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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中国:斯诺登泄密文件中的“五眼联盟”行动 |
原创:杜佳 独家网 2018-12-22 2018年12月20日,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新西兰,联合指控中国违反网络安全承诺,对五国实施了网络攻击,同时美国司法部宣布起诉两名中国黑客。 《华盛顿邮报》当即指出,这是“五眼情报联盟”(Five Eyes)的一次公开的联合行动。 仅仅一个月以来,这个神秘的跨国间谍组织就在媒体上出现了不止一次。1周前的12月13日,澳大利亚《悉尼先驱晨报》曝光了“五眼”组织在今年7月17日的一次聚会。当时,加拿大总理特鲁多与其它各国间谍组织头头们在渥太华附近一边吃龙虾,一边讨论地缘政治威胁,主要话题之一是:“各国情报部门是否应该公开表达它们对中国的担忧?” 报道认为,正是这一聚首谋划,促成了五国对中国进行某种协调一致的行动。例如华为随后被各国陆续下达禁令,孟晚舟被捕。事件接二连三,而现在,五国又联合起来指控中国。 看上去,这个“五眼”似乎很关心中国。它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监控“一切外国通讯” 所谓“五眼联盟”(Five Eyes),是五国情报机构(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之间的一种合作机制。因协议保密时效到期,美国国安局在2010年公开了当年建立合作的协议文件,笔者杜佳得以一窥其缘起。 据美国国安局网站介绍,早在二战时期,美国陆军和海军的情报部门,就与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情报部门,在“通讯情报侦察”方面有合作,以收集目标组织或个人的通讯信息,比如截获、监听对方的无线电通讯、电话、电报等等。 1946年3月5日,美英签署《英美通讯情报协议》(现在一般称为UKUSA),正式确立了这种合作关系。 协议的关键词是“交换情报”,即情报成果在英美情报机构之间交换共享。协议规定了情报侦察的范围:一切“外国通讯”!即英美管辖范围之外的“所有外国的政府,或者任何军事组织,不论空中海上,或者派系、政党、部门、机构、司局,或者为上述机构办事的任何人产生的一切通讯”。 在协议签订的同一天,即1946年3月5日,英国前首相丘吉尔发表了著名的“铁幕演说”。这个下野的右翼政客发表了动员性的演讲,而那些台上的政客们则签署了情报合作协议,相互配合运作,“冷战”的帷幕在这一天就这样徐徐拉开。 2010年1月29日,《时代杂志》称该协议是“冷战历史中最重要的文件”。 英美的情报合作虽然声称针对一切外国通讯,但是也有侧重点,苏东地区和后来成立的新中国自然成为监控的重点对象。《时代》杂志称,这一监控事无巨细,“记录了苏联社会各个阶层,主要是中层官员的加密通讯”。从此以后,东方面对西方变得“单向透明”,这为西方赢得冷战埋下伏笔。 英美是情报交流的发起方。随后的几年,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加入,享有和英美相同的权限,这就成了五国合作。后来西德、菲律宾等国作为“第三方”(Third Parities)也加入,当然地位远不同于前面五国。这个联盟仍然是由五国来主导。 在这五国的情报交流过程中,如果一份机密文件可以在五国情报机构共享,就需要标注“仅限于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英国、美国人员查看”(AUS/CAN/NZ/UK/US EYES ONLY),简略的写法就是“五眼(FVEY)”。 2013年,美国国家安全局前员工斯诺登曝光了大量美国情报部门的保密文件,笔者杜佳查阅发现,在其中仍然可以见到大量标注了“五眼(FVEY)”的材料。 由此可以判断,冷战虽然已经过去多年,但到了2010年代,“五眼”之间的合作依然是日常性质的,“五眼”的合作不仅没有停止,而且保持着活跃。这从侧面映证了《悉尼先驱晨报》、《华盛顿邮报》等多家媒体对“五眼联盟”仍在运作的报道。 监控“外国势力”及其代理人 通过查看斯诺登曝光的国安局保密文件,我们就能够知道美国情报机构是如何对“外国通讯”进行监控的。美国是五国中最大的国家,而五国情报机构又紧密合作,所以了解了美国国安局的运作方式,就相当于知道了“五眼”的运作方式。 斯诺登泄密的文件中包括美国国家安全局刊发的《美国通讯情报侦察指导意见》(代号USSID SP0018,文件编号4086222)。该文件保密级别属于“机密”(secret),发布日期是2011年1月25日,并注明了“五眼”(FVEY)之间可以共享。 文件主要内容是讨论针对个人和组织的通讯情报,涉及侦察的适用范围、实施方式和法律约束,其中特别规定:“所有对外情报行动的重心放在外国组织和个人身上。” 该条目等于是明确了美国情报机构监控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的“合法性”,并为这种行为大开方便之门。 其中,尤其针对所谓的“外国势力”。 斯诺登泄密的另一份美国国安局1993年7月27日发布的《美国通讯情报侦察指导意见》(这是2011版的前一版本,代号同样是USSID SP0018,保密级别同样是“机密”),对“外国势力”这个词做了定义: 1993年版《指导意见》对“外国势力”的六个定义。2011年版《指导意见》一字不改地沿用了这个定义。 定义中的第3条和第6条都指出,外国势力是指由“外国政府指导或掌控的组织”,两条的区别只是在于“外国政府”是否“公开承认”有这种掌控。那么这两条合在一起,则意味着不管承不承认,它们都属于“外国势力”,都将是美国情报机构的监控重点。 至于怎样才算由外国政府“指导和掌控”(directed and controlled)呢?文件对此没有进一步细化,这就给了美国司法机构和国安局官员巨大的自由裁量空间。 2011年版《美国通讯情报侦察指导意见》:外国势力代理人 与此同时,如果有人成为了“外国势力代理人”,也会成为美国情报机构的监控对象。 上述2011年版的文件指出,一个美国人或者非美国人,与“外国势力”建立某种联系,例如成为外国势力的雇员,并在美国活动,就会被定义为“外国势力代理人”。或者,即使并非作为雇员,而仅是与“外国势力”发生其它形式的联系,也可以成为监控目标,并且程序上不需要法庭批准,只需要国安局领导点头就行。 对“外国势力”及其代理人实施广泛监控,这一规定意义重大。而且因为其宽泛模糊的法律适用标准,许多中国企业“被”落入“法网”。 事实上,华为和中国的许多其它企业与机构,的确一直在被美国国安局全面监控。 绝密:全面监控中国 根据斯诺登的爆料,早在2007年,美国国安局就针对华为展开行动。上图行动代号为“狩猎巨人”(Shotgiant),文件发布的时间是2010年,保密级别是“绝密”(Top Secret),并照例在“五眼”间共享。 美国国安局入侵了华为在深圳总部的服务器,一方面为了找到华为与中国军方合作的证据,以便于对其进行后续制裁;另一方面是要“利用华为的技术产品”。作为通讯器材供应商,华为的产品在国内外畅销,特别是参与了中国各地的通讯基础设施建设,“该公司生产的设备是因特网的骨干设施”。美国情报机构希望利用华为的设备,对美国关心的目标实施广泛监控,如此各地的华为设备反过来会沦为美国国安局的眼线耳目。 这种监听和控制的行为一直在持续,但美国方面却经常反过来指控中国。 2014年4月22日,《纽约时报》首先根据斯诺登泄密的文件,报道了美国入侵和监控华为的新闻。报道称美国政府官员将华为视作“安全威胁”,禁止美国公司和政府机构采购华为的设备,但同时又想着要利用华为设备达到自己的目的。该报因而借华为美国区经理威廉·不莱梅( William Plummer)之口表达了某种荒谬感:美国通过入侵华为的系统来证明华为有威胁,“做了我们指控中国人对我们所做的那些事情,这很讽刺”。 无独有偶,英国媒体《经济学人》也发现了这其中的自相矛盾之处。就在一周前的2018年12月13日,它报道称:“正如斯诺登2013年泄密显示的,美国的谍报部门选择改装本国科技公司的设备来监听目标。而如果他们的中国同行没有考虑过同样的策略,这就会很奇怪。”简而言之,就是说美国通过技术手段监听别人,然后以己度人,反过来指控中国一定也在搞监控。 泄密文件中所称的“狩猎巨人”项目当时延续6到9个月,但是“五眼”对中国的监控却是长期而全面的。 2007年10月3日,美国国安局发布《2008到2013财年通讯情报任务战略计划》,保密级别是“绝密”(top secret),照例共享给“五眼”。 该文件的附件B“迫切需要”一栏指出,美国国安局需要“渗透”中国等国的“领导层、军队和安全部门的绝密通讯和数据”以及“相似的高度关注目标”。 不仅如此,中国的其它企业也未能逃脱美国的监控。 斯诺登泄露的文档里包含了指导如何监控对方邮件、社交媒体的教程,发布时间是2007年10月8日,保密级别也是“绝密”(top secret)。文件由美国国安局编制,下发给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和新西兰的情报机构,即“五眼”情报机构学习使用。 国安局内部教程:手把手教你怎么监控对方的邮件往来,注意发布机构包括“五眼”,FVEY;国安局内部教程:如何截取对方邮件通讯。 教程的内容是,假如目标人物有雅虎的邮箱账号,需要如此如此来实施监控。然后对方一登录自己的账号,监控者就会知道。文件表示,国安局用这种办法来监控“雅虎、脸书这类静态IP账户很成功”。这表明能被监控的不止有邮箱,还有社交媒体。 注意,文件中特别指出,领英网、推特、油管、甚至中国的QQ、阿里都可以用这种技术实施监控。 腾讯和阿里,这两个中国互联网巨头企业,看来也早已纳入美国监控范围。国安局内部教程:注意左边第二排的阿里巴巴和右边第三排的QQ “针对中国的数码冷战” 上述《纽约时报》2014年4月的那篇报道,最终将美国监控中国的做法称为“针对中国的数码冷战”。 斯诺登曝光的文件中,有一份美国国安局2004年11月23日发布的《美国通讯情报侦察系统战略计划任务清单》,或许有助于我们理解这种“数码冷战”。文件是“机密”级,照例分享给“五眼”,为期12个月到18个月。 这份文件多次提到中国,其中的战略J指出,美国必须留意并“阻止”中国等国出现的“技术惊喜”,因为这类技术可能让这些国家拥有“战略军事、经济或政治优势”,是美国的“威胁”。 阻止“新兴的战略技术威胁”,看起来是这场“数码冷战”的动机。 2018年12月1日,《经济学人》发表文章,阐述中美之间为争夺科技高地的“芯片战争”。文章指出中国企业“有能力创新”,并“投入巨资用于研发芯片”。美国已经“不能忽略中国在半导体方面的雄心壮志,也无法简单地让中国驯服”。 无疑,在美国看来,东方大陆那位经常被指控“抄袭”的玩家已经成长起来,时不时拿出一个“技术惊喜”,成为了美国的“威胁”。 然而美国的企业似乎很难通过正常的商业竞争来消除这种威胁。中国的进步“难以被阻止”,但同时美国又“决定保持领先”,“美国的产业领导地位和中国超级大国雄心撞在一起”。《经济学人》的文章因此提出,美国可以与盟友联手。 事实上,美国的确与盟友联合起来了,而且这种联合早已开始,代号“五眼(FVEY)”。 注:相关图片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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