商标或证明商标去管理,如果它偏地理标记,就应该属于证明商标这块,比集体商标要好一些,可以让更大范围商家去使用。

地方行业协会的所谓“维权”为何看起来更像是“为钱”?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平:问题可能就出在商标注册人在商标保护方面已经越界。国家给其注册后,注册人确实就会享有商标权,可以去维权。但是商标权也有它自己的边界,不光是在核准注册的时候会有一定的限制,在日后维权的时候,比如说商标的保护范围方面,也有一定的限制。而现在的所谓维权行为,已经越界。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平:知识产权本身就是市场竞争的工具,它具有两面性,如果这个制度利用得很好的话,它会鼓励市场竞争、鼓励创新,但如果滥用知识产权也会阻碍竞争、阻碍创新。从逍遥镇潼关肉夹馍无权收加盟费这两件事情来看,①提醒我们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始终要秉持着正当竞争的心态,不能去滥用知识产权。②从整个社会层面来讲,也应该提升知识产权意识,不能把所有知识产权都奉为神圣不可侵犯、神灵一般的地位。因为知识产权也有一定限制和边界,法律在时间、地域,包括权利范围等方面都有规定,一旦遇到别人主张权利时,首先也应该画一个问号,是自己有过错还是说别人可能滥用了权利。

维权不是不可以,也是商标保护的应有之义,问题是怎么维权,目的、方式都很重要。正如国家知识产权总局提到的,既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又要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处理好商标权利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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